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会海湿组提交12条建议 | 《深入实施“海创计划”加快打造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公示稿)》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于2024年4月底发布了《深入实施“海创计划”加快打造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公示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国绿发会、绿会)海洋与湿地工作组积极响应号召,组织召开讨论,积极服务科学决策。经认真研究,提交了以下12条建议和意见(8条具体建议,4条总体建议),供其科学决策参考。
以下为8条具体建议:
建议一:建议加强科技平台建设的整合和创新。在《深入实施“海创计划”加快打造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公示稿)》的“指导思想”中提到了六大提升工程,其中包括平台建设。建议:在平台建设过程中注重不同平台之间的协同合作,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以及在创新性方面有所突破,使得这些平台在国际上有更大的竞争力。
建议二:优化人才政策,吸引更多海洋领域人才:海洋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离不开人才支持,因此需要在吸引人才方面提供更加优厚的政策和环境,包括提供更多的科研经费、优化人才引进政策等方面。
建议三、海洋信息领域建议:a. 无人装备技术发展:建议加强与国际先进技术的合作,尤其是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领域的研究,以提高海洋无人智能装备的自主智能水平和技术含量。b. 高端传感器研发:建议在传感器技术的研发过程中,注重提高传感器的精度和稳定性,以应对海洋环境的复杂性,同时加强对传感器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提高数据利用率。c. 海洋大数据平台建设:建议在海洋大数据平台建设中,注重数据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以便不同单位和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流,进而提高海洋大数据的应用效率和价值。d. 海洋大模型研究:建议注重海洋大模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具体应用场景,开展深入研究,并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以推动海洋大模型技术的实际应用和产业化进程。
建议四:
在【(二)船舶与海工装备】部分
船舶与海工装备领域建议:
a)绿色船舶技术发展:建议加强与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合作,尤其是在新能源动力系统和节能减排技术方面的创新,以推动绿色船舶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
b)智能船舶研发:建议注重智能船舶技术与航行安全技术的结合,加强智能船舶的智能化和自主性,以提高船舶航行的安全性和效率。
c)海洋油气工程装备发展:建议加强与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合作,尤其是在深水油气开发技术和海洋装备制造方面的合作,以提高我国海洋油气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
d)在在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化和数字化发明方面,建议注重海洋工程装备的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加强与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的融合,提高海洋工程装备的智能化水平和生产效率。
智能航运领域建议:a. 船港协同系统:建议加强船港协同系统的研发,推动船舶和港口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业,提高船舶进出港口的效率和安全性,降低航运成本。b. 智慧港口:建议加强智慧港口的建设,推动港口设施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高港口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吸引更多船舶和货物选择使用智慧港口。c. 港口重大装备:建议加强对港口重大装备的研发,注重装备的智能化和环保性能,提高装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为港口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支持。
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领域建议:a. 海洋创新药物:建议加强海洋药物的研发,注重对海洋生物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利用,推动海洋药物在抗肿瘤、抗病毒等方面的应用,为人类健康提供新的治疗方案。b. 高端海洋生物制品:建议加强对海洋生物制品的研发,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推动海洋生物制品的多样化发展,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c. 新型海洋功能食品:建议加强对新型海洋功能食品的研究,注重食品的营养成分和功能特性,推动海洋功能食品的开发和应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也被称为BBNJ)生效之后,未来生物经济的潜力很大。
建议五:
18.举办高水平海洋科技交流活动。
建议不光要举办,还要承办一些国际上已经很有名望的大赛。比如IMPAC世界海洋保护区大会。事实上两年前曾经该赛组委会找到我们,表示希望有来自中国的城市表达承办意愿。但因种种原因,未能与青岛有关海洋部门实现良好的对接。未来,建议多考虑这种已有的大型会议品牌,积极主动去参与。值得推荐的品牌包括联合国海洋大会、世界自然保护大会等等。
建议六:
16.助力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议与地球生物基因组计划(EBP)等大科学计划合作,如希望了解更多详情,后续欢迎咨询绿会海洋与湿地工作组。
建议七:
【(八)深海开发】
海水淡化与海洋新能源:a. 海水淡化技术:建议在海水淡化装备制造能力方面,加强研发低能耗、高效率的海水淡化集成技术和成套装备。重点应放在提高技术成熟度和可持续性上,以确保装备的长期运行稳定性和经济性。b. 海洋新能源:建议在海洋新能源领域,加强对多能互补、高效获能技术的研发。尤其是在海水制氢、制氨、制甲醇高效储能技术方面,需要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技术突破,以满足未来能源需求。c. 海洋新材料:建议加强对环保低碳、高耐候性海洋新材料的研发。重点应放在开发具有良好耐海水腐蚀性能的材料,以应对海洋环境下的恶劣条件,提高材料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d. 海洋碳汇:建议加强海洋碳汇的调查和研究工作,深入探索海洋生态系统对碳的吸收和储存机制。重点应放在发展海洋碳汇技术方法上,为海洋生态保护和气候变化应对提供科学支持。
