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风采系列⑧| 广州涉外大律师黄晖:在世界舞台展示法治中国的阳光风采
2019年12月9日,首届“世界律师大会”在广州举办,来自57个国家的800多位嘉宾齐聚一城,围绕“一带一路”与法律服务、科技发展与法律服务、跨境投资与并购、国际贸易与合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和社会责任等主题展开交流,共话法律服务。
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和共建“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实施,中国涉外法律业快速发展,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不断扩大,对促进世界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改革开放最前沿阵地,广州是全国最早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城市之一。通过一系列探索创新,广州律师行业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取得喜人业绩,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化品牌化程度不断提升。
在“世界律师大会”召开期间,广州律协将在微信公众号推出“广州律师风采”系列故事,为您全面深度呈现广州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专业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分享他们与祖国共成长、与律师行业共发展的精彩故事,展现广州律师的风采。
黄晖律师,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领域为海商海事、涉外法律业务、国际海事仲裁等,代理近千起海商海事案件,多宗案件入选最高院公报成为海商法领域的指导性经典案例,连续多年被钱伯斯评选为“年度顶尖海商海事律师”,是法律出版社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评选和向驻华商会、使馆推荐的中国优秀涉外律师之一,同时入选中国当代律师、涉外法律人才库和中国律师年鉴之《中国涉外律师》。2018年获评“广州十大涉外大律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做出了“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凸显了海洋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陆海统筹”国家重大战略振奋人心,更令深耕海商海事案件的律师界倍受鼓舞,作为海事律师的我则有着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感触。
纵观历史发展,任何大国的崛起必然伴随其海洋化的进程。作为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海洋强国是历史选择,更是发展必然。能够在海商海事法律业务领域发挥所长,是梦想与初心,是情怀与追求,更是使命和担当!
我的海洋情结始于中学时代。时至今日,我仍然对语文课本里那篇题目为《汉堡港的变奏》的课文记忆犹新。
改革开放之初,大连海事大学驾驶专业毕业的贝汉廷担任远洋货轮“汉川号”船长,率领船员在德国汉堡港破例成功装载一套贵重设备,那时我便被贝汉廷船长的责任担当、谦逊品格、指挥才能和丰富经验所吸引,更为他赢得了“中国人也是好样的”赞誉而感到由衷敬佩。
高考填报志愿时,我毫不犹豫地报考了国际经济法专业,并以海商海事法律服务国家海洋经济发展为定位埋头苦读。之后在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过程中,更切实的感受到海商法涉外性、实务性和技术性对我国海运业的特别服务作用,在不断强化、深化海商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的同时,也广泛涉猎船舶驾驶轮机工程等船舶技术领域、国际贸易及航运实务、国际通行惯例和英美经典案例,努力做精、专、广、博的全面型专业人才。
毕业后我将目光投入到了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南下广东,成为了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的一员。该所前身为广东省司法厅直属三大律师事务所之一并被评为“全国十佳律师事务所”的广东海事律师事务所。至此,加入专业海事律师事务所,投身到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从事自己最初梦想的涉外律师法律业务,可以说恰逢其时,恰逢其势。
在从事律师职业之初,我就时刻提醒自己要走专业化道路,通过好的学习和工作习惯,低下头弯下腰,点滴积累深入思考,以事实为基础,在法律的框架内争取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
无数个彻夜加班、每一次庭审激辩,连轴转的协商谈判,连篇累牍浩如烟海的案卷资料,律师的每一步都很艰辛,但唯有律师的专业付出,敬业负责和严谨务实才能真正保护客户权益,维护公正司法。
我从一审、二审到再审全程代理的“加百利”轮海难救助合同纠纷一案,再审庭审由央视、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新浪网法院频道等全程直播,庭审现场有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法特约监督员、著名高校法学院院长、著名海商法专家、有关国家驻华使节、国际海事大学副校长、外资律师事务所代表、外籍留学生、社科院有关研究人员和高等院校师生等近百人旁听,还有200万观众在线观看。庭审结束后,现场观众对我再庭审中表现出扎实的业务能力、严谨的逻辑思辨、良好的专业素养和精彩的庭审辩论纷纷表示赞赏,交通部南海救助局局长亲自走到我面前握手说“辩论阶段非常精彩”,我想能在该起重大复杂、争议极大的案件代理过程中得到利益直接冲突的对方当事人的赞扬无疑是对我们律师专业服务的另外一种形式褒奖。
“加百利”案之所以受到高度关注、业界热议,是因为“加百利”轮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案件本事。救助合同的性质如何认定?救助报酬的标准如何确定?彼时,国际国内对救助公约适用等的关键问题长期存在不确定认识,人们期待中国司法新的解决方案。国际知名法律人士认为,该起案件在国际、国内对1989年救助公约适用的某些关键性问题长期存在不确定性认识的背景下,对如何适用、如何接轨等问题进行了最权威的解读,对于规范全国法院正确审理同类案件、维护公平合理的海上经济秩序、倡导和鼓励海上救助,保护海上人身、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起到了有力的指引作用。
