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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府谷检察:公益诉讼促整改,城内再无“楼上楼”
近日,为巩固治理成效,按照公益诉讼“回头看”常态化要求,府谷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本年度办理的公益诉讼开展了“回头看”检查专项活动,对已经整改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全面审视和追踪,摸排重复出现类似问题,深入实地跟进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确保每一份诉前检察建议都得到落实,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12月21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督促整改位于县城人民西路中段的真爱浴场周边的“楼上楼”安全隐患违章建筑进行了跟进监督,发现搭建的简易彩钢房现场全部拆除。
案情回顾
办案过程
调查结束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督促建议行政机关尽快完成拆除整治工作。行政机关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向商户宣传私搭乱建对城市环境产生的诸多不良影响进行了说服教育,经过充分宣传劝导,私搭乱建商户表示理解和支持拆除工作,终于将该处违建彻底拆除,并将所有拆除的废弃建材一并清理,累计拆除彩钢房14间,共计300多平方米。“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宣传,严防此类违建回潮。”行政机关在向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的回函中做出承诺。
文明城市的创建,平安是第一位。高处耸立的彩钢房不仅威胁人民群众的安全,也影响了城市整体的外观形象。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平安城市”创建的主体责任,以人民利益为导向,联合行政机关,把“创文明”和“创平安”压实到每一位人民群众反映的“心头事”中,压实到实实在在的案件中。
编辑:巩文静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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