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坚持生态优先,珍惜海洋资源—谈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海洋蕴含着丰富的自然资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海洋也逐渐成为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空间。狭义上讲,海洋资源指 能在海水中生存的生物,溶解于海水中的化学元素和淡水、海水中所蕴藏的能量以及海底的矿产资源。广义的海洋资源指海洋所固有的或在海洋内外应力作用下形成并分布在海洋地理区域内的,可供人类开发利用的所有自然资源,范围涵盖海底矿产资源、海洋航运和港口资源、海洋能源、海水和海水化学资源以及海洋生物资源等。
我国的海洋自然资源较为丰富,其中海洋油气潜力巨大,按照第三次石油资源评测结果,我国目前石油资源量为1072.7亿吨,其中海洋石油 246 亿吨,占总量的 23% ;海洋天然气16万亿立方米,占总量的30%。我国海洋能资源经调查和估算,蕴藏量约4.31亿千瓦。
对于海洋自然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过去的着力点偏重开发利用上,而对于保护海洋资源的历史欠账较多。笔者认为,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综合分析不同海洋的海洋资源及其开发潜力,充分发挥我国海洋资源优势,在开发中制定严谨的管理法律,加强对海洋资源的保护,以实现海洋资源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走绿色港口发展之路
港口是因对外贸易的需要而建,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2/3以上由海洋运输承担,而连接海洋运输的关键节点便是港口。
在我国,90% 以上的外贸进出口货物通过港口实现。我国的港口建设大致分为恢复发展建设期、快速发展建设期、高速高等级发展建设期、平稳发展建设期4个阶段,目前已进入了平稳增长发展阶段。
我国的港址资源十分丰富,但一直存在港口过热开发的现象,造成货源重叠、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低端产业的转移,以大宗货物、低附加值出口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已逐渐被高附加值的高端制造出口所取代。经济发展走向内外需求均衡、技术引领增长的模式,这已经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这意味着,未来港口发展将不再以建设作为驱动力,而是走绿色港口发展之路,不断提升港口的服务功能,避免无序竞争、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这也是未来港口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与此同时,如何增强港口工程设施的耐久性和安全性,降低重大灾害性事故发生率,延长港口设施的使用寿命,也是港口建设今后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码头等其 他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进行统一登记,推进港 口逐步走向有功能区划、有权属管理和有偿使用的模式,是科学规划和发展港口经济需要研究和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也是做大做强海域经济, 推进港口抵押登记的关键因素。
建立科学的海洋环境评估制度
我国是海洋大国,大陆海岸线长达1.8万多公里,岛屿岸线达1.4万多公里,拥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6000多个,还有适合发展渔业、盐业的渔场及滩涂几百万公倾。各种海洋资源在开发活动中所形成的不同海洋产业,已成为我国沿海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有的甚至作为支柱产业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我国目前的海洋资源开发,按空间布局大致可以分为海岸带、海岛、管辖海域和大洋极地4个方面。其中对海岛、海岸带资源的开发,近年来沿海各省区投入了极大的热情,也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海岸带和海岛具有非凡的生产力、生态系统以及优越的地理区位,海洋资源的多样性、丰富性和再生性等特点在海岸带和海岛中的表现最为典型。由于近年来各沿海省区重开发轻保护,对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海洋范围大、容量大、自净能力强,借产业转移之名引入了一些科技含量低、污染较重的企业,造成了海洋的污染。再加上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发展需求脱节,造成海洋生态环境趋于恶化。同时,在立法方面,我国在海洋环境立法上具有明显的滞后性,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有些规定模糊不清,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还存在某些环节的立法空白。在海洋环境执法上,存在各执法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管制重叠、职责不清,也影响了海洋污染治理的效果。
因此,建立科学的海洋环境评估制度十分必要。比如:海岸工程建设后对海岸动力的影响;滩涂演变、油气与海洋能开发对鱼类洄游和贝类生长发育条件的影响; 排海工程对稀有动植物、海岛旅游业的影响等等。只有在开发海岛、海岸带丰富资源的同时,加强海洋空间规划,科学地集约化利用海岛、海岸带资源,才是构建现代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基础。
探索围填海闲置资源收回储存制度
从空间布局上看,我国海洋资源开发的重点是海岛、海岸带和邻近海域,利用海岸带和邻近海域在资源和地理位置上的优势条件,发展各种海洋产业和其他临海产业,以适应人口向沿岸集中的客观趋势。
