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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通知|第三届全国民商法博士生论坛2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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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民商法博士生论坛2号公告
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各地陆续发布疫情防控新要求,为响应疫情防控政策,切实保障参会人员的身体健康,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原定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举办的第三届“全国民商法博士生论坛”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因会议延期给您造成的诸多不便,我们深表歉意。组委会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的最新动态,做好论坛筹备工作,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期待在不久之后与您相聚!
第三届全国民商法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2021年10月22日
信息编辑 ✎ 小栩
技术编辑 ✎ 小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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