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的“不懂”与“不独”|“某些已沦为‘花瓶’或‘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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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相比于其他董事,其职责更侧重于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减少大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合谋”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的出现。
本文首发于法治周末
“可兼职,每年只参加几次会议,投几票,就可以从公司领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不等的薪酬。”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独立董事是这样的存在。
随着近日上市公司年报的陆续发布,独立董事这个群体也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记者注意到,从独立董事职位设定以来,知名人士一直是独董候选人的主要来源,这其中不乏有大学校长、知名教授等兼任独董。例如,香港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曾担任中国远洋集团的独立董事,原北大副校长海闻曾任职万科独立董事。
然而,也有部分独董借精英身份之便做起了“花瓶”,甚至兼职多家上市公司独董职务,成了“独董专业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EMBA中心主任徐经长就因身兼6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被调侃为“比杜甫还忙”。
如何才能发挥独董应有的作用?专家指出,上市公司应该积极寻找使独董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独董也应该珍视手中的权利,为自己的决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高校学者是独立董事主力军
按照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的关键在于其“独立性”,其作用为依托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在相对独立的环境下对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相关数据统计显示,从来源看,高校学者是独立董事的主力军,占独董职位近一半。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5月12日,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两位独立董事中,周友梅是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吕伟是南京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南京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研究员;同日,海信电器提名的3位独立董事中,周子学的任职履历中除了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理事长、电子科技委常务副主任等职务外,还兼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教授,刘志远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坚现任职《经济观察报》社长、总编辑,曾在对外经贸大学任教。
高校学者缘何成为独立董事的最大来源?某高校法学院教授、党委书记陈容(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学者进军上市公司独董领域一度被看作是学以致用的典范,一些高校曾对此大加鼓励。
陈容就是一位学者独董,他从2012年起曾陆续担任过两家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1年年底,因工作关系,陈容接触到某上市公司高管,被其推荐任职该公司独立董事。当时陈容已是副教授,且担任学院副院长,他更希望获得的是声誉和职位上的提升。为了谋求进一步发展,从2012年起,他接受了某上市公司的邀请,成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独董的经历,让陈容不仅积攒了市场经验,也在其供职的高校赢得了良好声誉,职称很快从副教授升为教授。
既有声誉也能赚“外快”,在“进军”独董热潮中,有些专家学者甚至干脆做起了“独董专业户”,超过了证监会规定的最多兼职5家上市公司独董的上限。
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处处长的蔡荣生,2015年在其被调查涉嫌招生腐败事件期间,有媒体爆料,蔡荣生从2006年开始就先后陆续担任7家公司的独董。2012年7月,蔡荣生还被评为“全国就业先进工作者”,业内评价其“横扫政商学界”。
“独董专业户”不在少数,2017年有媒体报道,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中国教育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的宋常,非常热衷于给上市公司做独董。曾任九华旅游、菲利华、贵人鸟、京能置业、神雾环保等公司的独立董事。
沦为“花瓶”或“摆设”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职位让高校学者接触到更为广阔的领域,且赢得了声誉,但他们能为公司做些什么?
