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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获刑,最高四年十个月!南安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13日上午,南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公开宣判,9名被告均被判处实刑,最高四年十个月。
据悉,2017年以来,被告人苏某平、杨某达、陆某贵、娄某伟、唐某明、晋某康、覃某、黄某平、何某理及张某科(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南安市石井镇一带,逞强耍横,多次实施随意殴打他人等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苏某平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被告人杨某达、陆某贵等8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到四年不等。
记者:陈江涛 通讯员:杨煌焆
编辑:海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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