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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佳县检察:“三举措”稳步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

张世玲 榆林检察 2023-04-13



2022年1月佳县人民检察院、佳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检警双方秉持协作配合双赢共赢的理念,充分发挥监督、沟通、协作、配合平台作用,着力打造侦、捕、诉一体通道,以更合理的监督、更紧密的协作与配合,全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助力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强化人员配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在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员额检察官轮值办公,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监督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并形成工作台账。目前,通过侦监协作办公室办理提前介入案件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

强化机制建设。佳县人民检察院和佳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总体确立了侦监办的工作原则、监督范围、工作职责等事项,推进侦监办各项职能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强化协作配。一是打通数据壁垒。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人员通过公安机关执法中心平台信息系统履行监督职责,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二是加强沟通联系。通过提前介入、疑难案件会商等方式,充分对侦查取证方向、案件定性、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截至目前,召开联席会议2次,组织案件会商4次。三是统一执法司法理念。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与公安机关同向传导,切实促进双方统一司法理念,实现同频共振。不捕率同比上升35.28%,不诉率同比上升21.13%,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8.32%。




来源: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曹国苗   校对:胡月  审核:薛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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