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公告▏2017年海南省海域监测管理公报
前 言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南省政府关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进依法管海、生态用海,确保海南省海洋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全面总结2017年海域监测管理工作,编制了《2017年海南省海域使用监测管理公报》,现予以发布。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8年4月
概 述
2017年,海南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相关要求,强化海域综合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效能,大力推进集约节约用海,持续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全省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⑵着力强化海域使用规划管理,编制了《海南省填海规划》,科学优化海域资源配置。
⑶依据《海南省海岸带保护条例》,加强海域资源生态修复工作,深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⑷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采用无人机遥感、现场监视监测、远程视频监控及卫星遥感等手段,提供详实可靠的海域动态监视监测资料。
⑸ 推进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全面建设完成。
⑹海口成为全国首批5个“湾长制”试点区域之一。
⑺完成海南省海岸线调查统计工作。
2017年全省批准海域使用项目19个,确权海域面积543.81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2.66亿。
一、海域使用管理概况
海南省海域综合管理工作以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推动海洋强省建设为目标,深化海域海岸带资源管理改革,加强海域资源调控,强化海域资源保值增值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生态用海,全面提升海域管理整体效能。
⒈海域管理政策法规
不断深化海域管理配套制度建设与政策研究,健全完善海域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强化市场手段配置海域资源,持续推进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工作。
加强海岸带管理,完善海岸带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海岸线综合管理机制,组织编制了《海南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办法》,确立了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出台了《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操作规程》,深入推进《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实施。
⒉海域区划规划管理
全力配合海南省“多规合一”,将涉海规划全部纳入到《海南省总体规划》;按照涉海“多规合一”工作目标及要求,积极推进各市县开展涉海总体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规划编制。
加强全省填海项目规划管理,编制完成了《海南省填海规划》。
⒊海域使用权属管理
落实国家及海南省政府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服务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国防建设等4类用海。2017年全省批准海域使用项目19个,确权海域面积543.81公顷。
海南省本岛围填海项目分布图
⒋海域有偿使用与市场化配置
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查,实现海域国有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全年征收海域使用金2.66亿元(含2016年审批、2017年征收的海域使用金)。
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交易,推进经营性用海市场化配置。完成南海妈祖世界和平岛(一期)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开展三亚、昌江和陵水等市县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
近5年海域使用金征收对比图(亿元)
⒌海域使用执法监察
深化海域行政管理、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海域使用执法“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各部门积极开展全省海域疑点疑区监视监测和海域使用执法监察,全年各级海域使用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巡航12次,检查用海项目41个,执法立案40件(含往年案件3件),其中11件已完成罚款处理(含往年案件2件),处罚金额共计12688.97万元,另有29件正在办理中。
⒍生态用海管理
积极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理念。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开展了全省海岸带现状航空巡查,制作了遥感巡查视频和图集成果,为海洋生态保护、海岸带整治等提供了详实基础资料。
⒎海岸带资源利用与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海岸带管理各项法规制度,加强海岸带区域内开发建设活动的管理,督促落实海岸带专项检查中涉海问题的整改工作。
深入开展海岸线修测工作,会同海南省地理测绘与信息局实施了新一轮海岸线修测,并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修测结果表明海南本岛海岸线总长1944.35千米,其中自然岸线长度为1272.61千米,占海南本岛岸线总长的65.45%,超过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35%的平均水平。
