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防范养老诈骗 守住老年人“钱袋子”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之
以案说法
你有没有见过这样的诈骗手段?有一路人将装着“钱”的袋子扔在地上,另一“看见路人”迅速上前和你搭讪并对你说:“咱们到一圪崂(陕北方言,指角落、墙角等)把钱分了吧!”最后在一偏僻圪崂里,你身上的财物被洗劫一空。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被告人胡某某伙同申某某(已判刑)在S县以独行的老年妇女为目标,用“掉钱、分钱、找钱、证明母子关系”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李某某现金人民币88元、一只金手镯、一条金项链;骗取被害人王某某现金人民币50元、金项链一条、金耳环一对。
S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甩沓子”的方式隐瞒真相,骗取两位老年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以胡某某涉嫌诈骗罪向S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4月,S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甩沓子”诈骗是指行为人事先准备一叠假币或冥币,将假币或冥币套上肉色丝袜伪装成人民币,以佩戴贵重首饰老年被害人作为犯罪目标,以“掉钱、分钱”为手段,将被害人骗至偏僻处分钱。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另一行为人以“找钱、证明关系”为借口,将假币交给老年被害人,拿走被害人佩戴的贵重首饰和随身携带的现金逃之夭夭。
天上不会掉馅饼,更没有免费的午餐,老年人外出时要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警惕,不听花言巧语、不贪图意外之财,谨防上当受骗,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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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文字:张树梅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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