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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刚刚,六安发布24号通告


关于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

(2022)第 24 号


根据《新冠肺炎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安徽省新冠病毒关切变异株感染本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修订版)》(皖疫防办〔2022〕9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判评估,现将部分达到解除标准的封控区、管控区予以解除。封控区解除后纳入管控区管理。


一、解除的封控区(2个)

金安区张店镇牌坊村金埂组
金安区张店镇楼塘村塘埂组


二、解除的管控区(12个)

金安区望城街道万鼎银河湾
金安区张店镇六十铺
金安区张店镇楼塘村
金安区张店镇牌坊村
金安区张店镇左大桥村
金安区中店乡仓房村
金安区中店乡高店村
金安区中店乡红旗街道
金安区中店乡槐树岗村
金安区中店乡南乡村
金安区中店乡长岭村
金安区中市街道浙东商贸城魁星阁花园


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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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六安市疫情通报

 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2022)第 23 号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六安市召开第四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关于解除部分封控区管理的通告(2022)第 20 号

 关于对未按要求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的通告(2022)第18号

 疫情期间就诊流程明白纸

 关于依法履行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义务的通告(2022)第15号

 致市民朋友的第二封信

 致全市广大共产党员的一封信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 编辑:刘进 | 校对:闵永燕

| 复审:周伟 | 核发:张春云

| 来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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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 / 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协办 / 皖西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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