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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专业!山西多地司法局2021年招聘74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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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专业!山西多地司法局2021年招聘349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公告朔州市司法局2021年招聘50名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晋城市司法局招聘40名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公告

晋城市司法局于2016年12月选任的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将于2021年12月任期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省司法厅和晋城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经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任新一届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和职责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二、选任名额本次选任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40名,其中市直10名,六县(市、区)各5名。
三、选任条件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4.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晋城市行政区域内。5.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  

四、人民监督员任期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本届任期为2021年12月至2026年12月。
五、报名事项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2.报名方式及材料市司法局接受公民个人申请报名,同时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公民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表格。公民自荐申请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1);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推荐表》(见附件2)。《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需提交Word电子版,近期一寸红底正面证件照、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证明、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需制作成PDF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邮箱jc2566181@163.com。如有疑问,请与晋城市司法局基层治理科联系。地  址:晋城市泽州路1129号晋城市司法局206室联系人:杜彩梅  武波      联系电话:0356-20353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六、选任程序(一)资格审查。晋城市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二)组织考察。晋城市司法局将组成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三)确定人选。对通过组织考察的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拟任名单将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晋城市司法局网站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晋城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并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晋城市司法局网站上公布入选名单。特此公告附件:人民监督员申请表.docx人民监督员推荐表.docx填表说明.docx扫码下载附件


晋城市司法局2021年11月9日

吕梁市司法局2021年招聘63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公告

我市2017年5月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将于2022年5月任期届满,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晋司通[2021]41号)、吕梁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吕司发[2021]32号)要求,经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任新一届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本次选任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63名,负责监督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及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
二、选任条件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4.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吕梁市行政区域内;5.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
三、人民监督员任期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本届任期为2022年5月至2027年5月。
四、报名事项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2.报名方式吕梁市司法局接受公民个人申请报名,同时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1)现场报名。吕梁市司法局在局机关405、406办公室设置报名点,接受现场报名,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离石区建设北街21号(离石一中对面)。(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制作成PDF电子版,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发送至llsfjjck@163.com邮箱。网络报名者报名后应当及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人:张奋强0358-8310610王艳花0358-8310611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可以现场提交,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公民自荐申请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1);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推荐表》(见附件2)。报名人员应提交《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可现场领取,也可以登陆山西司法行政网http://sft.shanxi.gov.cn/,从右下角下载中心下载;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vliang.gov.cn/,)、近期一寸红底正面证件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以上材料均需制作成PDF电子版(《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需提交Word电子版)一并报送。
五、选任程序(一)资格审查。吕梁市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二)组织考察。吕梁市司法局将组成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三)确定人选。对通过组织考察的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吕梁市司法局将在“吕梁司法”公众号、吕梁市政府网站上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吕梁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并在“吕梁司法”公众号、吕梁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特此公告扫码下载附件                                          吕梁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8日

忻州市司法局2021年招聘76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公告

2017年3月选任的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将于2022年3月任期届满,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忻州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忻司发〔2021〕31号)要求,经与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任新一届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76名,负责监督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
二、选任条件(一)选任资格条件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3.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4.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二)选任限制条件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3.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
三、人民监督员任期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本届任期为2022年3月至2027年3月。
四、报名事项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2.报名方式忻州市司法局和各县(市、区)司法局分别接受各自辖区内公民个人申请报名,同时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司法局现场报名。市司法局报名点设在局机关三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18号),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制作成PDF电子版,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发送至xzsfjck@163.com邮箱。网络报名人员完成报名后应当及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人:李慧娟  海春雨    联系电话:0350-3021781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可以现场提交,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公民自荐申请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1);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推荐表》(见附件2)。报名人员应提交《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可现场领取,也可以登陆忻州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sfj.sxxz.gov.cn/进行下载)、近期一寸红底正面证件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以上材料均需制作成PDF电子版(《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需提交Word电子版)一并报送。 
 五、选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忻州市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二)组织考察。忻州市司法局将组成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三)确定人选。对通过组织考察的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忻州市司法局将在《忻州日报》、忻州司法局官方网站、忻州市司法局公众号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忻州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并在《忻州日报》、忻州司法局官方网站、忻州市司法局公众号上公布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特此公告附件1人民监督员申请表.docx附件2人民监督员推荐表.docx       附件3填表说明.docx扫码下载附件忻州市司法局2021年11月10日

长治市司法局2021年招聘74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公告

2017年1月选任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将于2022年1月任期届满,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实施方案》(长司发[2021] 29号)要求,经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任新一届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本次选任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74名,负责监督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县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由市司法局负责选任管理,县级司法局予以配合。
二、选任条件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4.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长治市行政区域内。5.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
三、人民监督员任期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本届任期为2022年1月至2027年1月。
四、报名事项1.报名方式市、县(区)司法局接受公民个人申请报名,同时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2.报名时间市、县(区)司法局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29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3.报名地点市级人民监督员报名地点为长治市司法局及各县(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355—2036453、20304534.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可以现场提交。自荐申请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1);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推荐表》(见附件2)。报名人员应提交《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可现场领取,也可登陆山西司法行政网http://sft.shanxi.gov.cn/,从右下角下载中心下载)、近期一寸红底正面证件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以上材料均需制作成PDF电子版(《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需提交Word电子版)一并报送。
五、选任程序(一)资格审查。市、县(区)司法局分别对辖区内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二)组织考察。市、县(区)司法局分别成立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市司法局对各县区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进行抽查考察。(三)确定人选。对通过组织考察的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长治市司法局将在《长治日报》和长治司法微信公众号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应取消其选任资格。(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市司法局作出人民监督员选任决定,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通知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推荐单位或组织,并向社会公布。特此公告长治市司法局2021年11月9日

运城市司法局2021年招聘90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公告

2017年3月选任的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将于2022年3月任期届满,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晋司通〔2021〕41号)要求,经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任新一届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本次选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90名,负责监督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及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
二、选任条件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4.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5.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 
三、人民监督员任期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本届任期为2022年3月至2027年3月。
四、报名事项(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二)报名方式市司法局接受公民个人申请报名,同时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1.市司法局在局机关518办公室设置报名点,接受现场报名,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人:牛晓军      联系电话:0359-26661872.各县(市、区)司法局接受本辖区内人员报名。(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现场提交书面和电子版材料。公民自荐申请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推荐表》。报名人员应提交《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可现场领取,也可以登陆山西司法行政网http://sft.shanxi.gov.cn/,从右下角下载中心下载)、近期一寸红底正面证件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以上材料均需制作成PDF电子版(《人民监督员申请表》或《人民监督员推荐表》需提交Word电子版)一并报送。
五、选任程序(一)资格审查。市县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二)组织考察。市司法局将组成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三)确定人选。对通过组织考察的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运城市司法局将在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拟任人选名单,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运城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并在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上公布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特此公告                   运城市司法局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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