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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六安发布最新通知!

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发布最新通知,《六安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方案(试行)》将于2022年5月11日起施行。


此次检测范围包括:



空间范围


 1.市主城区及相关区域


金安区:清水河街道、望城街道、中市街道、东市街道、三里桥街道全域,南山新区建成区,城北乡八里滩村、瓦屋台村、城北村、新河村、八里杠村、东城村,中店乡南乡村、管墩村,三十铺镇东岳社区、三十铺社区、栖凤社区、红旗社区;其他乡镇驻地的人员聚集区。

裕安区:鼓楼街道、西市街道、小华山街道、平桥乡、六安高新区全域,城南镇梅花社区、东方红社区、凤凰河社区、淠滨社区、陡步河社区、宝丰村,新安镇丰泰卡地亚湾小区、江湾城小区、凤凰南北苑小区、关塘小区、关塘村、石塘小区、石塘村;其他乡镇驻地的人员聚集区。

市开发区:白鹭洲社区、三女墩社区、百胜社区、杭淠湾社区、东城都社区、新桥社区、和平社区、皋陶社区。


2. 四县一区


原则上包括城关镇、开发区的人员密集区域,其他乡镇驻地的人员聚集区。具体由各县区结合实际确定检测范围。



人员范围


上述区域内常驻人员、漫入上述区域连续5天及以上的人员纳入检测范围,重点是社会面活动人员。


检测频次按照:


( 一)日常核酸检测


五天一轮。


(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1. 医疗机构人员: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重点科室每天一检;其他人员(含住院患者及陪护)两天一检。

2.教育机构人员:学生每天按不小于20%比例进行抽样检测,每天需覆盖所有教学班级,每周实现全覆盖一次;教职员工五天一检。

3.其他重点行业人员:冷链接触、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养老、儿童福利、殡葬、监所机构工作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环卫、保洁、医废处理一线从业人员,大型商超、宾馆、影院、游乐等场所从业人员两天一检。


日常核酸检测工作内容包括:


明确采样方式:

按5天一个轮回,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开始一轮,每逢31日当天不检测。以应检人员身份证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编组,分别对应不同采样日:1 、6对应每轮第一采样日,2 、7对应第二采样日,3 、8对应第三采样日,4 、9对应第四采样日,0 、5对应第五采样日,身份证后面是X的,按倒数第二位数。

采样点一般开展半天集中采样服务,时间为7:00至12:30或14:00至19:30,可根据时令变化调整采样时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应采样日未检者可前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其他定点场所付费补采。

日常检测均采取扫码登记和1:20混管采集。各采样点要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不走“回头路”等要求。


提升检测效率:

市卫生健康部门合理统筹调剂全市核酸检测力量,各县区要组织好相关检测力量,满足检测需要。必要时,可协调第三方检测力量参与。市、县( 区)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检测机构不积样,在接收样本后 18小时内完成检测并报送数据,确保市民采样后24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不出具纸质报告)。阳性结果要第一时间同步报告县( 区)、市两级疫防办(疾控中心),严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漏信息。


严格质量把控:

各县区要规范核酸样本采集、冷藏、转运等工作;避免出现异常管;落实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市、县( 区)临床检验质控中心要加强检测质量督查,市、县( 区)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各检测机构定期做好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和环境消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结果运用


市、县( 区)疫防办会同统计、数据管理、经信等部门和通讯运营商建立应检人员数据库(包括区域外漫入连续5天及以上的人员)。 除在校期间的学生外,核酸检测范围内的人员每5天应至少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未检测的人员,将其安康码赋为黄码(提前给予弹窗提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要落实人员安康码查验责任,使安康码异常人员社会面活动受限。


 往 期 阅 读 >>> 


 致六安市疫情防控志愿者的一封信

 关于调整封控区域的通告(2022)第33号

 关于全面恢复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现场服务的公告

 关于有序恢复巡游车、网约车运营的公告

 关于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2022)第32号

 关于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2022)第31号

 关于有序恢复出租车运营的公告

 关于取消2022年六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通告

 关于有序恢复公交线路运营的公告(第9号)

 关于有序恢复公交线路运营的公告(第8号)

 关于有序恢复公交线路运营的公告(第7号)

 关于有序恢复公交线路运营的公告(第6号)

 关于有序恢复公交线路运营的公告(第5号)

 关于有序恢复公交线路运营的公告(第4号)

 关于有序恢复公交线路运营的公告(第3号)

 关于有序恢复公交线路运营的公告(第2号)

 关于有序恢复公交线路运营的公告(第1号)

 关于严格实施分级分区差异化防控管理的通告(2022)第 26 号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 编辑:刘进 | 校对:余浩

| 复审:周伟 | 核发:张春云

| 来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主办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 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协办 / 皖西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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