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争创】榆阳检察:多措并举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2022年,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上级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围绕最高检、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运用多种举措开展工作,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
——落实最高检检察公开听证要求开展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依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等8家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燃气供应领域的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听证会,就该专项行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整改进度及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讨论与交流,群策群力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城镇燃气供应事业再上新台阶。
——形式多样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以省十七运为契机,持续推进无障碍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与市区两级残联部门共同开展实地调研,发现城区的医疗机构和道路等公共设施中存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完整不规范的现象,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进行监督,围绕发现的问题和整改的进度,邀请市区相关单位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和座谈会,推动检察建议的整改与落实。
——抓住特殊领域,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中持续发力,在发现城市周边乡镇奶畜饲养散户和部分养殖公司存在乳品直产直销,挤奶设备清洗消毒不规范,生鲜乳未按规定生产、销售等问题后,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奶畜饲养散户和部分养殖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化监督,保障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安全的乳制品。
——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起首例食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的要求,于7月21日提起首例食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效震慑、遏制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发生,将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积极补齐短板,增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辐射面
6月份,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建设项目的人民防空工程异地建设费用及罚款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现已收到该行政机关的积极回复,截至目前共督促行政机关收回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840500元,罚款及加处罚款33600元,共计挽回国有财产87.4万余元。
——争取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助推检察公益诉讼驶入“快车道”
积极寻求党委、人大常委会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与合作,陆续和政府多部门签订了联合工作机制,构建检察公益诉讼的联合堡垒。4月,榆阳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同月,党组书记、检察长田飞鹏向榆阳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意见,逐条整改回复,获得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栉风沐雨秉初心,砥砺奋进铸辉煌。榆阳区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继续做好法定领域公益保护,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续新华章。
来源: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姬乐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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