按照国家海洋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海岸线调查统计工作,建立了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划分严格保护、限制开发、优化利用三类岸线,组织编制了《海南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办法》。
开展了对《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指导工作。
2017年9月,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海口市成为全国首批5个“湾长制”试点区域之一,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主线,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为目标,加快建立健全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治理新模式。
加强海域资源生态修复,启动了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规划编制。加快推进“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实施,开展了对陵水两湾整治修复项目的督导检查,顺利通过了国家组织的阶段性检查。
二、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开展
为准确及时掌握全省海域资源状况和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全省各级海域动态监管机构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遥感监视监测、现场监视监测及远程监视监测等手段,有序开展了各项监视监测业务,为海域管理部门和海域执法部门提供了有力保障。
⒈卫星遥感监测
持续开展了卫星遥感监测工作,全年获取低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21景,分辨率15-30 米;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42景,分辨率1-5米,实现了对海南省海近岸海域全覆盖。
⒉无人机遥感监视监测
开展了海南省重点海域、海岸带、海岛无人机遥感巡查工作,累计作业飞行62架次,航拍影像覆盖面积579平方千米,获得65949张影像照片、96分钟时长航拍视频、21处点位空中全景图;开展了海口市如意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项目、万宁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项目、南海妈祖世界和平岛(一期)及清澜海事工作船码头等重点项目、重点海岸带及大型人工岛无人机航拍作业, 获取了反映海南省用海现状及海岸带情况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资料。
无人机遥感监测现场作业
⒊现场监视监测
全年持续开展用海项目的现场监视监测,对20个在建用海项目、24个疑点疑区用海进行了监视监测;编制31份项目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报告、35份疑点疑区监测报告。
现场监视监测
⒋远程视频监视监测
通过全省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完成13个县(市)视频监控室建设,部署了13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海域动态视频影像实时连通。
远程视频监视监测
⒌重点人工岛监视监测
对三亚新机场临空旅游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工程项目、海口湾南海明珠邮轮港旅游综合开发人工岛、海口如意岛项目三期工程、琼海市潭门渔港填海造地(人工岛)工程项目、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月岛围填海项目、儋州市白马井海花岛旅游综合体区域建设用海等人工岛用海项目开展了实时监视监测。
重点人工岛监视监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批复面积 (公顷) | 已完成填海 面积(公顷) |
三亚新机场临空旅游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 49.6879 | 42.5961 |
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工程项目 | 63.2233 | 50.5550 |
海口湾南海明珠邮轮港旅游综合开发人工岛 | 244.3706 | 234.5870 |
海口如意岛项目三期工程 | 716.0000 | 281.3850 |
琼海市潭门渔港填海造地(人工岛)工程项目 | 49.9029 | 47.7759 |
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月岛围填海项目 | 49.1116 | 34.3561 |
儋州市白马井海花岛旅游综合体区域建设用海 | 782.0000 | 783.5699 |
⒍成果转化与决策支持
开展了海南省海岸线空间变化特征与机理研究和海南省海域资源承载力评估研究,利用多时相遥感影像等数据,深入分析全省近岸海域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经济活动,结合海南省区位特点以及近岸海域开发利用的现状,探索建立了适用于海南省海域特色的海域资源开发承载力技术指标体系,对全省近岸海域(12海里以内)资源开发承载力开展评估,摸清了近岸海域资源承载力分布特征,并提出了海域监管的相关对策与建议。
全年编制了6期《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简报》,及时掌握了海域使用项目现状。
加强基础资料向数据支撑的科学转化,全面总结了2016年海域动态监测成果,编印了《2016年海南省海域监测管理公报》和《2016年海南省近岸海域遥感监测图集》,全面展示了全省海域综合管理概况、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开展等相关成果,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编制完成了《海南省近岸海域海岛遥感影像图集》。
2016年海南省近岸海域遥感监测图集
三、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
⒈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顺利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通过组织验收。对全省县级业务人员进行了海域监控指挥车操作培训和海域监视监测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使用培训,下发《关于加强海域动态监管特种业务车管理的通知》。
