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贵州省黔东南州推进督察整改不力 鱼洞河“黄水”依旧
2018年11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贵州省黔东南州鱼洞河流域煤矿废水治理项目进展缓慢,仍有大量矿井废水直排,鱼洞河“黄水”污染问题依旧。
一、基本情况
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黔东南州鱼洞河沿线有众多废弃煤矿,国家拨付资金2015年即到位2700万元,要求开展煤矿废水治理,但工程建设进度缓慢,至今未建成投运,大量矿井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致使鱼洞河成为“黄水河”。为此,贵州省督察整改方案提出:2017年9月底前完成鱼洞河流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一期)建设并投入运行;2017年9月底前启动实施鱼洞河流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二期)及鱼洞河流域煤矸石、污泥、河道淤泥疏浚的综合治理等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018年10月,黔东南州上报一期工程“已完成”、二期工程“达到序时进度”。
二、主要问题
(一)2015年的治理项目至今尚未全面建成。《黔东南州水污染专项2015年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鱼洞河无主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应建设6座污水处理站和3座石灰投加站等9个项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环境保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7号)明确,上述项目应于2017年完成。但督察发现,截至“回头看”时,黔东南州仅完成五里桥煤矿、龙场煤矿和鱼洞煤矿等3座废水处理站建设。
(二)大量煤矿矿井废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经查,凯里市鱼洞河流域24个煤矿矿井每年产生酸性废水约5000万吨。现已建成的五里桥煤矿、龙场煤矿和鱼洞煤矿等3座废水处理站每年处理能力约800万吨,每年仍有4000多万吨酸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井筒、溶洞、暗河及岩溶裂隙直接排入鱼洞河。
图1 鱼洞某煤矿遗留矿井出水点
(直排酸性废水355万吨/年)
图2 芭茅坪煤矿矿井水直排
(直排酸性废水270万吨/年)
(三)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仍未实质性启动。截至此次“回头看”时,鱼洞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仅完成《凯里市鱼洞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煤矸石、污泥、河道淤泥疏浚的综合治理等工作均未启动,没有达到序时进度的要求。
图3 大猫山煤矿工业场地未治理
图4 炉山镇大猫山煤矿煤矸石堆场污染严重
(四)流域水环境污染依然十分严重。鱼洞河支流白水河22.6公里、平路河11.6公里及干流约3.4公里河段仍为“黄水河”。据调查,每年排入鱼洞河的铁有13000多吨、锰60多吨。监测数据表明,鱼洞河总铁超标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同时还存在锰超标现象,水质仍为劣Ⅴ类。
图5 支流白水河仍为“黄水河”
图6 鱼洞河汇入重安江成“阴阳河”
三、原因分析
黔东南州及凯里市推进鱼洞河流域煤矿废水治理工作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一)整改目标“自减压力”。贵州省督察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目标为“督促煤矿废水治理工程进度,实现鱼洞河流域废水达标排放”。黔东南州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州本级督察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自减压力”,被限定为“完成凯里鱼洞河已开工建设的三个矿区煤矿废水治理工程”,未能涵盖2015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支持的全部9个项目,也未对“废水达标排放”提出工作要求。
(二)治理工程一再“缩水”。按照《黔东南州水污染防治专项2015年度实施方案》,鱼洞河流域将建设9处无主煤矿酸性废水处理设施,包括6座污水处理站和3处石灰投加站。但凯里市政府未经批准,于2016年7月将建设内容减少为5座污水处理站,并于同年10月再次调减为3座。建设内容一再变化,造成有关项目未能及时动工建设。即便缩减后的工程项目,到2018年4月才建成,严重滞后。
(三)工程项目迟迟未能发挥作用。凯里市相关部门推动不力,本应于2017年底建成的五里桥煤矿废水处理站、龙场煤矿废水处理站和鱼洞煤矿废水处理站,直至2018年4月才建成。2018年7月2日,以上3个废水处理站才进水调试,11月1日交由第三方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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