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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实施分级分区差异化防控管理!六安发布26号通告
关于严格实施分级分区差异化防控管理的通告
(2022)第 26 号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第一批封控区调整始,即表明市辖区全域从静态管理调整到分级分区差异化防控阶段。各级各单位不得加码,必须按照分级分区差异化防控要求进行落实。
二、对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村)、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防控措施。
三、严格对照政策解封,按规定程序对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继续实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
四、从静态管理调整到分级分区差异化防控,将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均应规范有序。
五、符合解除条件的隔离人员,回到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均应严格执行居家健康观察、足不出户。
特此通告。
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往 期 阅 读 >>>
➣ 4月25日六安市疫情通报
➣ 关于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2022)第 24 号
➣ 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2022)第 23 号
➣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 关于对未按要求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的通告(2022)第18号
➣ 关于依法履行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义务的通告(2022)第15号
| 编辑:刘进 | 校对:余浩
| 复审:周伟 | 核发:张春云| 来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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