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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检察院与县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机制》

榆林检察 2023-04-13



法律监督与执法监督相衔接

合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定边县检察院与县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充分发挥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和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监督质效,促进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近日,定边县检察院汇报县委政法委联合出台了《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和相互协作。



《通知》共9条,对监督衔接工作的总体原则、方式、情形、工作流程以及确保有效衔接的相关工作机制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通知》旨在通过将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和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有机结合,主要针对政法单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在注重发挥执法监督的政治性、政策性的同时,借力法律监督的法定性、专业性,从而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促进执法司法环节各政法单位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知》要求:一是建立健全提请监督工作机制。县委政法委在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敏感性线索或突出问题,可以移交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政法机关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普遍性问题或司法执法领域存在的其他顽瘴痼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县委政法委启动联合专项执法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监督合力。二是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以队伍为保障,促进执法监督专业化。整合全县行政执法监督专业人才力量,从全县政法各单位选聘业务骨干组建县级案件评查人才库,配合参与全县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提升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工作水平。三是建立健全衔接工作反馈机制。县检察院与县委政法委建立日常联络、办理工作反馈机制,要定期向县委政法委汇报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根据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同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监督对象的监督力度。四是建立健全衔接工作协作机制。县委政法委将执法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到政法各单位的督查范围内,政法各单位要自觉接受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院法律监督,支持和保障县检察院依法独立开展法律监督。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要与县检察院建立定期交流和业务研讨机制,定期改进和加强工作机制及措施。



随着这一衔接机制的建立,定边县检察院已相继探索建立了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合力保障民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合力规范执法司法活动两大协作衔接机制。这种对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法律监督职责的有效衔接,将有力贯通三类监督,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深化落实中发28号、陕发6号、榆发7号文件,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两大衔接机制作用,凝心聚力、守正创新,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更好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定边、法治定边建设,更好服务保障定边民生民利。




来源:定边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曹国苗   校对:胡月  审核:薛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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