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形式主义检查给脱贫工作添堵 || 柯利刚
据报道,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于今年9月启动了全区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工作,各旗县抽出20人左右的检查组,对贫困旗县进行交叉检查。检查制度的设计初衷是好的,但具体实施环节却走了形、变了味。
首先,检查过于频繁表面、过于形式主义。半年时间内,自治区贫困旗县的扶贫工作要迎接5次评比检查:2次全区“大检”、3次专项“小检”。扶贫检查如此频繁,却并没有深入贫困一线,而主要是检查贫困户建档立卡情况,看图表数据材料。
其次,交叉检查有些不顾实情、互相拆台。根据规定,在检查评比中排名靠后的旗委书记要被约谈做检讨,导致同级交叉检查时,有些旗县因为别人给自己打了低分,不顾客观情况,也给对方打低分。
走形变味的检查制度,不但不能检查出基层扶贫情况,还给基层工作带去一系列困扰。一位干部透露,一次为迎接另一个旗县来交叉检查,全旗在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上共计花销20万元,这20万元至少能够给20个贫困户每家买头牛了。为了准备检查材料和迎接检查,扶贫干部天天疲于往检查组驻地跑,经常开会到晚上十一二点。因为检查侧重于图表数据,基层扶贫干部要花费大量精力反复做表格、调整数据以及完善表达方式,导致基层扶贫工作偏向图表扶贫、数字扶贫,甚至是虚假扶贫。比如调查问卷中有一项群众满意度测评,检查组当天抽完需要入户的村子后,干部们连夜给需要入户的贫困户发钱。
过于频繁的扶贫检查调研,并不是内蒙古自治区独有,其他地方也有类似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中部某县一个乡镇一年就有500多批次领导干部前去调研。这意味着乡里一年365天,平均每天至少都有一拨领导前去调研。
科学有效的扶贫检查调研,可以及时发现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也可以传导压力督促引导各地提高扶贫工作实效,对脱贫攻坚是有助力作用的。但走形变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扶贫检查调研,对于脱贫攻坚工作,不会起到助力的作用,只会形成添堵的效果。
一直以来,国家对扶贫检查工作都十分重视。汪洋同志于2017年6月1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十七次全体会议时强调,要充分发挥考核评估推动作用,确保脱贫攻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扎实推进。之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又于2017年11月22日发布《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改进调查研究,减轻基层负担。
据报道看来,一些地方的扶贫考核调查工作并没有改进,基层的负担也并没有减轻。相反,检查调研工作喧宾夺主,占据了时间,耗费了精力,浪费了金钱,以至于扶贫干部不能下到基层,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攻坚的实质工作上面。扭转这一局面,既要改变评比标准,更要改变检查方式。
变“多地一制”的整体标准为“一地一制”的地区标准。扶贫工作要精准,检查标准同样要精准,相关部门要根据不同贫困旗县的不同贫困情况,制定相应的评判标准。变“你我对比”的评判标准为“自我对比”的评判标准。去年和今年作对比,今年和明年作对比,自我对比的标准,清晰明确,相较之下,动力大于压力,还有利于地区之间良性互动。
变“走马观花”式检查为“下马看花”式检查。检查工作过于频繁,检查组刚到一个地方,翻翻材料看看图表,就又要紧赶慢赶,奔赴下一个地点。检查的总体频率要降低,单次检查时间要延长。变“材料图表”式检查为“走村串户”式检查。在一户贫困家庭的扶贫手册上,写着帮扶购买两头母牛、协调金融贷款5万元、种植青贮玉米10亩、改造60平方米房屋。实际情况却是,除了改造35平方米危房,其他事项纯属虚构。不走村串户,就难以弄清真实的贫困情况,难以弄清扶贫工作存在的不足。变“上级同级”式检查为“独立三方”式检查。上级同级检查花销巨大,还难以获得客观真实的地区贫困情况。独立第三方检查可以规避以上不足,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扶贫检查制度,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制度失效,阻碍脱贫攻坚。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制定科学高效的扶贫检查制度,一方面要建立纠偏矫正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还要处理好扶贫检查和脱贫攻坚之间的关系,让扶贫检查更好地服务于脱贫攻坚,不搞形式主义,不要喧宾夺主。
内容来源:农民日报
本期编辑: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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