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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 米脂检察:揪出“内鬼”,让企业安心放心
近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民营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职务侵占案件。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期间,负责某项目场地管理人员龚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领出该公司各类全新设备材料,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售卖获利,经价格评估认证,其盗卖转售的公司设备共价值11.9万元,非法获利2.8万余元。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龚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以涉企案件为切入点,积极能动履职,依法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打击围绕民营企业内部高管、财务、采购、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在本案办理中,承办检察官注意到被告人长期盗卖公司财物,屡屡作案得逞却未被发现,承办检察官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深入涉案企业开展调研,与公司负责人全面分析案发原因,找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漏洞。
经过深入的“把脉问诊”,承办检察官为该企业在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培训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结合《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对企业日常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提示,为企业开具一剂健康经营的“良方”。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米脂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浩鑫 校对:薛蓉蓉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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