加强县级海域动态监管业务经费保障,保证每县不少于两名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县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化运行。
海域监控指挥车顺利交接
视频会商室投入使用
⒉海域动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机构队伍建设,组织县级海域动态监管技术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全年累计开展30人次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培训。加强无人机操控技能培训,全年共有8人获得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机长合格证。
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机长)考试
AOPA考试学员
⒊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建设
为保障全省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等多个核心业务稳定高效运行,省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新建了一个建筑面积100m2全省共用的高安全、高可用、高稳定、绿色节能又兼顾美观实用的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新机房按照A类标准建设,全部采用内部密封冷通道遏制系统,安全性能大幅提升,为满足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日益增多的信息资源管理和数据存储奠定了基础。
升级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
⒋三沙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运维
继续完善三沙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维护三沙永兴岛4G无线通信基站,实现了海域动态专网无线信号全面覆盖永兴岛周边海域。
维护三沙市动管系统设备
⒌海洋集成展示系统建设
开展了海洋集成展示系统建设,将积累的大量海域、海岛、海洋环境、预报减灾、多规合一等各类业务数据和专题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和集中管理,推进数据资源的高效流转、全面共享及统一展示;通过单点登录系统,打破业务系统间的壁垒,实现各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复用、功能共享和服务协同。
⒍海域全过程监管系统建设
海南省作为海域全过程监管试点省份,探索建立了全过程监管流程,开发建设了海南省海域全过程监管系统,全面掌握海域开发进展情况,动态掌握项目用海的全过程,做好海域使用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满足国家下达的相关试点任务需求,全面提升了海南省海域信息化综合服务能力。
专栏 积极配合国家海洋督察
海洋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海洋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对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洋资源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涉海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于2017年8月22日-9月21日对海南省开展了海洋督察。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府多部门组成的海洋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在提供大量海域管理和海域动态监视监测资料的同时,积极配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开展围填海专项督察现场核查工作。9月9日海南省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利用无人机、海域监视监测平台、地面勘查等手段,对现场核查区域进行了空中巡查、现场核查,利用海域监控指挥平台和海域动态监管应急监测平台通过视频会议连接指挥中心,实时回传无人机航拍画面,充分展现了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的综合作业保障能力,为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现场核查提供了实时核查数据。
督察工作动员会
监控指挥车和无人机设备
对重点督察目标进行空中巡查
现场视频会议
四、海域开发利用确权情况统计分析
⒈2017年海域使用确权情况
2017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共批准海域使用项目19个,确权海域面积543.81公顷;其中初始登记7宗,确权海域面积426.9157公顷;变更登记13宗,确权海域面积116.8943公顷。
2017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海域确权情况
地 区 | 经营性项目 | 公益性项目 | ||
证书(本) | 面积(公顷) | 证书(本) | 面积(公顷) | |
海南省 | 1 | 21.0188 | 2 | 20.9993 |
海口市 | 1 | 2.9956 | - | - |
三亚市 | 11 | 112.3561 | - | - |
三沙市 | - | - | - | - |
文昌市 | - | - | - | - |
琼海市 | - | - | - | - |
万宁市 | - | - | - | - |
陵水黎族自治县 | 1 | 1.5426 | - | -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 | - | 1 | 1.5771 |
东方市 | - | - | - | - |
昌江黎族自治县 | 2 | 382 | - | - |
儋州市 | - | - | - | - |
临高县 | - | - | 1 | 1.3205 |
澄迈县 | - | - | - | - |
洋浦经济开发区 | - | - | - | - |
合计 | 16 | 519.9131 | 4 | 23.8969 |
