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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在即,靖边检察提醒您:科学选种,谨慎购种
2021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用“希森6号”商品薯冒充“希森6号”种薯向靖边县某镇洋芋种植户销售洋芋种子。种植后,因种子带菌,造成洋芋大面积腐烂、产量大幅减少,使生产遭受了重大损失。
近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销售伪劣种子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当前,正值备春耕关键时节,也是农民朋友选购种子的高峰期,“开春选错种,一年白辛苦”,选购种子时,提请广大种植户注意:
一、 到有种子经营资质的固定营业场所;
二、 要购买适宜本地种植的优良品种;
三、 注意查看种子外包装,“没有标签的种子即为假种子”;
四、 种子要放在低温干燥处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变质;
五、 留存购种合同、发票、种子封样等材料。
来源: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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