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我认为真正的民间写作是“作为老百姓的写作”
对于作家而言,真正的“民间写作”到底应该是“为老百姓写作”,还是“作为老百姓的写作”呢?
在2001年的一场演讲中,莫言先生发表了这样的见解:“为老百姓的写作”其实不能算作“民间写作”,当作家站起来要用自己的作品为老百姓说话时,其实已经把自己放在了比老百姓高明的位置上。莫言先生认为真正的民间写作就是“作为老百姓的写作”。
本文收录于莫言演讲集《我们都是被偷换的孩子》。
作为老百姓的写作
——在苏州大学“小说家讲坛”的演讲
能来环境如此优美、历史如此悠久的苏州大学演讲,我感到非常荣幸,但同时也感到这是一场冒险。因为作家大都是不善言谈的,我又是作家中最不会讲话的一个。当年我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叫莫言,就是告诫自己不要说话或尽量地不说话,但结果还是要不断地说话。这是我的矛盾。譬如来苏州大学玩耍是我愿意的,但来苏州大学讲话是我不愿意的。来苏州大学不讲话,王尧先生就不会给我报销机票;所以,我既想来苏州,又不想自己买机票,所以就只好坐在这里讲话。这是一个无奈的、妥协的时代,任何人都要无奈地做出妥协。
前几天,我和阿来、余华在清华大学与格非的学生们座谈了一天,上午一场下午一场,晚上还有一场。我们讲得很少,大部分时间是学生提问,我们答问。我们感到这样很好,不像摆开一个讲课的架势那样一本正经,又很有针对性、很随便、很亲切,完全是赤诚相见,彼此都有收获。我希望今天我们也能采取这种方式。在我讲的过程中,你们可以随时打断我的话,随时递条子,或者站起来提问。总之我们合伙把这台戏唱下来,让王尧愉快地给我报销机票。
作家莫言
今天这个演讲的题目,直到昨天我还没有想好。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但昨天王尧给我电话,说必须有一个题目,否则不好出海报。我说那就叫作“试论文学创作的民间资源”吧。
“民间”是一个巨大的话题,也是当下的一个热门话题。好像最早是上海的陈思和先生提出,然后各路英雄群起响应。你说你的,他说他的,各有各的理解,因此也就各有了各的民间。我作为一个写小说的,当然也有我对民间的理解。我的理解肯定没有理论家们那样系统、那样头头是道,但都是根据我的文学经验和创作体会得来的,也许会对大家有所启发。我还要坦白地说,今天这个演讲的题目,不是我的发明,而是上个星期在清华时,听阿来说他最近给《视界》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作《小说创作的民间资源》,我仓促之间把它改头换面拿来搪塞王尧,阿来将来要跟我理论,同学们可以作证就说我已经公开地坦白了。
关于沸沸扬扬的民间问题的讨论,同学们都是学文学的,肯定都知道很多。在此我就没有必要一一介绍——其实我也介绍不了。我认为所谓的民间写作,最终还是一个作家的创作心态问题。这个问题的一个方面是为什么写作。过去提过为革命写作、为工农兵写作,后来又发展成为人民写作。为人民的写作也就是为老百姓的写作。这就引出了问题的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你是“为老百姓写作”,还是“作为老百姓的写作”。
“为老百姓写作”听起来是一个很谦虚很卑微的口号,听起来有为人民做马牛的意思,但深究起来,这其实还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其骨子里的东西,还是作家是“人类灵魂工程师”“人民代言人”“时代良心”这种狂妄自大的、自以为是的玩意儿在作怪。这就像说我们的官员是人民的勤务员一样,听起来很谦卑、很奴仆,但现实生活中的官员,根本就不是那样一回事。如果当了官真的就成了勤务员、就成了公仆,那谁还去当官呢?还跑官要官干什么?
