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争创】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突出“八个一”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建设
2022年以来,榆林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省检察院“三有”争创活动总体要求,着力打造榆林检察“东黄河、西煤石油天然气、南红色资源、北长城、中黄土高原”五位一体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品牌。在品牌的培育中,紧密结合公益诉讼办案实际,明确“八个一”举措为工作着力点,运用项目化、清单化的方式推动品牌建设落地落细落实,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检察高水平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推动高效能治理。
——出台一批工作意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出台规范性文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截至目前,榆林各县市区均已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聚焦榆林市域治理实际,制定黄河流域、煤石油天然气、红色资源、黄土高原生态保护等一系列意见,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建立一批协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见》,积极与行政机关、协会全面建立联系。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与环保、水利、食药、国土、文旅、审计、消协等行政机关、协会会签各项机制80余件。定边县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米脂县检察院制定了《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全域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治理》等办法。
——开展一批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黄河流域保护、“寻保传”、长城遗址保护和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消”字号消毒产品、中医药保护等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认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养老诈骗、黄河流域涉水问题项目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府谷县检察院开展“保护传统村落”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市检察院将党建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在全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同心筑梦跟党走 公益有我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
——办理一批公益案件:截至8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9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35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64件,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5件,其他领域192件;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77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62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15件;累计向法院提起诉讼36件。聚焦重点领域,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办理了最高检、省检察院交办的长征文物保护、长城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光污染、兰炭企业污染环境等一系列案件;全面加强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联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完成跨区域生态环境线索调查核查。
——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公益诉讼办案经验,培育打磨精品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的良好工作局面。2022年以来,定边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水资源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六五”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横山区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吴家沟村烽火台遗址案、榆阳区检察院督促保护战国秦长城肖家峁村敌台遗址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定边县检察院督促保护侵占太中银铁路用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全市两级院共计10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千案展示”案例。
——创新一批特色做法:聚焦“高质量发展”,不断培育特色亮点和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内部形成合力,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开展公益诉讼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政治督导;二是借助“外脑”“外智”提升办案能力,特邀聘任24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三是打造并确立定边公益林为榆林市检察机关恢复性司法实践基地和生态法治教育基地,确立米脂杨家沟革命旧址为榆林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和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开展专项教育;四是吴堡县检察院联合县委宣传部成立“守护黄河”志愿服务总队和“爱”“保”“呵”“珍”“监”“救”6个小分队,并向20名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形成黄河保护大格局。
——取得一批优秀成果:瞄准重点保护领域,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取得新成效。注重在办案中总结经验,打造府谷、佳县、吴堡黄河保护治理点;府谷、神木、横山长城遗址保护点;定边检察公益林、神木西湾露天煤矿生态环境保护点;米脂杨家沟、佳县朱官寨革命旧址保护点;米脂火车站无障碍环境建设、绥德三五九旅革命旧址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一批可参观的示范点。长城遗址保护、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林等做法被人民网、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府谷、神木长城遗址保护被最高检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报道;拍摄了《守护黄河》《检察蓝守护葭州红》等一系列原创微视频;微电影《我家就在长城边》荣获第五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三等奖。
——形成一批工作品牌:全市两级院结合本地特色,各显品牌亮点。府谷县检察院针对全县东、中、西部地域经济特点,以“治黄”“去黑”“覆绿”为方向,打造“星火”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定边县检察院以办案为中心,坚持恢复司法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检察服务保障林业碳汇品牌;佳县检察院强化宣传培树,结合县域特点打造“检察蓝”守护“葭州红”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吴堡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协同社会治理打造公益诉讼“益居”品牌;米脂县检察院打造黄土高原生态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清涧县检察院打造“检察蓝”共护“母亲河”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子洲县检察院打造“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下一步,榆林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省检察院“三有”争创活动为牵引,以面拓展、点做透、争第一、树标杆为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公益保护核心,依法能动履职,狠抓办案,全面推进榆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文字:任涛
编辑:姬乐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往期精彩回顾教师节之际,榆林中学“法治第一课”开讲啦!
榆林市召开“九率一度”提升工作推进会
【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子洲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防患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