近年来,我国填海造地面积急剧增加,每年填海造地确权面积都在2万公顷左右。应该看到,围填海在促进沿海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过度围填导致的“ 围而不填”“ 填而不建”等海域闲置现象。围填海闲置现象不仅极大地浪费了海域资源,同时也造成海洋环境生态损害无法得到修复,社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对此,应对围填海存量资源区域的收储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对“ 批而未围、围而未填、填而未建”三类情况,用时间要素、投资要素和面积要素予以界定,开展围填海存量资源区域的用海情况监督检查,界定围填海存量资源,发出闲置围填海整改通知等。同时,落实海域使用权的收回以及收回后海域的处置等一系列工作。
笔者建议,坚持生态用海和海陆统筹原则,探索建立科学、公平、合理的围填海存量资源区域海域使用权收回储存制度, 确保围填海闲置区域的再流转和综合利用;提高围填海用海门槛,建立后评估机制、生态补偿与生态修复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围填海活动的管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强对围填海闲置现象的监管和制约。
建立与完善海洋工程后评估制度
近年来,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及人们对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意识的提高, 海洋油气开发、海洋管线铺设、海洋清洁能源利用、海洋牧场建设等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大家对于海洋的关注持续升温。
目前,海洋经济已跨入高新技术引领的新时代,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实施加速了海洋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和升级换代。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工程单位重建设、轻监管的思想也实际存在。以海洋牧场建设为例,据了解,有些单位在抛投礁体前,没有进行海区底质承载力的调查,造成了礁体抛投后因底质承载力差而完全被淤埋的现象发生,既造成了建设资金的浪费,也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又如:海底管线的铺设, 有些单位没有进行管线铺设的后监测,对管线现状情况缺少了解,架空、磨损等现象时有发生,减少了设备运行的周期。
由于对海底管线现状、海洋腐蚀、海底承载力、海洋环境要素缺少必要的了解,工程建设后没有建立后评估制度,造成了海洋工程监管不到位,也容易造成海洋环境风险的加大。近年来,溢油等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环境代价,与海洋工程建设后评估制度的不充分与不完善密切相关, 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
提升海洋科技水平及竞争力
当前,主要沿海国家和地区都非常重视海洋科技创新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世界海洋科技呈现突飞猛进发展态势,现代海洋科技体系已经建立,且随着海洋开发空间尺度的渐趋扩大而不断拓展,
推动海洋科技创新,是我国建设海洋强国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
海洋科技包括海洋科学和海洋技术两部分知识体系,围绕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支持和发展海洋科学技术。为了提高我国整体海洋科技水平,促进我国海洋科技的产学研合作,大型海洋企业及科研机构之间应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海洋科技产、学、研的合作力度,有效解决一直困扰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的问题。同时,改变广大中小海洋科研机构散、乱、小的困境,使之互为补充,形成合力。应该看到,海洋科技研发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运作复杂,完全依靠自身力量独立完成难度较大。因此, 需要在职能部门的牵头下建立合作交流平台和共享机制,实现海洋科技研发力量的有机整合,从而提高我国整体海洋科技竞争力。
笔者认为,应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实施国家海洋科技创新战略,充分认识海洋科技创新对于“ 海洋强国”建设的核心支撑作用,通过构建多渠道、多层次海洋科技投入体系,加强海洋科技公共创新平台和优势海洋科研机构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一批国家海洋领域重大或专项科技计划,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同时,要坚持海陆统筹、多规合一管理,依据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确定不同海域主体功能,加强海洋空间规划,积极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此基础上, 严格生态环境评价 ,提 高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化水平,最大程度减少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展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实施严格的自然岸线控制制度 、海 洋确权登记制度。 严守海洋生态红线,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永续发展的根本支撑。
文章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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