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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生自习室使用管理须知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生自习室使用管理须知
为营造安静整洁、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请同学们自觉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自习室由同学进行自我管理,请自觉保持良好的学习秩序。
2、自习室主要供本学院博士生使用,如有余座可供本学院硕士生使用。
3、房间内座位随来随用,严禁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请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将被视为占座,后来者有权使用此座位。
4、自习室内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在房间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最迟离开的同学务必关闭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学院大楼提供饮用水(二楼、五楼公共大厅均有开水机),严禁在自习室内存放和使用电水壶等电热器具。
5、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桌椅,禁止带走公共物品。
6、保持整洁卫生,禁止在室内进食用餐,禁止乱丢和遗弃垃圾,离座时请将垃圾放至楼层垃圾桶。
7、保持自习安静,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自觉到室外拨打、接听电话,不得在房间内和楼道内大声喧哗、外放音乐视频。
8、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做到人走桌空,禁止存放和遗留任何个人物品,如有个人物品遗失、损坏,责任自负。
9、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自习室同学和管理人员均有权制止,对造成损失或破坏的行为,学院有权遵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如若遇到问题,可向学院208办公室陈舒悦老师反映。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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