海洋物联网:a. 海洋立体观体系:建议加强海洋物联网的建设,形成集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等多种观测手段为一体的立体观测体系。重点应放在提高数据采集、存储和处理能力上,以实现海洋环境全面、准确的监测。b. 低轨卫星物联网:建议加强对低轨卫星海洋物联网的推进,突破卫星通信技术和海洋数据传输技术,提高卫星在海洋监测和通信领域的应用水平。重点应放在提高通信速率和覆盖范围上,以满足海洋数据传输的需求。
深海开发:a. 深海矿产开发:建议加强对深海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工作,重点应放在提高勘探技术和装备水平上,以确保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同时,应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防止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b. 深海生物资源开发:建议加强对深海生物资源的研究和开发,重点应放在保护性开发利用方面,以避免对深海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应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深海生物资源的开发效率和利用价值,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建议八:
【四、重点任务】部分,
要加强对科考船队等设施的市场化运行,以提高科研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科研成果的转化率。
总体建议:
1、【标准】目前这份文件对于标准的制定、以及标准在“加快打造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举例来说:海洋经济的全球最早倡导者之一冈特·鲍利(Gunter Pauli)教授,。他有一条船,完全使用清洁能源太阳能和风能。但由于不使用柴油发动机,船级社都不给船评级,所以他无法购买保险,也无法取得国际航行权。冈特·鲍利教授提出,我们的城市有车辆尾气排放标准,而海洋上航行的船只却没有相应标准。在我们大力发展蓝色经济的时候,一方面,我们要思考如何充分发挥海洋的碳汇作用,包括海草、珊瑚、海藻等的固碳作用;但同时,海洋经济发展自身,包括各种建设、航行,这里还有很大的空间来推动蓝色、可持续、气候友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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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组织】该文件虽然提到了“国际合作”作为六大方面之一,但是并未提到“国际组织”。建议在战略布局上,以“引进来”服务“走出去”,我们建议应吸引国际组织将秘书处、或者总部设在青岛,例如,是不是可以争取把BBNJ的秘书处设在青岛?
2023年6月28日在青岛召开的“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研讨会”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海洋工作组的代表与新加坡部长、联合国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政府间谈判主席李陈惠菁(Rena Lee)女士展开了富有成果的交流。
参见:BBNJ谈判主席Rena Lee与中国绿发会海洋组代表就生物多样性保护展开交流
3、【科技伦理】建议重视科技创新中伦理问题前瞻研究。全文主旨是“打造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但是没有提到科技创新中伦理问题前瞻研究。根据2022年3月我国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文件,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快速发展,面临的科技伦理挑战日益增多,但科技伦理治理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领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已难以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科技创新、伦理现行,急需加强科技伦理风险预警与跟踪研判,及时动态调整治理方式和伦理规范,快速、灵活应对科技创新带来的伦理挑战。因此,开展科技创新中伦理问题前瞻研究,有必要写入这个文件。
4、【塑料污染治理】全文目前没有提到“塑料”。事实上,海洋塑料污染治理已经是当前最严峻的全球环境挑战之一。正在进行中的“拟订一项关于包括海洋环境在内的塑料污染问题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会议”、以及即将于2024年底之前出台的联合国“塑料污染条约”,都预示着这是海洋治理的一个重要机遇。因此,建议青岛在《深入实施“海创计划”加快打造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纳入海洋塑料污染治理的有关内容和鼓励技术创新。
【中国绿发会开展的海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CBCGDF)长期致力于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治理。该组织总部设在北京,是生物多样性领域的全国一级学会,致力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中国绿发会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海底管理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湿地公约》(亦称《拉姆萨尔公约》)等国际组织和公约的观察员。长期致力于全球海洋治理,创建了“海洋与湿地”专业团队,参与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多次谈判会议、“拟订一项关于包括海洋环境在内的塑料污染问题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塑料污染条约INC-1 和 INC-2、INC-3 和 INC-4)谈判会议。
在全国各地发起创立多个海洋保护地,致力于濒危海洋物种的保护与救治工作,积极动员各地志愿者参与海洋减塑捡塑、海滩清洁等海洋行动。
作为全国一级学会,积极参与海洋相关的政策建言,为国家科学决策服务;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海洋动物福利保护标准撰写等工作。
THE END
海湿
(本文为日常工作记录,供了解和参考。)
整理 | Samantha
审核 | Wendy
编辑 | Samant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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