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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督


纪检监察举报须知


一、依规依法举报

1.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请留下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准确联系方式等信息。

3.为了保证信访举报工作的严肃性,限制恶意的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

二、受理事项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教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6.受理其他涉及党纪政纪、党风政风的问题。

三、不予受理事项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四、对举报人的保护

1.向学校纪委举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学校纪委对他们的举报将严格保密。

2.学校纪委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方式

方式一:来信举报

邮寄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经开区职教城智慧路89号

邮   编:412000

收件人: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

方式二:来访举报

来访请到: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行政楼6015室)

来访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方式三:来电举报

举报电话:0731-22028200

方式四:邮箱举报

邮箱地址:zzszjw@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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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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