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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办证资料精简!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行档案数据共享新模式
首次登记办证资料精简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行
档案数据共享新模式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和深化机关干部作风专项整治,与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合力提升服务效能,自2020年5月18日起,登记中心与市城建档案馆实现档案数据信息共享,办理不动产登记首次登记(商品房确权)6大项材料无需提交复印件。
以往建设单位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业务(商品房确权),既要把建设项目材料提交至城建档案馆归档,亦要提交复印件至登记中心作为申请材料。在数据共享的新模式下,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材料移交至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将优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所需材料存档,并通过专用网络推送电子扫描文档至登记中心。登记中心在受理首次登记申请时直接提取电子数据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规划验收合格凭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6项材料不再收取复印件。通过档案数据电子化协同共享,以信息互联精简办事材料,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近年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全力提升数据质量,加强信息互通共享。与地方公安、地税、民政、银行、社保等10多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年共享信息近800万条次,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登记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要求,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少填”“少报”“少跑”“少带”“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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