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陕西省检察机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榆林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保护高家堡历史文化名镇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陕西省检察机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目录
案例一: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高家堡历史文化名镇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二: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富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洛川会议纪念馆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三:汉阴县人民检察院、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城墙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四: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西汉帝陵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五: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兴贤塔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一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高家堡历史文化名镇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 协同履职
【基本案情】
神木市高家堡古镇始建于明代(公元1439年),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陕北“四大名堡”之一,系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古镇锁长城边维,北通河套,南接河东,是历史上兵防要塞、商贸重镇,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和优良的革命传统。古镇东西长431米,南北长311米,现存城墙和三街十六巷,内有瓮城、楼宇、庙庵、红色故居等,是《平凡的世界》等影视剧取景地。保护范围内的15处建筑存在不同程度的损毁,包括墙体倒塌、屋檐、屋脊、台阶损毁,其中4户民居使用现代铝材维修老旧房屋屋顶,西大街有一处建筑立面被大型现代化商业牌匾遮挡,严重影响了古镇历史风貌。
【调查和督促履职】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该案线索,于2022年9月立案。经现场勘查、调查文物档案、走访行政机关和村民等方式查明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定,神木市高家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高家堡镇政府)、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神木市住建局)、神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以下简称神木市文旅局)对高家堡古镇负有保护和监管职责。2022年9月22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神木市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邀请高家堡镇政府、神木市住建局、神木市文旅局参会,评议了古镇历史风貌遭到破坏等问题。同日,神木市院分别向高家堡镇政府、神木市文旅局、神木市住建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各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高家堡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监管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行政机关成立联合工作专班,由高家堡镇政府牵头,对检察建议涉及15处建筑实地调查,核查发现8处破损民居并纳入2022年古镇总体修缮项目规划。截至2022年11月,已花费863.95万元完成对13处破损民居实施修缮,将4处民居铝材屋顶替换为符合古镇风貌的青瓦,责令拆除遮挡建筑立面的现代化商业牌匾,修缮面积1465.51㎡。2023年初,高家堡镇政府将检察建议涉及的剩余7处破损建筑及其他19处建筑作为修缮项目提出申报,神木市住建、文旅、财政等部门已审批通过,投资1399.7万元,修缮面积2000㎡,持续开展修缮保护工作。
为推动长效治理,检察机关在高家堡镇设立公益诉讼示范基地;神木市政府牵头签订《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书》,住建、文旅部门分别制定保护方案,形成市、镇两级政府、文旅局和文保员的四级网格化管理格局,夯实各级主体责任,形成历史文物保护长效机制。
【典型意义】
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是展现中华民族悠久连续文明历史、弘扬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多家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加大保护力度提升保护质效,维护古镇历史风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为古镇全面保护提供法治保障,为活化利用、繁荣镇村经济奠定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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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