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听!榆检人这样说(二十七)
编者按
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连日来,榆林市检察机关组织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全会精神,畅谈学习心得体会,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让我们一起听听他们的学习感悟吧~
杨鑫存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培训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通过认真深入学习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我更加深刻领会和把握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作为培训中心负责人,我将团结中心其他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以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为重点,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切实提升全市检察教育培训实效。
一方面,突出政治引领,系统谋划教育培训工作。将学习好宣传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开展“榆林检察大讲堂”、专题宣讲报告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学习。在今后举办培训班时,要始终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开班第一课”,切实把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同步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另一方面,聚焦主责主业,高质效做好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会精神部署要求和全市检察长研讨班精神,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作用,加大各业务条线专业培训力度。积极发挥精品课程评选成果,适时开展自主教育培训。着力提升自身素质,注重挖掘内部潜力,高质效办好每一项工作,从培训中心内部率先培养会办案、会写文章、会讲课的人才。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编辑:刘浩鑫 校对:薛蓉蓉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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