独董的工作经历并没有在陈容脑海中留下太多的回忆,由于是挂名做兼职,陈容很少参与公司事务,对于具体事务也没有更多发表看法的机会,在他看来自己更像是公司的“摆设”。2016年,在国家发布相关政策要求党政干部不能再兼职后,陈容便辞去独董职务。
“独立董事履职效果的衡量标准之一在于是否能够抑制公司违规行为的发生。”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涛说,“但是从很多上市公司违规的通报来看,很多独董并没有履行好其应尽的职责。”
孙涛举例指出,2015年6月,北大荒集团虚增利润给公司利益相关者造成了巨大损失,其中,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高校学者朱小平未能切实履行审查、提出异议等职责,没有及时发现、制止管理层的造假行为。
“可以说,某些独董已经沦为‘花瓶’或‘摆设’。”孙涛表示。
早在中组部于2013年10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后,就曾出现过一波官员独董“离职潮”;2015年,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后,众多高校加紧摸底排查和纠正工作,有的高校明确禁止党政干部兼职独立董事。
有媒体报道,在此禁令出台后,一大批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高校党政干部纷纷辞职,但有为数不少的高校教师仍在任。
独立董事的“不懂”与“不独”
虽然高校学者、社会精英向独立董事职位纷至沓来,但业内对其评价并不是很高。“独董专业户”“花瓶独董”等戏称,与高校学者高职称、高水平的身份“格格不入”。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绿色发展中心副主任赵峥指出,独立董事引入时通常都有大股东“一票通过”的规矩,这让一些独立董事无法做到独立,他们的言论或决策往往受到质疑。
“上面派下来的人,我们不愿意要也没办法。”某上市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对该公司独立董事颇有微词。他向法治周末记者坦言,公司聘用的独立董事有的是行业专家,也有退休官员,都是由大股东推荐,大股东推荐的,董事会肯定会通过,没有选不上的情况。
“他们(独董)一年也来不了几次,来参加董事会也没有什么反对意见。”该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称,这些独董虽然精通某个领域,但对公司全局还把握不足,不肯将时间花在研究任职公司的治理上,对每次董事会上的议案也只是点头表态。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2018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显示,独立董事投票反对的情况比较少,与无反对意见以及每年一次至两次反对意见各占一半。
“如果在独董接到议案后,认为某项决议并不妥当,往往碍于人情,多在私下与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情况,一般不会在会上表明态度。”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盛兴说。
当被问及独董工资水平时,上述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表示,独董的年薪一般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本来就不打算用,而且他们一年也就是参加一两次董事会而已,他们年薪一般几万元,不可能给出更高的薪金”。
安静地做“花瓶独董”被指责,一些勇于“发声”的独董也会被质疑不懂行、乱插手。日前,刘姝威“炮轰”万科大股东宝能集团就引起不少业内人士的质疑。
4月8日凌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刘姝威在其公众号发表文章《宝能的“颜色革命”》,将矛头对准宝能,列数其“罪状”,指责其控股南玻、举牌万科、格力等行为是动用巨额保险资金和银行资金损害实体经济;宝能与华润置地之间的土地开发合作有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等,并呼吁监管层对宝能进行深入调查和严肃处理,没收“非法获利”。
文章虽被其立即删除,但一时间还是引起了业内人士和网友的高度关注。就在当天,利益相关者即指责刘姝威“不懂”,在其发布的言论中有一些内容断章取义,与事实严重不符,缺乏基本逻辑和常识。
与此同时,多位业内人士也对刘姝威为何剑指宝能也作出了种种推断,认为其虽然在2015年起就开始对宝能的的屡次举牌行为有所质疑,但由于她曾在去年6月21日接受了万科独董提名,“肯定会坚定不移地支持事业合伙人制度”,独董身份可能会让刘姝威“不独”,不利于其站在公平的立场上评判。
辞职不是逃避责任的良方
从一股脑扎进独董行列,到监管加码后的纷纷辞职。不少独董以为“一走了之”,就可以撇清责任。
在2013年“官员独董”辞职大潮退去后,2016年第一季度,还曾出现300名高校独董集中离职潮的现象。独董“辞职热”仍在继续,4月6日,记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输入独立董事辞职等关键词搜索,发现有200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辞职公告。辞职原因不乏在高校担任较为繁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等原因。
靠“一辞了之”躲避责任,远非想象中的美好。记者注意到,早在2009年就已经有小股东起诉独立董事违规操作的案例。
2009年7月,在称辞去*ST美雅独立董事职位近两年之后,原独董李连华被杭州某小股民向杭州市中院起诉。该股民诉称,因误信*ST美雅经粉饰后的财务报告,结果买入不久公司即遭遇证监会调查,以致投资出现亏损,而作为独立董事的李连华难辞其咎。
余盛兴认为,独董因违规操作被追究责任屡见不鲜。退还独董期间所得,罚款几万元,几乎成为了顶格处罚。但对于一个上市公司来说,丧失的就不仅是巨额的利润、公司信誉,甚至是未来的发展前途。因此,独立董事应该有较强的责任感,随着未来对于独董要求的不断严格,追责、赔偿肯定会是一种常态。
余盛兴告诫称,独立董事应该珍重手中的职权,即使决定投出肯定的一票,也要慎重考虑。他指出,独立董事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相比于其他董事,其职责更侧重于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减少大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合谋”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的出现。因此应该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聘用独立董事不可只是走形式,应该给独立董事开辟一个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路径。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宋媛媛
编辑/代秀辉 王硕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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