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听!榆检人这样说(三十四)
编者按
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连日来,榆林市检察机关组织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全会精神,畅谈学习心得体会,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让我们一起听听他们的学习感悟吧~
郭宇婷
佳县人民检察院
刑事执行检察部
检察官助理
近日,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深刻领悟全会精神。在经过深入学习后,我深刻认识到全会精神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对于我今后的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职作为,不断提升业务本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坚持理论学习。作为新进干警,专业学习是基本功,除此之外,还要主动了解最新政策理论,积极学习借鉴检察优秀成果以拓宽知识视野。注重知行合一,通过实践来加深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以适应人民群众在新时代不断提高的法治需求。
保持实干精神。我会摒弃浮躁心理,认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抓好每一个细节。实行“日梳理、周小结、月汇总”的工作落实计划,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随时调整提升。克服“不敢干”思想,勇于试水,在实干中提升业务能力。
善于勇于创新。通过网络渠道学习,我认识到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有很多优秀的创新案例,包括方式方法和法律模型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会不断向全国优秀案例学习看齐,并结合本地实际挖掘本地案件线索,逐步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工作中实现突破和创新。
来源:佳县人民检察院编辑:刘浩鑫 校对:薛蓉蓉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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