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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检察机关2个“法治事件”1名“法治人物”入选,快来为他们投票吧!
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暨
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网络投票正式启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普法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法学会联合开展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活动自2021年8月部署开展以来,经过一个多月的申报和初评,共推选出67件法治事件、118名法治人物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时间:网络投票于10月16日00:00开始,至10月20日24:00结束,为期5天。
投票规则:每个微信号每天可投票1次,每次最多可选择10个候选事件和10个候选人物。
投票要求:网络投票结果将作为评委会的评定参考之一。严禁各类刷票行为,刷票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榆林检察机关2个“法治事件”1名“法治人物”入选,快来为他们投票吧!
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
编号:51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保护明长城公益诉讼案(报送单位: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检察院)
编号:53
定边县建立检察公益林基地(报送单位: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检察院)
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
编号:71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主任 罗海蓉
投票啦!
详细情况
评选活动详细情况,请登录法治陕西网(http://fzsx.gov.cn/)或陕西省司法厅门户网(http://sft.shaanxi.gov.cn/sftww)“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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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委政法委
编辑:薛蓉蓉 校对:秦栓栓 黄彩霞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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