全年各用海类型确权海域面积分别为:渔业用海403.0188公顷,交通运输用海22.8028公顷,旅游娱乐用海115.0908公顷,特殊用海2.8976公顷。各用海方式确权海域面积分别为:填海造地27.1816公顷,构筑物19.9858公顷,围海28.8223公顷,开放式467.8203公顷。
2017年各用海类型海域确权面积百分比
2017年各用海方式海域确权面积百分比
⒉近五年海域使用项目确权情况
2017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共批准海域使用项目19个,确权海域面积543.81公顷;其中省级政府批准42.02公顷,市县级政府批准501.79公顷。2016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共批准海域使用项目39个,确权海域面积818.77公顷;其中省级政府批准418.97公顷,市县级政府批准399.80公顷。2015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共批准海域使用项目71个,确权海域面积2020.31公顷;其中国家海洋局批准996.64公顷;省级政府批准595.06公顷,市县级政府批准428.61公顷。2014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共批准海域使用项目45个,确权海域面积939.14公顷;其中国家海洋局批准101.09公顷;省级政府批准103.25公顷,市县级政府批准734.80公顷。2013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共批准海域使用项目101个,确权海域面积2955.07公顷;其中国家海洋局批准235.37公顷;省级政府批准983.77公顷,市县级政府批准1735.93公顷。
2013-2017年海域使用项目确权面积情况分析
⒊全省海域使用确权现状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省管辖范围内海域使用确权现状为:确权用海项目1307个,用海1476宗,确权海域面积17370.96公顷。按用海类型分全省主要以渔业用海、旅游娱乐用海和交通运输用海为主,占全省用海面积的77.38%;按用海方式分全省主要以开方式、填海造地、构筑物用海为主,占全省用海面积的88.74%。
全省用海类型海域确权现状总体情况
用海类型 | 用海宗数(宗)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面积所 占比例(%) |
渔业用海 | 999 | 6235.5537 | 35.90% |
工业用海 | 39 | 2336.0638 | 13.45% |
交通运输用海 | 98 | 3351.2446 | 19.29% |
旅游娱乐用海 | 278 | 3854.0781 | 22.19% |
海底工程用海 | 2 | 6.1147 | 0.03% |
排污倾倒用海 | 4 | 27.4019 | 0.16% |
造地工程用海 | 34 | 758.0691 | 4.36% |
特殊用海 | 18 | 715.6588 | 4.12% |
其它用海 | 4 | 86.7720 | 0.50% |
合计 | 1476 | 17370.96 | 100% |
全省用海方式海域确权现状总体情况
用海方式 | 用海宗数(宗)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面积所 占比例(%) |
构筑物 | 120 | 858.8267 | 4.94 |
开方式 | 954 | 8844.5776 | 50.92 |
其它方式 | 43 | 1097.3160 | 6.32 |
填海造地 | 188 | 4212.8144 | 24.25 |
围海 | 171 | 2357.4220 | 13.57 |
合计 | 1476 | 17370.96 | 100% |
全省各用海类型海域使用确权面积百分比
全省各用海方式海域使用确权面积百分比
⒋沿海市县海域使用现状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省13个沿海市县和1个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均有用海项目分布,其中海口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域使用项目宗数最多,分别占全部用海宗数的28%和25%;儋州市、三亚市和海口市用海面积最大,占全部用海面积的50.81%。
沿海市县管辖范围内海域确权现状
项目所在地区 | 用海宗数(宗) | 用海面积(公顷) | 面积比例(%) |
海口市 | 418 | 1938.3270 | 11.16% |
三亚市 | 125 | 3006.2580 | 17.31% |
三沙市 | 1 | 625.0000 | 3.60% |
文昌市 | 53 | 606.8544 | 3.49% |
琼海市 | 79 | 1392.4753 | 8.02% |
万宁市 | 27 | 350.4562 | 2.02% |
陵水黎族自治县 | 367 | 725.1801 | 4.17%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18 | 470.9633 | 2.71% |
东方市 | 32 | 510.7105 | 2.94% |
昌江黎族自治县 | 97 | 1587.7344 | 9.14% |
儋州市 | 116 | 3880.8041 | 22.34% |
临高县 | 90 | 1468.3543 | 8.45% |
澄迈县 | 51 | 769.6886 | 4.43% |
洋浦经济开发区 | 2 | 38.1505 | 0.22% |
合计 | 1476 | 17370.96 | 100% |
五、海域开发利用监测情况统计分析
⒈填海项目监测
截至2017年底,全省海域内已批准填海造地项目用海共188宗,面积4212.8144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准1宗,面积89.6522公顷;省政府批准65宗,面积2324.4735公顷;市县政府批准122宗,面积1798.6887公顷。填海造地项目用海类型主要是旅游娱乐用海、交通运输用海、造地工程用海,分别占全部填海造地面积的50.01%、21.32%和16.80%。
2017年,全年共批准确权3宗填海造地,确权面积27.1816公顷,其中2宗为新增用海,1宗为变更用海。
填海造地项目中主要用海类型面积分布图
⒉区域用海规划监测
经国家海洋局批准,海南省共有区域用海规划4个,规划用海面积3129.14公顷,其中填海面积2532.01公顷。为全面掌握区域用海规划实施情况,2017年省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和现场监测等手段,对4个区域用海规划持续进行了跟踪监测,较2016年度规划实施总体较慢,仅海口市如意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填海面积发生变化,较2016年面积增加278.16公顷。
区域用海规划监测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 | 批复 时间 | 规划用海面积 (公顷) | 规划填海面积 (公顷) | 已完成填海面积(公顷) | 已确权用海 | |
