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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年1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8年1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11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8–11.9)t/km2·30d之间,平均为5.2t/km2·30d,同比下降33.3%。其中,沧州、保定、晋城、石家庄、北京、长治、衡水、邯郸、济宁、天津、唐山、邢台、廊坊、滨州、焦作、安阳、济南、淄博、菏泽、开封、新乡、德州、郑州、聊城、濮阳和鹤壁市等26个城市降尘量小于9.0t/km2·30d(《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t/km2·30d);阳泉和太原市等2个城市降尘量大于9.0t/km2·30d,其中太原市降尘量最大,达11.9t/km2·30d(“2+26”城市2018年11月降尘监测结果详见附表)。
附表
2018年1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
“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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