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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政府怎样“晒”官员的财产?

    


255年前,世界上诞生了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个被称为“阳光法案”“终端反腐”的制度很快被许多国家所仿效。

   时至今日,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这项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官员的家庭财产、从政前后个人财产增长幅度的变化和增长渠道的变化以及配偶和子女所从事的行业等,都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瑞典:官员接受“赤裸生活”


     瑞典是世界上最早推行官员财产登记制度的国家。早在1766年,瑞典议会就通过了一项《出版自由法》,其中最主要的条款是“公开所有非涉密的公共文件”。根据这项法律,瑞典的所有官员,上至首相和王室成员、下至企业高管的财产和纳税状况均需公开。


    此后,瑞典法律又进一步规定,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所有公民和团体都必须向税务部门公开自己的财产和收入明细,并接受所有人的查询。


    这就意味着,瑞典官员无论是购买房屋、汽车等大宗家庭资产,还是聘请保姆、缴纳电视费这样的小开销都要“广而告之”,受到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一旦个人账户上出现了不明进项或不正常消费,便无处躲藏。


    1995年10月,时任副首相萨林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了几十克朗的巧克力。此事被一位认真的瑞典记者一直追查到银行,并调出了萨林的全部刷卡消费记录,指责她“挪用公款”。虽然事后萨林辩解说,她当时只是把公家和个人的信用卡用混了,且事后也及时还了款,但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这位年仅38岁的副首相还是被迫辞职。


    2006年,瑞典首相新提名的几位大臣也先后被邻居、家电销售商、记者等举报有偷漏雇主税、不缴纳电视费等行为,不得不递交了辞呈。


美国:悬在官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


   20世纪5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官员不断爆出贪腐丑闻,引发人们对政府信任度的降低,白宫和国会开始制定“官员的经济利益不得和其政府职务有利益冲突”的有关规定。1974年的“水门事件”,使美国人对政府官员的不信任达到了巅峰。


    为了约束官员的行为,197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1989年又修订为《道德改革法》,这一法律便成为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蓝本。


    根据这部法律,包括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上任后还须按月申报。同时,财产申报不只限于申报者本人,还包括其配偶和抚养子女的有关情况。


    该法案要求一定级别的公务员在任何年度任职超过60天,就必须在每年的5月15日前提交《财产公示表》,然后由所属部门在60日内进行审查。


     除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员外,受理申报的机关均须将财产申报资料向全社会公开,公开时间是当年5月15日后的15日之内。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查阅这些信息并进行复印。


    对于财产申报的内容,不仅包括各种渠道的利益所得,还包括接受的礼品以及资产和负债情况等。同时,法律对官员接受的礼物和酬金还有细致明确的限定,如累计超过100美元的酬金,要详细写明来源、时间和数额。对从亲属以外的人那里获得的交通、住宿、食品、消遣等,要折合成货币价值,累计超过250美元就要报告。收到的任何礼品按市场价格超过35美元,则必须报告。


    对于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司法部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还可提起刑事诉讼。除此之外,美国各州及地方政府也大都有自己的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规。


    美国的财产申报制度建立的30多年间,不少高官都因为这项制度而受到惩处。


   1989年,美国众议院议长詹姆斯 赖特贪腐案令世界震惊。这位民主党最著名的代言人以及全美仅次于正、副总统的第三号人物,在此前的10年中曾经69次违反国会关于议员财产收入申报的法规。其主要事实包括,接受了一位房地产开发商的累计价值14万多美元的馈赠;违反有关议员演讲费收入的规定,通过出书获取5万美元稿酬且没有进行申报。为了查清赖特的问题,众议院道德委员会进行了历时10个月、耗资150万美元的调查,最终迫使赖特辞去众议院议长职务,成为200多年来美国第一位因违法贪财而被迫辞职的众议院议长。


    2006年8月30日,美国一个联邦大陪审团正式起诉亚特兰大前市长比尔·坎贝尔。这位曾因成功举办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而名噪一时的黑人市长,被控在任期内利用市政府电脑系统全面升级之机,经过与一个承包商幕后交易,从中获取至少15万美元的贿赂。此事让坎贝尔一夜之间名声扫地。


新加坡:有钱没钱都要申报

   

    人们都知道新加坡实行的是高薪养廉制度,但其实,在高薪的背后,有着更为严厉的惩处机制。


    当年,新加坡总理李光耀在推行铁腕反腐制度时就说:“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建立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这个国家的反腐败就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


    较之欧美,新加坡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更为全面和深入。其《财产申报法》规定,公职人员不分级别,上至总理、下至刚入职的普通公务员,在初次上任及以后的每年7月,都必须申报财产情况。同时,对公务员接受礼品、礼金和馈赠的规定也十分具体。比如,规定公务员接受的礼品必须如实报告,价值超过50新元必须交公,否则将视为贪污受贿。对犯有贪污罪的人除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外,还要处以罚金或判处5年以上7年以下的监禁。


     原商业事务调查局局长格林奈,1991年11月以购买新车为名向财政部申请了一笔贷款,实则用于还一辆旧车的欠款,尽管如期归还了贷款,但终因“用误导性文件诱骗贷款”,被判监禁3个月,并被革除公职、没收30万元退休金。前环境发展部政务部长因被发现接受了印尼商人赠送的7张机票而携带家人旅游,不仅被查办撤职,还被判刑4年。