项目数量 | 确权面积 | |||||
海南洋浦港区及邻近海域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一期) | 2009年 | 1161.19 | 767.58 | 440.22 | 10 | 347.84 |
儋州市白马井海花岛旅游综合体区域建设用海 | 2012年 | 792.63 | 782.00 | 783.5699 | 36 | 796.73 |
海口市如意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 | 2013年 | 716.00 | 716.00 | 281.3850 | 20 | 386.1520 |
海口市海口湾南海明珠邮轮港旅游综合开发人工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 | 2014年 | 459.32 | 265.43 | 286.34 | 17 | 479.85 |
⒊疑点疑区监测
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现场勘察等手段,监测发现海域使用疑点疑区24个,总面积181.2539公顷,其中三亚市和万宁市数量最多,分别有5个;三亚市面积最大,达106.2139公顷,占全部疑点疑区总面积的58.6%。
疑点疑区监测基本情况
所在地 | 疑点疑区位置 | 疑点疑区 面积(公顷) |
海口 | 海口市东寨港休闲栈道疑点疑区 | 0.3771 |
海口 | 海口市东寨港旅游码头疑点疑区 | 0.0483 |
海口 | 海口市如意岛区域规划用海疑点疑区 | 24.3565 |
海口 | 海口碧海大道西延长线工程疑点疑区 | 0.7785 |
三亚 | 三亚市梅山观景台农家乐饭店用海疑点疑区 | 0.1467 |
三亚 | 三亚长山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用海疑点疑区 | 0.0175 |
三亚 | 三亚市原三亚大桥附近海域疑点疑区 | 0.3846 |
三亚 | 三亚市崖州湾附近海域疑点疑区 | 1.5400 |
三亚 | 三亚市红塘湾附近海域疑点疑区 | 104.1251 |
文昌 | 文昌市清澜港附近海域疑点疑区 | 3.3494 |
文昌 | 海南鼎顶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疑点疑区 | 4.1413 |
文昌 | 铺前新埠海人工岛围填海项目违法用海核查 | 1.5867 |
陵水 | 海南陵水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游艇码头违规用海疑点疑区 | 0.0615 |
陵水 | 陵水黎族自治县赤岭港沿岸违法海边餐厅构筑物用海疑点疑区 | 1.2201 |
万宁 | 万宁华凯置业有限公司在南燕湾东北面海域涉嫌违法填海造地建设临时运输码头疑点疑区 | 0.1778 |
万宁 | 万宁金信发展有限公司在老爷海出海口以北海域涉嫌占用海域建设透水性游艇码头疑点疑区 | 0.2018 |
万宁 | 海南南燕湾海洋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水泥平台及绿化带用海疑点疑区 | 0.2701 |
万宁 | 中华龙舟赛(海南万宁站)观看台及其配套海上栈桥疑点疑区 | 1.0631 |
万宁 | 万宁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疑点疑区 | 0.1722 |
临高 | 临高马袅湾沿海木栈道码头用海疑点疑区 | 0.0344 |
临高 | 临高泽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引桥用海疑点疑区 | 0.0133 |
澄迈 |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用海疑点疑区 | 0.4379 |
儋州 | 儋州市白马井海花岛疑点疑区(连岛构筑物) | 5.2107 |
琼海 | 琼海市国家南海博物馆附近海域疑点疑区 | 31.5393 |
合计 | 181.2539 |
六、大事记
3月1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在海口组织召开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对2017年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3月9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与海南省不动产登记局就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开展系统对接工作。
8月10日-9月10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8月20日,为迎接国家海洋专项督察组(以下简称“海洋督查组”)进驻海南省开展海洋专项督察工作,省海洋渔业厅印发《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系统国家海洋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工作方案》,成立了“海洋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8月22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督察工作动员会在海口召开,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根据国家海洋督察组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按照《配合国家海洋督察组开展工作清单》要求,组织移交围填海管理及执法等15项内容材料100余卷。
9月9日,海南省海域动态监管中心配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开展围填海专项督察现场核查工作。
9月12日,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海口市成为全国五个试点之一。
9月23日,海南省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通过项目验收,在全国沿海省市率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12月5日,完成海南省海域资源承载力评估项目建设和成果验收,获取了海南省本岛海域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成果数据,掌握海南省近岸海域资源承载力分布特征。
12月26日,海南省政府公布《2016年海南省(海南本岛)海岸线修测成果》,成果显示海南省(海南本岛)海岸线总长1944.3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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