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2017-12-14 锐动源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本专项重点针对人与动植物等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生物技术谬用、外来生物入侵、实验室生物安全,以及人类遗传资源和特殊生物资源流失等国家生物安全关键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实现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与重大产品研发、典型应用示范的突破,推动我国生物安全科技支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18年项目申报指南秉承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坚持整体与局部相结合、共商共议、查漏补缺等原则,拟在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研发、典型应用示范等两项任务部署2个定向指南方向,为保证资助强度,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个项目,国拨经费总概算数约为0.7亿元。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具体指南如下。

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研发

1.突发急性和烈性传染病临床救治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重要突发急性和烈性传染病,开展疾病病原谱、发生发展机制和临床特点研究,建立早期预警、应急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新策略和新技术,研发辅助诊断、收治与转运、留观与隔离、防护与救护等关键设备。围绕难治性、聚集爆发性、长期持留性院内感染,研发综合防控技术。

考核指标:针对3种左右突发急性和烈性传染病,建立早期预警、应急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新策略和新技术3~5种,研发辅助诊断、收治与转运、留观与隔离、防护与救护等关键设备3~5种,制订临床应急救治预案、标准和规范3~5种。确定临床急性感染病原谱,揭示至少3类重要的院内感染病原体的遗传变异与进化特征,形成快速检测溯源、综合干预等关键技术3~5种。

有关要求:由卫生计生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共同组织申报。

典型应用示范

2.生物安全样本库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开展重要生物威胁因子及其媒介生物和宿主动物,以及人类遗传资源和特殊生物资源等样本的检定技术标准、信息数据标准、管理体系标准研究,开展系统本底调查,建立生物安全样品库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

考核指标:形成重要生物威胁因子及其媒介生物和宿主动物,以及人类遗传资源和特殊生物资源等样本的保藏技术标准体系、信息数据标准技术规范、样本库认可管理体系标准,制订不少于2项国家标准(报批稿)、不少于4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建立特殊生物资源库,建立系统整合的生物安全样品库相关标准体系。

有关要求:由质检总局会同教育部、中科院共同组织申报。


申报要求

1.针对指南支持的研究方向,要求相关单位跨部门、跨学科进行优势整合,以项目的形式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应根据考核指标提出明确、可考核的预期目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

2.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且每个项目至少有1个课题由35岁(含)以下青年科学家担任课题负责人,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关要求,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4.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样本与信息数据的研究项目,需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和科学技术部“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向科学技术部申报审批。项目结题前,应按照要求向科学技术部指定机构提交备份样本或信息数据。

5.企业牵头申报产品、设备研制的课题,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2018年度定向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 推荐程序和填写要求

(1)由指南规定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推荐函。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书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基本相符。

(4)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2. 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4)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6)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 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注册时间在2016年11月30日前。

(3)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4. 本重点专项指南规定的其他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2)每个项目至少有1个课题由35岁(含)以下青年科学家担任课题负责人,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关要求,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4)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样本与信息数据的研究项目,需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和科学技术部“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向科学技术部申报审批。项目结题前,应按照要求向科学技术部指定机构提交备份样本或信息数据。

本专项形式审查责任人:田金强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2018年度定向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1

徐建国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研究员

2

曹务春

军事医学科学院

研究员

3

张卫文

天津大学

  

4

林拥军

华中农业大学

  

5

袁正宏

复旦大学

  

6

王亚东

哈尔滨工业大学

  

7

徐海根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科所

研究员

8

万方浩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研究员

9

吴东来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研究员

10

王健伟

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

研究员

11

严  进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12

陈新文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研究员

13

刘文军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研究员

14

张河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研究员

15

张星耀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新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

16

卢孟柱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

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相关任务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科技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2个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列为2016年启动的重点专项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重点专项面向公共安全保障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围绕公共安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国家公共安全综合保障、社会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生产安全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城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综合应急技术装备等重点方向不同重点任务的关键科技瓶颈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旨在大力提升我国公共安全预防准备、监测预警、态势研判、救援处置、综合保障等关键技术水平,为健全我国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本专项执行期从2016年至2020年。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2016、2017年度已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社会安全治安防控、犯罪侦查与防范打击、矿山安全开采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控、工程施工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等方面安排部署相关任务。2018年度拟在刑事执行方面安排定向择优项目1项,执行期3年。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20家。

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项目示范鼓励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区域开展。

1. 刑事执行监督控制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跨部门刑事执行协同办案监督控制模型与效能评价方法;研发刑事执行监督多源异构信息自动提取、分析匹配和信息交换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基于专网的无线警信通和无线信号侦测定位监督系统装备;研究基于私有加密技术可管控的、可监督的远程帮教系统;研发监狱督导多级可控互联关键技术与平台;建设刑事执行协同办案监督控制应用示范工程。

考核指标:刑事执行监督控制理论模型和方法不少于6项;监督信息分析匹配准确率不低于95%;警信通终端支持宽窄带双模、终端不低于IP68的工业防护等级;远程帮教适应不低于2种以上网络载体互联、生物识别率不低于99%;督导平台同时在线督导不低于10万路视频监控图像、涵盖国家级、省级司法行政及检察系统,在2个以上省份的10个以上典型监所(涵盖高度、中度、低度戒备等级)开展应用示范;完成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论文不少于6篇,制修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送审稿)、技术规范不少于6项,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6项。

有关说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组织申报。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

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指南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 推荐程序和填写要求

(1)由指南规定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推荐函。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书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基本相符。

(4)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2. 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4)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6)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 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注册时间在2016年11月30日前。

(3)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4. 本重点专项指南规定的其他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参加单位总数不超过20家。

本专项形式审查责任人:贾国伟  卫新锋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

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

申报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1

范维澄

清华大学

教授

2

林树青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研究员

3

施卫祖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研究员

4

申宝宏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战略规划研究院

研究员

5

丁烈云

华中科技大学

教授

6

于  锐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研究员

7

权养科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研究员

8

王金玉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研究员

9

于震平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10

盛  谦

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研究员

11

王晓程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706所

研究员

12

何庆立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13

吕敬民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14

胡传平

铁道警察学院

研究员

15

付  超

辽宁卓异科技集团

研究员

16

张世富

国家救灾应急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教授

17

王岚生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

教授级高工

18

李爱民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19

吴新宇

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研究员

20

韦  巍

浙江大学

教授

21

黄  强

北京理工大学

教授

22

马  栋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主任法医师



美编:冷媚

审核:李建荣



来源:锐动源编辑部

☞点击以下标题查看往期精彩内容」



【工具】

工具︱科研人员及科研财务助理掌上手册(8.11修订版)

工具︱科研人员及科研财务助理科技创新政策手册(全集)

工具︱科研人员及科研财务助理掌上手册(全本)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相关政策和管理文件汇编 | 要赞也要转

【项目管理】

申报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这些你应该懂

厉害了!关于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限项问题的解答这都有!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向哪些人倾斜?三分钟速读给你划重点 

【新政聚焦】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图解 | 一张图看懂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新政

教育部终于定了:学者到底能否从科研经费中获利?

新政聚焦︱再下一城!北京28条摘掉科研人员收入“紧箍咒”




你们最贴心的动源君
如有疑问,可在对话框给动源君直接留言,或加入锐动源交流群

加入方式:先加动源君的微信号:kjrb_rdy,备注写明工作单位、姓名、动源君会为您提供更加权威贴心的“一对一”服务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