2016年7月7日,最高法再审“加百利”轮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黄晖律师为阿昌格罗斯公司委托代理人
同时,该案判决也为国际司法界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案例。该案的成功审理,堪称中国海事诉讼领域的“里程碑”,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推选为“2016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以及“2016年中国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该案还同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第21批指导性案例,并被评为广州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一国两制”下香港回归20周年十大典型案件和入选国际权威专业法律经典文献《劳氏法律报告》2016年第七卷。
多年来,我始终铭记入职时的初心,不论是受中方委托,还是代表外商,都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客户权益。同时,我也认识到法律服务于经济也服务于政治,在每个涉外案件中都自觉严肃维护了国家尊严,展现中国法律坚守公平、维护正义的形象,努力开启了一个世界了解中国法律、认识中国社会的真实窗口。
在一起我国国有大型航运公司被国外著名保险公司索赔案件中,我国远洋航运公司提单中已经载有在国内海事法院管辖的相关条款约定,但外国保险公司仍然执意在境外某国法院起诉我国航运公司,索赔巨额货损及共同海损分摊费用。
我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与国外律师同行合作,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及时对境外诉讼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并同时亲自赶赴国外法院出庭作证,对我国航运公司的提单管辖权条款和该起案件与国内海事法院的连接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和有力抗辩,最终成功说服境外法院依法驳回了国外保险公司在境外对我国航运公司的起诉。之后,在国内海事法院的诉讼中,我又积极收集在境外港口形成的多份关键证据,妥善安排公证认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充分而有力的抗辩,我国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最终均支持了我方客户的全部抗辩,再次驳回了国外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最终全面胜诉而完美结案。
2018年广州海商法论坛,黄晖律师作“域外仲裁协议效力探究”主题演讲
作为涉外海事律师,除了倍受国际、国内高度评价的“加百利”轮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在国内法院及仲裁机构代理涉外案件的同时,我还多次参与了数起国外商事案件及国际海事仲裁案件的代理工作,并多次作为中国法律问题的专家证人到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和巴拿马等地法院和国际仲裁庭出庭,均取得了委托人满意的诉讼及仲裁结果。而在这些案件代理过程中,我们大陆律师在境外法院的出庭作证往往都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时也让国外法官和律师同行对我国法治环境和司法实践、对我国海事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
2012年,某国轮与一艘日本籍商船在珠江口发生碰撞,双方死难、失踪船员达10人,构成了重大海上交通事故,仅打捞费一项报价便高达4000余万元,再加上船舶损失、货物损失、清污、应急设标警戒等费用,总标的超2亿。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特批,要求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特别督办该案。当时,被置于闪光灯下的死难家属聚集的珠海以及组织打捞救助清污的广州成为了公众瞩目的焦点,各种舆论如潮水一般铺天盖地而来。清污、防污、沉船及货物打捞、与死难船员家属谈判……事故现场各项工作紧锣密鼓,暂住酒店里200多名船员家属情绪激动,难以平复。
这样一起海上碰撞事故引发多个纠纷和十余个相关系列案件的典型海事案件,对法官、律师无疑都是要求很高的考验。在交通部的直接领导下,我和我们团队律师组成了专门的法务工作组,投入了这项责任重、时间紧、压力大的罕见大案。我们迅速理清思路,以最快的速度制定方案。一方面与家属进行沟通,倾听对方的意见诉求,并协调海事局进行双方协商;另一方面,积极参与防污、打捞等工作,与国际国内各媒体保持顺畅、精准的沟通,最终使这起案件以法院一揽子调解的方式得到了圆满解决。该起案件以反响强烈、情况复杂、效果最佳,被评为广州海事法院建院以来暨香港回归15年先进典型案例,并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2017年,厦门金砖会议前一周,福建省平潭县突发一起海上事故,失踪、死亡人数多达11人,被定性为重大轮船碰撞事故。我和团队律师再次临危受命,代表国内某保险公司立即赶往现场,会同当地管委会、交通局、船东协会等妥善处理此案。处理过程中,我尽量换位思考,多站在不同角度和立场分析问题,在船员家属以不信任、不托底为由拒绝协商,并多次组织人员到有关政府部门闹事的情况下,我带领团队律师亲赴现场设身处地的与各个船员家属认真沟通仔细聆听,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该起事件得到了妥善、圆满的解决。我方客户还专门为我颁发了锦旗,进行了嘉奖,有死难船员家属称,相信黄晖是因为早闻其名,但这次不幸之中更加真切地体会到了有黄晖在,正义一定会得到伸张。
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是对律师操守和中国法治最为朴素和具体的诠释。而法治中国梦就是使政治清明公开、法律权威得到彰显,每个人都向上向善。也就是说,个体的合理预期与法院判决、仲裁结果、协商结果相一致,违约要受到惩罚,合法权益要受到保护,真正使守纪律、懂规矩、重品行成为公民的自觉与习惯。
客观来讲,中国的法治建设的确有一定的上升空间,但相较于欧美法律体系和社会现状,中国法治也具有自身不可复制的优势,中国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远高于世界多数国家。作为中国海事海商律师,我们无疑将在祖国不断强大、人民更加信任下,秉持“厚德重法、专业敬业”,不忘初心,锐意进取,早日实现灿烂辉煌的法治中国梦!
文 | 黄晖
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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