因此我认为,所谓的“为老百姓的写作”其实不能算作“民间写作”,还是一种准庙堂的写作。当作家站起来要用自己的作品为老百姓说话时,其实已经把自己放在了比老百姓高明的位置上。我认为真正的民间写作就是“作为老百姓的写作”。
当然,任何作品走向读者之后,不管是“作为老百姓的写作”还是“为老百姓的写作”,客观上都会产生一些这样那样的作用,都会或微或著地影响到读者的情感。但“作为老百姓的写作者”,在写作的时候,不会也不必去考虑这些问题。他在写作的时候,没有想到要用小说来揭露什么、来鞭挞什么、来提倡什么、来教化什么,因此他在写作的时候,就可以用一种平等的心态来对待小说中的人物。他不但不认为自己比读者高明,他也不认为自己比自己作品中的人物高明。
“作为老百姓的写作者”,无论他是小说家、诗人还是剧作家,他的工作,与社会上的民间工匠没有本质的区别。一个编织筐篮的高手,一个手段高明的泥瓦匠,一个技艺精湛的雕花木匠,他们的职业一点也不比作家们的工作低贱。“作为老百姓的写作者”会同意这种看法,但“为老百姓的写作者”肯定不会同意这样的看法。民间工匠之间也有继承、借鉴、发展,也有这样那样的流派,还有一些神秘色彩的家传,他们也有互不服气,也有同行相轻;但他们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是个普通的老百姓,他们永远不会把自己和老百姓区别开来,去狂妄地充当“人民的艺术家”。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在离你们苏州不远的地方,曾经有一个瞎子阿炳。我们现在给他的名誉很高,是伟大的民族音乐家,是伟大的二胡演奏家。但当年的阿炳,当他手持着竹竿、身穿着破衣烂衫,在无锡的街头上流浪卖艺的时候,他大概不会想到自己是一个伟大的人物,更不会想到他编的二胡演奏曲子在几十年后,会成为中国民间音乐的经典。他绝对不会认为自己比一般的老百姓高贵,他大概在想:我阿炳是一个卑贱的人,一个沿街乞讨者,一个靠卖艺糊口的贱民;我的曲子拉得动听、感人,人家就可能施舍给我两个铜板,如果我的曲子拉得不好听,人家就不会理睬我。如果我在马路上拉二胡,妨碍了交通,巡警很可能给我一脚(现在的艺术家、演员违章之后,就会亮出名片:我是谁谁谁)。
总之,他阿炳心态卑下,没有把自己当成贵人,甚至不敢把自己当成一个好的老百姓,这才是真正的老百姓的心态。这样的心态下的创作,才有可能出现伟大的作品。因为那种悲凉是发自灵魂深处的,是触及了他心中最疼痛的地方的。请想想《二泉映月》的旋律吧,那是非沉浸到了苦难深渊的人写不出来的。所以,真正伟大的作品必定是“作为老百姓的写作”,是可遇不可求的,是凤凰羽毛麒麟角。
但这种“作为老百姓的写作”真要实行起来,其实是很难的。作家毕竟也是人,现实生活中的名利和鲜花不可能不对他产生吸引。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为老百姓的写作”赢得鲜花和掌声的机会比“作为老百姓的写作”赢得鲜花和掌声的机会多得多。在当今之世,我们也没有必要要求别人这样那样,只是作为一种自我提醒,不要忘记了最重要的东西,而去追逐不太重要的东西。也就是说,你要明白你通过写作到底要得到什么,然后来决定你的创作的态度。
像蒲松龄写作的时代、曹雪芹写作的时代,没有出版社、没有稿费和版税,更没有这样那样的奖项,写作的确是一件寂寞的、甚至是被人耻笑的事情。那时候的写作者的写作动机比较单纯,第一是他的心中积累了太多的东西,需要一个渠道宣泄出来。像蒲松龄,一辈子醉心科举,虽然知道科举制度的一切黑暗内幕,但内心深处还是向往这个东西。到了后来,他绝了科举的念头,怀大才而不遇,于是借小说表现自己的才华,借小说排遣内心的积怨。曹雪芹身世更加传奇,由一个真正的贵族子弟,败落成破落户飘零子弟,那种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体验是何等的深刻。他们都是有大技巧要炫耀、有大痛苦要宣泄,在社会的下层,作为一个老百姓,进行了他们的毫无功利的创作,因此才成就了《聊斋志异》《红楼梦》这样的伟大经典。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圈子,书出来后,也能赢得圈子里的赞赏,可以借此满足一下虚荣心;但这样的荣誉太民间了,甚至不能算作名利了。
在科举制度下,小说是真正的野狐禅,登不上大雅之堂的,当时的“正经人”大概很少写小说的。诗歌也是一样,诗歌的真正欣赏者应该是青楼女子。但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才能出现好东西。如果诗歌代替八股文成为科举的内容,那诗歌就彻底地完蛋了;如果小说成为了科举的内容,小说也早就完了蛋。所以如果奔着这个奖那个奖写作,即便如愿以偿得了奖,这个作家也就完了蛋。没想到得奖却得了奖是另外一回事。我想这就是民间写作和非民间写作的区别。非民间的写作,总是带着浓重的功利色彩;民间的写作,总是比较少有功利色彩。当然,这样的淡薄功利,有时候并不是写作者的自觉,而是命运的使然。也就是说,蒲松龄直到晚年也还是在梦里想中状元的,但醒来后才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了。曹雪芹永远怀念着他的轰轰烈烈的繁华岁月,但他知道这也是无可挽回的了。所以,那悲凉就是挡不住的了,而那对过往繁华的留恋也是掩饰不住的。无意中得来的总是好东西,把赞歌唱成了挽歌,把仇恨写成了恋爱,就差不多是杰作了。
