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省,检察院因办案需要可一并调阅法院民事诉讼卷宗正卷副卷
黑龙江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检察监督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这一做法近日被评为“黑龙江省百佳优秀改革案例”。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健全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完善对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受理审查机制,完善案卷调阅制度。”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0年6月17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就与省高级法院会签了《关于调阅民事诉讼卷宗民事执行卷宗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明确检察机关因办案需要可以一并调阅法院的诉讼卷宗正卷与副卷。
自调卷制度建立以来,黑龙江省三级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为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共计调阅省高级法院136件案件正卷,调阅中级法院3486件案件正卷、801件案件副卷,调阅基层法院26292件案件正卷、7480件案件副卷。其中,该省检察机关2020年至今办理的594件抗诉案件调卷率达到了100%,有力推动了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检察机关多年面临民事检察监督线索不足、被动化受案、碎片化监督等问题。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为解决民事检察监督案源匮乏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助力各项民事检察专项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齐齐哈尔市两级检察机关依托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组织专班开展涉农村“三资”民事诉讼案件卷宗审查工作,收集和排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共审阅卷宗1391件,确定重点排查案件144件;通过办理农村“三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化解村集体不良债务危机,已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64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移送涉嫌违法违纪人员11人,追究刑事责任7人,4人案件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黑龙江省检察院将充分运用智慧检务,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积极研发全省检法网络调卷系统,努力实现检法民事诉讼卷宗信息数据点对点网上批量交换,助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薛蓉蓉 校对:秦栓栓 黄彩霞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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