    在新加坡,公务员不仅有钱要报告,没钱也要及时向上级汇报。每名公务员在初任公职时,都需要签署一份声明书,声明没有财务方面的困境。如果一名公务员担保的债务超过其3个月的薪资,或者面临破产程序时,要立即告知所在部门的常务秘书长。如果真的陷入财务困境,就可能会面临革职的纪律处分。


     因为,新加坡认为,如果公职人员有财务上的困难,其经受诱惑的能力就会变弱。即使眼下没有贪污受贿行为,但未来也可能会为了摆脱困境而收取好处。


韩国:公示财产包括三代直系亲属


    早在1981年,韩国就通过了《公职人员伦理法》,但为了减少财产申报制度的负面影响,同时又规定了公务员财产申报内容的非公开原则。这期间,由于政府权力不受监督,总统和高级官员的亲属、亲信屡屡卷入腐败大案之中,财产申报制度对腐败行为并没有起到什么预防或阻吓作用。


    1993年,金泳三成为韩国第一位直选的文职总统。在法律并没有规定官员公开财产的情况下,金泳三在就职的第二天,率先公布了自己及全家的财产。舆论对此反应强烈,要求其他高官也公布其财产。在此背景下,总理、内阁成员、议员、高级官僚也群起效仿。


    然而,这种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有人甚至认为此举有违宪法保护财产秘密的规定。于是,金泳三政府开始彻底修订和完善《公务员伦理法》,经国会通过后于1993年7月生效。


    根据修改后的法律规定,政务类官员、各部常务次官、地方自治团体长官、地方议员、公营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以及总统令所规定的其他政府官员等都应将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的财产公布在政府公报上。涉及申报财产的官员包括四级以上的公务员及相关人员、所有法官和检察官、上将以上的军官、总监以上的警官、政府企业高管、高等院校的正副校长和学长。


    此外,接受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出资的机关、团体的任职人员也要申报财产,公务员的配偶(含长期同居者)和三代直系亲属的财产同样需要申报,但不包括出嫁的女儿和外祖父母、外孙子女。每年一月份申报上一年度的财产,离职时申报当年1月1日到离职日的财产变化情况。申报的财产包括拥有的境内外所有财产和向非营利机构捐赠的财物,如现金、存款、股票、公债、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和无形财产,申报起点为1000万韩元。对黄金、白银、首饰、古董、珠宝、艺术品和会员券也要申报,申报起点为500万韩元。该制度施行后,一大批高级公职人员相继落马。


    1993年9月10日,大法院院长金德柱突然辞职;三日之后,检察总长朴钟喆和光州地方法院院长朴英植也宣布辞职;在首次申报就被认定隐瞒了财产的民自党国会议员朴珪植于同年9月15日主动脱党;号称韩国政界“常青树”的国会议长林浚圭也被揭露从事不动产投机,并故意虚报其家庭财产总额,因此黯然退出了韩国政治舞台。


俄罗斯:财产申报成为反腐风暴的突破口


    俄罗斯的财产申报制度起步较晚。1997年5月,时任俄罗斯总统叶利钦颁布命令,首次规定总统、总理、总统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高级官员、地方行政长官等,必须每年向其常住地税务机关申报自己名下的收入和财产。此后出任国家元首的普京,也沿袭了前任的做法。不过,这项制度落实起来还是存在不少漏洞。比如,官员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财产只涉及官员是否照章纳税,对申报工作也没有独立的机构来审查。


    2008年,梅德韦杰夫当选总统后,掀起了“反腐风暴”,并将财产申报作为突破口之一。


    2008年12月出台的俄罗斯首部《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提出“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并规定在职公务员以及想要竞聘公务员的公民要报告自己、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收入、财产和持有的各种债券。


    2009年5月18日,又以“总统令”的形式签署了必须公布财产的公务员清单,包括民政部门、军事部门和其他联邦机关,以及具有潜在腐败风险的其他联邦机关的官员,大致都是局级以上的领导,对于腐败风险较大部门申报财产的人员职务则相应降低。同时,也将国有企业和基金会的高管纳入其中。规定在每年的4月1日前必须将个人上一年度的财产报告递交俄罗斯联邦税务总局,由税务总局转报至规定的部门,并装入个人档案。如果未提交财产报告或有隐瞒及虚假信息,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务员的财产信息要公布在联邦国家机关和各共和国的官方网站上,公共媒体在7天之内就可以知晓。


    普京在第三次成功当选俄罗斯总统后,加大了反腐力度,批准了一项关于俄罗斯政府官员申报财产收入的法律修正案。


   该法案要求政府成员应该申报自己、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支出。如果当年某公职人员消费额超过本人及其配偶前3年的总收入,则该官员要提交自己、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收入信息,包括购买土地、其他不动产、交通工具、有价证券及股份的交易详细资料。同时,普京还呼吁议会支持关于限制官员和政治家在国外拥有财产、银行账号和有价证券的提案。并强调说,公务员在国外购置不动产应当申报,并解释购买不动产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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