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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时评】彻底铲除“村霸”滋生的土壤||李纯

2018-01-30 李纯 重农评


“村霸”产生有深刻的历史成因和社会土壤,因此,要真正做到“除恶务尽”,既要通过专项斗争进行大扫除,还要通过源头治理彻底铲除其滋生土壤。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村霸”一词近来引起广泛关注。他们或盘剥贫困户低保、或当街调戏妇女、或肆意殴打群众、或公然以“万岁”自居等,老百姓对此怨声载道。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必能有效打击作为黑恶势力之一的“村霸”。

相对“老虎”“蝇贪”而言,“村霸”充其量是只“蚊子”。蚊子虽小,但恶能巨大,只需一二,足以扰得人日夜难安、心神不宁。“村霸”直接打乱了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秩序,是农民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力量。而相当部分“村霸”本身就是村干部,直接影响了群众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最初观感”,对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公信力造成严重破坏。

最令人担忧的是“村霸”对基层政权的侵蚀,通过“贿选”、宗族势力、暴力手段等,不少“村霸”操纵选举,摇身一变成为村委会主任甚至村党支部书记。其滋生做大,背后大多有形形色色的“保护伞”,两者沆瀣一气达成利益输送。但与城市的黑恶势力相比,“村霸”的形成既有历史成因也有现实因素。


千百年来,我国乡村一直是宗法社会,宗族观念根深蒂固。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地区封闭性大大减弱,宗族社会逐渐解体,但以宗族和家庭为单位的结构没有发生本质变化。在“一姓独大”的偏远农村,宗族恶势力往往独霸一方,通过操纵村民选举当上村干部进而霸占村庄资源,出现宗族恶势力与“村霸”合流交织的问题。

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农村优秀人才大量流失,在智力、体力和见识上能够制衡“村霸”的群体纷纷进城谋生,村干部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也使得“村霸”有恃无恐更加气焰嚣张。

而作为上一级的乡镇政府,一方面由于经济权力小,缺少插手乡村事务的抓手;另一方面,工作繁杂,办公人员有限、警力不足,对乡村事务管理往往有心无力;加之在解决拆迁、征地等老大难问题上还不得不“倚重”村霸,使得问题更加复杂。

目前,我国全面小康社会进入倒计时、乡村振兴大幕业已拉开,势必要对“村霸”来一次大扫除并铲除其滋生的土壤,从而为乡村发展创造稳定良好的环境。

“国无恒强,无恒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对“村霸”的打击要始终恪守依法打击的底线,用专项斗争的方式从速从快打掉一批农民深恶痛绝的“村霸”,并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形成严打高压的态势。县级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村霸”产生有深刻的历史成因和社会土壤,因此,要真正做到“除恶务尽”,既要通过专项斗争进行大扫除,还要通过源头治理彻底铲除其滋生土壤。《通知》强调,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为根除“村霸”指明了方向。


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对于村民自治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通过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措施,完成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强化村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减少宗族恶势力对村民选举的干扰,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让村民自治落到实处。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扩大遏制“村霸”滋生的群众基础。

要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一方面,要大大提升乡镇法治建设水平,增加警察人员配备,对房地产、砂石采收、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严管,切断“村霸”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增加介入乡村事务抓手,强化在群众中的威信,进而帮助村民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

要提升乡村德治水平。以亲缘作为纽带的宗族、家族联系是有天然生命力的,引导适当也可以演化成具有良好适应力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要通过重塑家风家训进行引导,推动乡土社会礼治秩序的发展,将其变为乡村德治的重要载体,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村霸”问题与农村的基层治理、经济建设、文化发展等问题多有关联,一霸不除,众人遭殃、诸事不畅、乡村难兴。要充分认识“村霸”的危害性,多措并举有效解决,做到既铲除“村霸”于当下,又防范“村霸”于未来。


内容来源:农民日报(微信号farmersdaily)

本期编辑: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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