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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生长”:代驾司机为争抢客源聚众斗殴

刘希平 法治周末报 2023-05-15

▲ 资料图(视觉中国/图

全文共2600字,阅读大约7.6分钟。

本文首发于法治周末

4月底,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对市内两家代驾公司部分人员聚众斗殴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双方共5人获有期徒刑。

去年7月1日晚,这两家涉案代驾公司的驾驶员为争夺客源,在顺庆区一歌城外组织人员大打出手,共造成两人受伤。

类似代驾司机因争抢客源而发生的群体性斗殴案件,此前在重庆市也发生过。

为了“开疆扩土”而不惜打架斗殴,网约车平台这种“野蛮生长”乱象,也使大众对网约车用车安全深表担忧。

如何才能从源头把关,预防潜在的暴力行为,确保乘客安全放心乘坐,成了网约车发展过程中,政府监管部门需要迫切解决的一个问题。

 


推广业务引发斗殴

“增援、需要增援……快点、快点,在附近的兄弟伙增援增援……打起来了、打起来了……”

这是滴滴出行代驾平台(以下简称:滴滴代驾)一名代驾司机,在一起斗殴事件中,通过微信群向代驾司机们发出的语音信息。

时间回溯到3年前。2015年8月26日晚,重庆市,两家网约车公司的代驾司机在业务推广时发生口角,继而引发群体性斗殴事件。

2016年12月2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渝0107刑初665号一审《刑事判决书》,记录了当晚斗殴事件引发的原因。

2015年8月26日20时许,E代驾移动互联网汽车代驾信息平台(以下简称:E代驾)重庆某滨江推广组组长周某甲,带领陈某、熊某某等9名E代驾司机及6名兼职人员,在重庆市一些广场餐馆、酒吧做“扫描二维码送优惠券”活动。

周某甲等人在九滨路九龙某广场“某某餐馆”时,与滴滴代驾重庆某组组长潘某某带领的同在该处做代驾业务的司机龙某、宋某等人发生口角,继而发生相互推搡、抓扯。

滴滴代驾司机罗某事后交代,当晚他和同事在某餐馆内推广业务,有一桌的客人叫了他和同事潘某等3人代驾。这时,在一旁的E代驾业务员也过来推广业务,还让原先点了罗某他们3人的客户扫自己的二维码。

两家公司的代驾司机在相互指责后不久,便扭打在一起。这时,有代驾司机提出到外面单挑。

于是,双方人员走出餐馆,当他们来到一家酒吧门口时,滴滴代驾司机宋某突然抓起酒吧桌子上的烟灰缸砸向周某甲,在双方人员准备相互殴打时,这家酒吧管理人员及时制止,冲突暂时停止。

E代驾的周某甲又邀约滴滴代驾人员到附近的坝子打架,并与直接领导E代驾推广组大组长杨某甲电话联系,指使陈某、熊某某、廖某某、周某乙等人在E代驾微信群内喊人来斗殴,杨某甲也在微信群内组织人员前往某某广场参与斗殴,并表明是公司的意思。

与此同时,滴滴代驾的潘某某与滴滴代驾管理者曾某某、滴滴代驾杨家坪组组长周某丙也电话联系请求支援,曾某某安排滴滴代驾司机付某及周某丙、张某等人到现场。

之后,双方人员开始了一场聚众斗殴。直到公安机关出警后,才平息了这场斗殴事件。当晚的斗殴行为共造成张某、周某丙、付某、龙某、杨某乙等多名人员受伤,经法医鉴定,张某左眼球破裂,其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两名有前科司机“冲锋陷阵”

法治周末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两名有犯罪前科的网约代驾司机,在这起斗殴事件中“冲锋陷阵”。

当晚20时55分,滴滴代驾司机付某在“滴滴铁拳团红一营机动二连”微信群内发送语音:“兄弟伙,某某集合,出事了,搞快点过来!”“听到没得,打起来了!”

21时10分,付某又在微信群内发送语音:“兄弟伙!是个男人站得起的都过来,那边兄弟伙被打了,我给你们说,听到没得!”“我们手机全部都没带,大家走拢就打!”“已经通知了哈,打了就散,打了就散,迅速地打了散!”“不打的就不要说话了!”

这位名叫付某的滴滴代驾司机,曾因犯罪“三进宫”。前述(2016)渝0107刑初665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05年6月15日,付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1年7月18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2年12月3日,因犯强奸罪,被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5年5月2日刑满释放。

在E代驾司机队伍中,马某也是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员。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00)中区刑初字第1056号刑事判决书、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12)沙法刑初字第01520号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证实马某曾因犯抢劫罪,于2000年12月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代驾的驾驶员张某甲称,他和马某等几个E代驾人员在那里观望时,马某还传授“打架经验”,马某说用手打好累,等会儿要打就用充电宝打。

“充电宝不像刀,不算武器。”马某说。之后,在接下来的斗殴中,马某果然用手里的充电宝,把滴滴代驾司机砸得头破血流。

2016年12月2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打架斗殴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当晚参加聚众斗殴的马某、付某等14名被告人,分别被以故意伤害罪或聚众斗殴罪定罪量刑。其中,付某因为是累犯被从重处罚。


强化执法是治乱重中之重

无独有偶。代驾司机因争抢客户而发生的群体性斗殴事件,之后又出现在四川省。

2017年7月1日晚,四川省南充市两家代驾公司为争夺客源,在顺庆区一歌城外组织人员大打出手,共造成两人受伤。

今年4月底,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判决,双方共5人获有期徒刑。

网约代驾司机因争抢客户而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再次说明了网约车发展中的“野蛮生长”。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有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前科的人员能否成为网约车司机,曾经产生过争议。

2016年,有媒体披露,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曾通报,深圳市网约车驾驶员中发现有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出于保护乘客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考虑,加强对网约车司机的准入把关,深圳市公布对3000多名有重大刑事犯罪或吸毒前科的网约车司机实施清退。

深圳市有关部门要求限制四类人注册为网约车驾驶员:一是部分有犯罪前科人员,主要是有暴力、强奸等犯罪前科,对网约车安全存在较大威胁的人员;二是公安机关正在缉捕的负案在逃人员;三是毒驾人员;四是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

数千名有前科的专车司机被曝光,一时间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部分市民尤其是女性市民和网友,对限制四类人注册为网约车驾驶员表示支持,他们认为此举可以减少乘车的安全隐患;但反对者认为,有犯罪前科就不让开网约车,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是对公民就业权的伤害。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治理网约车乱象,首先要提高网约车司机准入门槛,各大平台应按照国家出台的新规严格聘用司机,入职前,应对司机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测评,以此来提高司机的准入门槛。

其次,加强司机的管理是治理行业乱象必不可少的步骤。可以通过进一步健全诚信档案,强化在运行过程中的监控。

再次,强化执法是治理行业乱象的重中之重。要从法律层面对那些不守规矩的司机处以重罚。一旦出现各种猥亵、抢劫及强奸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追究相关平台和司机的法律责任。唯有此,才能够彰显法律之尊严,规范网约车市场秩序,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作者/刘希平

编辑/代秀辉 王硕

图片/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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