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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与神木市公安局出台工作机制,关注未成年在押人员身心健康

榆林检察 2022-06-19
未成年在押人员是监所管理的特殊群体,在犯罪成因、生理、心理等多方面均不同于一般在押人员。为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会同神木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未成年在押人员监管的协作机制》,积极关注未成年在押人员的身心健康和思想动态,强化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教育引导。




推进德、文、法一体教育机制。为从源头预防未成年在押人员再犯罪,帮助其回归家庭、社会,看守所在组织未成年在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监规的同时要同步开展文化课程的教育,每天至少安排一节文化课学习,做好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帮助未成年在押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实行精准教育监管机制。针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敏感性、特殊性和群体性特征,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管理教育监室,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民警专门负责监管,对未成年在押人员实行与其他在押人员不同的一日生活规范,强化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教育引导,并根据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照顾。


建立健全心理疏导机制。为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保障其心理健康,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定期对未成年在押人员进行集体心理疏导,着力预防、缓解其因压力引起的恐惧、焦虑、畏罪等不良情绪,积极化解其对抗心理,根据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具体要求,必要时进行个体心理疏导。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与神木市看守所联合开展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帮扶教育转化工作,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看守所监管专业化优势,积极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神木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巩文静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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