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米脂检察:打击“两卡”犯罪,共筑反诈堡垒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猖獗,犯罪手段不断更新,电话卡、银行卡已然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工具。诈骗团伙通过收购、租借等手段获得他人银行卡,使用不特定人员身份接收诈骗犯罪所得资金,并迅速转移。“两卡”犯罪逐渐发展成诈骗犯罪的幕后帮凶,“断卡”行动旨在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土壤。自2020年以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两卡”犯罪19人,提起公诉16人,从源头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
案例
【案情回顾】
2021年1月份,罗某某与谭某某谈成了一笔“赚钱的生意”,由罗某某提供其名下银行卡供谭某某使用,帮助上游犯罪团伙“洗黑钱”,每走5万元流水提成600元。至抓获前,谭某某使用罗某某的两张银行卡多次操作帮助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接收和转移违法所得资金共计78.27万元,已查明陈某某、刘某某等7名被害人被诈骗金额达17.78万元。通过上述行为,谭某某获利5000元,罗某某获利1.04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
侦查机关以谭某某、罗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谭某某多次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帮助上游犯罪团伙操作转账,转移犯罪所得资金,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罗某某明知其银行卡系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主动提供以牟利,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二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检察官提醒:
银行卡、手机卡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工具,切记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转借、外租,切勿贪图蝇头小利,成为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帮凶,最终害人害己。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助力“断卡”行动,将犯罪的毒瘤掐断在萌芽状态。也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全社会反诈行动,共筑反诈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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