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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绥德检察:积极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促进河流保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中共绥德县委、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绥德县“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和志愿者服务站的实施方案,主动深入责任河流进行巡查,切实履行好河湖检察长职责。
近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对满红沟河巡查过程中发现满堂川镇武坪村下马川自然村河道里被倾倒了大量弃土弃渣、生活垃圾等,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还有可能造成河水污染。对此,办案干警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后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职,尽快将河道里倾倒的弃土弃渣、生活垃圾等清离河道,恢复河道原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绥德县域内河流的巡查和监督力度,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河流“四乱”问题,以保障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助力绥德县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绥德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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