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靖边县检察院助力护苗花开
开学已经一个多月了,小石的生活和学习情况牵动着检察官的心。10月12日,靖边县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靖边县黄蒿界镇石某某家中看望小石,靖边县黄蒿界镇人民政府民政办主任、村支书闻讯也赶来走访,小石正在和小伙伴玩闹,看到一行人进来,高兴地跑过来喊着,“检察官妈妈来看我了”。
2020年6月12日,靖边县黄蒿界镇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白某某被患有精神病的儿媳砍杀致死,依靠被害人抚养的3岁女孩小石跟其爷爷石某某失去了生活来源。
“孩子才3岁,爷爷又病倒了,她爸爸是二级智力障碍”,村民提起这场变故忍不住流泪,承办检察官胡晓梅经多次实地走访调查、综合研判,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石某某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救助后不到一年,石某某因病去世,小石的父亲又是二级智力障碍,小石成为了困境儿童。如何帮助小石成为了胡晓梅心中放不下的牵挂。2021年4月7日,靖边县检察院组织民政局、医保局、镇政府、村委以及小石的亲属在靖边县检察院召开救助困境未成年人小石座谈会,座谈会上,确定了由小石的伯父石某担负起小石的监护职责,2021年6月7日,由民政局启动确认程序将小石确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同时让小石家庭享受低保待遇,镇、村两级也积极为小石提供帮助。
司法救助虽已完成,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却始终放不下小石,“这么小的孩子,最熟悉的抚养人突然离开,新的抚养人,小石是否适应了……”
2022年春季,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协同本院未检办干警回访了小石,2022年下半年,靖边县检察院协调医保局支持小石做了心脏病治疗手术,202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控申工作人员和法警队员共同陪伴小石度过属于她的节日,同时为其寻找了一家爱心企业帮扶。岗位上的检察官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对小石的关心从未间断。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是靖边县检察院多年来一直秉持的司法救助原则,类似小石这样的救助案例办了一件又一件,协助了许多困难妇女和贫困家庭,脱离了困境,让失去信心的妇女对生活有了信心,让无助的孩子得到了救助。同时,通过多起司法救助案例的积累和实践,靖边县检察院逐渐认识到建立长效救助机制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推动这一机制的构建,靖边县检察院先后与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县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等12家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实施意见(试行)》,为因案受困、致残、致贫的司法救助当事人开展多元司法救助帮扶,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帮扶,实现最佳救助效果。
编辑:刘浩鑫 校对:薛蓉蓉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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