我还想特别地强调一下,作家千万不要把自己抬举到一个不合适的位置上;尤其是在写作中,你最好不要担当道德的评判者,你不要以为自己比人物更高明,你应该跟着你的人物的脚步走。郑板桥说人生难得糊涂,我看作家在写作时,有时候真的要装装糊涂。也就是说,你要清醒地意识到,你认为对的,并不一定就是对的,反之,你认为错误的,也不一定就是错误的。对与错,是时间的也是历史的观念决定的。“为了老百姓的写作”要做出评判,“作为老百姓的写作”就不一定做出评判。
前不久有一家关于环保的报纸让我给他们写文章谈谈我对沙尘暴等自然生态恶化问题的看法,我马上就想到了北方草原的沙化和草原载畜量的关系。载畜量过多,草原得不到休养生息,就要沙化。十几年前我到中俄边境,看到对面的草原草有半人高,真是鲜花烂漫,风吹草低,只有很少的几群羊在挑挑拣拣地吃草。而我们这边的草原,草只有一虎口高,颜色枯黄,好似瘌痢头一样。饥饿的羊群像鬼子扫荡一样来回乱窜。同样的自然条件,差别如此之大,完全是人为的。问题在于,我们这边能不能少养几群羊?牧民们的回答是:我们也不愿意看到草原变成这个样子,但不养羊我们吃什么?我们不养羊你们北京人怎么吃上涮羊肉呢?我们也知道黑山羊对草原和山林的破坏十分厉害,但你们需要羊绒围巾、羊绒大衣啊。
这就涉及到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一方面要保护环境,另一方面那里的老百姓要活命、要繁衍。除非政府能拿钱把他们养起来。政府没有那么多钱,那他们就要杀树、放牧。你要让我活下去。你们可以呼吁保护珍稀动物、保护大熊猫、保护东北虎,但事实上在偏远地区有很多老百姓的日子比这些珍稀动物还要危机。许多得了重病的人躺在家里等死,谁去管他们?但假如有一头大熊猫得了急病,马上就会有最好的大夫为它医治,治好了还要登报纸上电视。一个作家写关于环保的文章,看起来是很正义很有良知的,但事实上你所代表的也只能是一部分人的利益。所以我觉得,作家要学会反向思维,不要站在自以为是的立场上,也就是说,你不要以为你是作家就比老百姓高明。“为老百姓的写作”,因为作家自身的局限,很可能变成为官员、为权贵的写作。而“作为老百姓的写作”,也许就可以避免这种偏颇,因为你就是一个老百姓。
从某种意义上说,“为老百姓的写作”也就是知识分子的写作。这是有漫长的传统的。从鲁迅他们开始,虽然写的也是乡土,但使用的是知识分子的视角。鲁迅是启蒙者,之后扮演启蒙者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在争先恐后地谴责落后,揭示国民性中的病态,这是一种典型的居高临下。其实,那些启蒙者身上的黑暗面,一点也不比别人少。所谓的民间写作,就要求你丢掉你的知识分子立场,你要用老百姓的思维来思维。否则,你写出来的民间就是粉刷过的民间,就是伪民间。
我想可以大胆地说,真正的民间写作,“作为老百姓的写作”,也就是写自我的自我写作。一个作家是否能坚持民间写作,有时候也不是他自己能够决定的。一般情况下,刚开始的写作都是比较民间的,但是成名之后,就很难再保持民间的特质。刚开始的写作,如果要被人注意,大概都要有些出奇之处,要让人感到新意,无论是他讲述的故事还是他使用的语言,都应该与流行的东西有明显的区别。也就是说,“文学的突破总是在边缘地带突破”。但一旦突破之后,边缘就会变为中心,支流就会变为主流,庙外的野鬼就会变为庙里的正神。尽管这似乎是一个难以逃避的过程,但有警惕比没有警惕好,有警惕就有可能较长时间地保持你的个性、保持你的民间心态、保持你的老百姓的立场和方法。
我们可以想想沈从文的创作,在他的早期作品中,保持着真正的民间的立场和视角。他写那些江边吊脚楼里的妓女,如果是知识分子立场,那就会丑化得厉害。但沈从文却把她们写得有很多的可爱之处。因为他对这些妓女的看法与那些船上的水手对她们的看法是一样的。他也没有把她们写成节妇烈女,但还是写出了她们在职业范围内的真情:“牛保,我等你三个月,你再不来,我就接待别的客人。”他写那个戴水獭皮帽子的朋友,如果是用知识分子的立场,那这个家伙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大流氓,但他在沈从文的笔下是那样爽朗、粗野和有趣。但后来沈从文成了名作家,他的民间立场就很难坚守了。他要对他笔下的人物进行评判了,他已经不知不觉地处在居高临下的位置上了。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还是要努力地做。“知识越多越反动”,从文学的角度上来看,是有几分道理的。
我就讲到这里,下边请大家提问,直接站起来说或是递条子,都可以。
现场互动
问:您刚才说到,边缘化的写作出名后很快就成为了主旋律,那么,您怎样保持自己的边缘性呢?
