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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例!楼盘烂尾,法院判决开发商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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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烂尾楼盘业主强制停贷事件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


近日,高安市人民法院对三起因开发商楼盘“烂尾”做出判决,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归还房贷。


西安市住建局联合自然规划局等四个部门率先发布首个烂尾楼官方防范政策,重点提到了银行对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违规也将追责。


银监会表态,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地方更加有力地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造成的烂尾楼的原因错综复杂,盘活烂尾楼工作也面临着重重困难。在处置烂尾楼工作中,保交楼、保民生是首要目标。


高安市:人民法院判决开发商归还烂尾楼房贷


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三起因开发商楼盘“烂尾”,购房人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的合同纠纷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三位购房人于2019年与高安市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楼盘房屋。


购房人交纳了首付款后,购房人、开发商、银行三方签订了《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向银行按揭借款支付购房余款,此后购房人按时归还银行贷款。但过了交房期开发商表示无法按时交房,且不能确定何时交房。


购房人遂依据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由开发商返还首付款及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后续贷款由开发商向银行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最后期限的90天内无法交房,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开发商应将原告交付的首付款返还给购房人,另外购房人向银行支付的银行按揭贷款应由开发商返还给原告,未支付部分由开发商向银行支付。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西安市:首个烂尾楼官方防范政策出台


停贷事件愈演愈烈之际,首个烂尾楼官方防范政策出台。


7月14日晚,西安市住建局联合自然规划局、城管执法局、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的工作措施》。


西安市住建局指出,该文件出台是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而发布。


西安市五部分联合发布该通知


该措施用六条十三款,在地出让、项目建设过程、预售许可管理、预售资金监管、交付环节、信用管理等环节加强监管,防范楼盘烂尾。


在土地出让环节,西安市新规要求,参与商品住房用地竞买的开发企业必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的借款或预付款;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资金等都被杜绝用于土拍。


预售环节,西安市要求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原则上地上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主体结构工程封顶;7层以上的,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7层。


倍受关注的预售资金监管,也成为此次西安市新规的重点,共有五条新规旨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收款方面,西安市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应全部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


拨付方面,在商品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总额的50%;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超过9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不得超过99%;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以提取剩余1%。


其中,7层以上的建筑,总层数达到1/3、2/3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分别不超过总额的20%和35%。


技术支撑方面,西安市要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指引平台,实现监管部门、购房群众对预售资金交存信息随时可查;提高线上预售资金交存率、智能POS机使用率,实现1个工作日内系统智能对账;通过网签备案信息共享等方式,支持监管银行跟踪购房贷款入账情况,确保购房贷款交存至专用监管账户。


过程监管方面,西安市要求各辖区住建部门每月要与监管银行对账不少于一次,发现开发企业违规挪用重点监管资金的,应当立即停止拨付并依法查处。


同时提到要夯实银行责任,商业银行违反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未经辖区住建部门核实同意,擅自拨付监管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负责指导商业银行做好账户管理工作;市金融工作局应协调国家驻陕金融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给予支持。


银保监会表态: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


7月17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通报近期重点工作进展,就金融领域热点事件进行了回应。


就“6月30日江西景德镇某楼盘业主因项目延期交付发布停止还贷声明,引发舆论关注”事件,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对此高度重视,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地方更加有力地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一是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机制,配合压实企业、股东等相关各方责任,银行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既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又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


二是指导银行在地方党委政府“保交楼”工作安排的总体框架下,坚持摸清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分类、精准施策,主动参与合理解决资金硬缺口的方案研究,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协助推进项目快复工、早复工、早交付。


三是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加强与客户沟通,个性化地满足居民客户的不同需求,信守合同,践行承诺,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支持项目并购重组,以新市民和城镇年轻人为重点,更好满足刚需和改善型客户住房需求,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处理好当前面临的问题,也是实现房地产模式新旧转换的重要契机。


历史的前进是螺旋式的上升,社会的发展总会伴随着一些问题,此次事件也是给房地产、整个社会敲响了一次警钟,我们也希望这样的事件越来越少,直至为零,每个购房者都能如愿住上“新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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