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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米脂检察:召开行政磋商会化解10余年婚姻登记纠纷

榆林检察 2022-06-19

“我在2004年3月与刘某某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对男方(刘某某)身份信息的登记存在问题,后来多次去了婚姻登记部门和法院,但都以男方身份信息不明确而得不到解决。导致我既不能离婚,也不能重新结婚,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多方求助、打听之下,了解到你们检察院之前为别人化解过13年的婚姻登记难题,所以我想看看能不能帮帮我。”这是2022年3月李某某(女)向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倾诉的困扰多年的烦心事。



组织召开案件磋商会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贯穿到每一个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此立即组成专案组,一方面从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出发,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调查取证,维护其诉讼权益;另一方面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希望从行政争议化解的角度彻底解决难题,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在依法查清案情后,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4月12日组织召开了行政案件磋商会,邀请婚姻登记机关、案件当事人共同参加讨论该问题的解决方案。磋商会上,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对调查取得的案件事实、相关证据以及法律依据进行了公开宣读展示,并对证据所证明的事实进行逐一分析论证,征询了婚姻登记机关和当事人的意见。经过与案件双方当事人仔细耐心的磋商,当场形成了解决方案。婚姻登记机关对历史原因形成的错误婚姻登记依法予以注销,李某某也表示撤销对行政机关的控告申诉。


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

针对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现场向行政机关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行政机关代表认为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调查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提出的检察建议内容合情、合理、合法,当即表示完全认同和接受,将尽快处理监督建议事项。

在本案办理中,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将民事支持起诉职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职能有机结合,打通职能壁垒,更加全方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和法律人的专业优势,为弱势群体提供咨询和调查取证,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来源: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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