答:这个问题,我已经反复地强调过,那就是要时刻记住我就是一个老百姓,尽管我的工作与泥瓦匠有所区别,但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我想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自己抬举自己,要知道你是谁。在具体的创作过程中,要力避用熟练的方法写作,这跟打球不一样。打球嘛,如果对方吃你的下旋球,那就乘胜追击,写小说恰好相反。我想每一个清醒的作家,都会有自己的追求。这种追求对我来说,就是希望能够不断地自我超越。
问:请谈谈你的新作《檀香刑》与《红高粱》之间的内在联系。
答:这两部小说都是历史题材,《红高粱》的背景是抗日,《檀香刑》的背景是抗德,故事发生的地点都是高密东北乡,这是类似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檀香刑》是《红高粱》的姊妹篇。《红高粱》我最得意的是“发明”了“我爷爷”“我奶奶”这个独特的视角,打通了历史与现代之间的障碍;也可以说是开启了一扇通往过去的方便之门。因为方便,也就特别容易被模仿。后来“我爷爷”“我奶奶”“我姑姑”“我姐姐”的小说就很多了。《红高粱》歌颂了一种个性张扬的精神,也为战争小说提供了另类的写法。但《红高粱》作为一部长篇,最大的遗憾是没有结构,因为写的时候就是当中篇来写的;写了五个中篇,然后组合起来。《檀香刑》在结构上下了很大的工夫,在语言方面也做了一些努力;具体地说就是借助了我故乡那种“茂腔”的小戏,试图锻炼出一种比较民间、比较陌生的语言。
问:通过你的谈话,看出你十分重视作家的创作心态,那么请问我如何保持宝贵的民间心态和民间立场呢?
答:我刚才已经反复地谈过这个问题,那就是要时刻保持警惕。当然,我也并不认为作家必须跟苦难和贫困联系在一起。我们也没有必要故意地去体验艰难。因为有意识的体验和命运的安排不是一码事。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你要时刻记住自己是一个老百姓,作家就是一个职业,而且这个职业既不神秘,也不高贵。
问:请谈谈你在《檀香刑》里为什么要描写那么多酷刑?
答:酷刑的设立,是统治阶级为了震慑老百姓,但事实上,老百姓却把这当成了自己的狂欢节。酷刑实际上成为了老百姓的隆重戏剧。执刑者和受刑者都是这个独特舞台上的演员。因为《檀香刑》的写作受到了家乡戏剧的影响,小说的主人公又是一个戏班的班主,所以我在写的时候,感觉到自己是在写戏,甚至是在看戏。戏里的酷刑,只是一种虚拟。因此我也就没有因为这样的描写而感到恐惧。另外我在《檀香刑》中有大量的第一人称的独白,那么我写到刽子手赵甲的独白的时候,我就必须是赵甲,我就必须跟随着赵甲的思维走笔。赵甲是大清朝的第一把刽子手,在他们这个行当里是大师级的人物,他是一个真正的杀人如麻的人。当我试图描写他的内心世界时,我就感到,杀人,在他看来,实际上是一次炫耀技巧的机会,是一次演出。因此,我之所以能够如此精细地描写酷刑,其原因就是我把这个当成了戏来写。
本文收录于《莫言作品典藏大系》(全26卷)演讲集《我们都是被偷换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