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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新法学·青年论坛”征文函

青苗法鸣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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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信息,请点这里)

截稿时间:2022年5月8日

会议时间:2022年6月18-19日

会议地点:上海·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新法学·青年论坛”是一个开放且自治的学术工作机制,推动青年法律学人共同成长,回应复杂历史处境提出的新问题。“新法学·青年论坛”本着“以文会友”的原则,为青年法律学人搭建一个思想交流、学术批判的平台,每年举办一次,面向全体青年法律学人开放。


在来自全国各地广大学友的鼎力支持和热情参与下,第一至十届论坛分别于2011-2021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2020年,因疫情影响,论坛停办一年。本年度,第十一届“新法学·青年论坛”拟于2022年6月在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举行。


本届论坛接续往届之传统,聚焦我们所关切的时代主题,进一步探索“新法学”的内涵。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同步启动,全球范围内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实践产生共鸣,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在这样的历史时刻,我们从知识分子的天职与良知出发,深刻思索着数字时代的各种法学命题。例如科技进步在哪些方面促进了公民权利的发展和提升,法治建设将迎来哪些新的机遇和挑战,现存规范体系是否能够有效回应这些挑战,等等。因此,我们诚邀诸位青年学友就“数字时代的生活世界和法治改革”这一主题进行坦诚、平等和有想象力的讨论与交锋。当然,本届论坛也一如既往地欢迎所有法学门类有关法律思想、理论、制度、历史、实践与方法的研究文章,尤其是:


1. 考察观念和制度变迁之作;

2. 针对长久以来认知误解的澄清之作;

3. 思考公法与私法秩序相互交融、观照之作;

4. 探究秩序生成的社会科学(实证)研究之作;

5. 研究社会新情势和新问题形成的理论钩沉之作。


论坛召开时,我们将根据提交论文情况,设置具体论题。


会议论文提交的基本要求如下:

1. 必须是近期完成的原创性作品(包括发表时间较近的);

2. 所提交论文应是专题论文(限投1篇),原则上不接受各类综述、时评、书评作品;

3. 鼓励原创性、跨学科的思想类论文;

4. 论文篇幅2万字左右为宜,请参照《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5. 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22年5月8日;

6. 论文Word版(以“投稿+作者姓名+论文题目”方式命名)请发送给本届论坛筹委会联系邮箱:duguyunping@163.com。


依托过往十届论坛积蓄的经验,传承论坛的优良品质。筹委会将从全部投稿中选出10篇左右论文作为主题论文进行正式讨论,并从其他论文提交者中选取若干人担任评议人。报告人的入选论文和评议人的评议发言都将编入会议论文集,供与会者交流。因疫情防控需要,届时论坛会议形式可能会进行相应调整。会议期间,用餐费、住宿费等遵循论坛往届惯例执行。


本届论坛筹委会联系人: 刘振宇(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系):duguyunping@163.com


第十一届“新法学·青年论坛”筹备委员会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2022年2月7日


附录一:第十一届论坛筹备委员会名单(以姓氏拼音为序)


白中林(商务印书馆)

陈  鹏(厦门大学法学院)

黄  涛(中山大学哲学系)

胡  凌(北京大学法学院)

纪海龙(北京大学法学院)

赖骏楠(复旦大学法学院)

李  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李忠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雷  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刘启川(东南大学法学院)

刘岳川(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系)

刘振宇(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系)

鲁  楠(清华大学法学院)

陆宇峰(华东政法大学)

马剑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泮伟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邱昭继(西北政法大学)

田  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屠  凯(清华大学法学院)

王凌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王  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王  勇(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魏磊杰(厦门大学法学院)

许小亮(苏州大学法学院)

杨  帆(吉林大学法学院)

姚  远(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朱  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翟  晗(武汉大学法学院)

翟志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张  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张青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周林刚(华东师范大学政治系)

周尚君(西南政法大学)


附录二:论文评审规则

1.论文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本届论坛联系人后,由联系人进行隐名处理,并发给筹委会各成员进行评审。

2.论文提交截止日期届满后,筹委会成员各自从所有论文中选取论文若干,所选论文数量可以少于、但不超过论坛拟讨论的篇数。

3.联系人汇总筹委会各成员论文选取情况后,统计各论文所得票数,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拟讨论的篇目。

4.在第一轮投票后,选出的论文篇数未达到拟讨论的篇数的,筹委会将在剩余的论文中继续进行投票,方法同上,直至选出拟讨论的篇数为止。

5.论坛具体议题根据最终选出的论文主题设定,并在论坛召开前恰当的时间公布议程。


附录三:历届 “新法学•青年论坛”回顾

1.第一届新法学•青年论坛:原则上不设主题,提倡对中国问题尤其是一百年来的法律、法学与中国的国家建设进行研究

2.第二届新法学•青年论坛:“‘中国’:再认识”

3.第三届新法学•青年论坛:“当代中国治道革新与政道转型”

4.第四届新法学•青年论坛:“变迁时代的治理话语和法律秩序”

5.第五届新法学•青年论坛:“当代中国的法治话语与社会实践”

6.第六届新法学•青年论坛:“当代中国的政制、宪制与法制”

7.第七届新法学•青年论坛:“当代中国法治的历史结构与制度实践”

8.第八届新法学•青年论坛:“执法、规制与治理: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

9.第九届新法学•青年论坛:“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制度实践与理论创新”

10.第十届新法学•青年论坛:“后疫情时代的权利发展、制度演进与法律全球化”


信息编辑 ✎清风

技术编辑 ✎ 金钟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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