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鼓励自虐的脑残代名词
老魏评论,痛快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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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看张爱萍将军的传记,内中有个细节,说是他晚年的时候,儿子问他外界传言他是某大人物的“四大干将”,这个大人物为张爱萍所敬重,其他三个“干将”也都是人品正、口碑好、地位高的重要人物。
没想到张将军很生气地说:“我不是,我谁的人也不是!”他进一步解释说:“这么说是对我的侮辱!一个人怎么能成为某一个人的工具、信徒呢?这是把自己的人格都贬低了!”
读到这里,忍不住击节赞叹:这才是有独立精神的、大写的人!
张爱萍将军。
很多人对“遥远的”八十年代颇多眷念,就是因为那个时候,一大批从不寻常年代过来的人开始反思,自觉抵制将人工具化。也正因此,“地位高就水平高”这个迷信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了。
我曾经听人回忆说,当时省领导在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教育厅长就在台下说他“放狗屁”。这样的事情在今天听起来,简直天方夜谭。倒是市委书记打下属耳光的事情,都说不算什么新闻。
官家的崇拜者虽然比比皆是,但明目张胆地说终究有些丢人。所以商业时代就给我们发明了“粉丝”这个词,随便拉个二胡、写个书法、发几篇秘书代笔的文字,立马就可以收获一大批“粉丝”。
某领导干部写文章不敢用真名,因为他担心那样“打赏的就会蜂拥而至”。我觉得他的担心是有远见的,打赏的多少完全取决于他官阶的高低,如果足够高,虽然巨额财产来历很明,但终究也是抢穷酸文人的饭碗,有悖领导干部和善慈祥的形象嘛。再说引发无数协会来争着抢着让他做什么“主席”“会长”“理事长”,也是一大麻烦事啊。
真正的“铁粉”虽然常见于政治场合,比如当今世界的顶级明星川普、普京和“最牛八零后”恩恩等,其粉丝无论是数量还是忠诚度,那可都是杠杠的。但其肇起和推广,却是一个商业阴谋。
身处长沙这座“最具娱乐幸福感”的城市,我对于明星们是有大恐怖的。还记得多年前郭富城来这里开演唱会,一个女的疯狂扑上去抱住他就亲嘴,而这一切还是在她男朋友眼皮底下发生的。
周杰伦在长沙贺龙体育馆开演唱会时,我一个朋友躬逢其盛,据其在现场发短信来说,粉丝们的疯狂真叫人怀疑他们是吃错了药。各种自虐式的尖叫、苦肉计式的献花、死乞白赖式的围堵合影简直无所不用其极。看演唱的过程中,其几次被人家挥舞的荧光棒打着,被人家蹦起来的大脚踩着。整个看台上群魔乱舞,“为保小命计”,不得不提前退场。
“粉丝经济学”说到底就是脑残经济学。
大牌明星们虽然公开场合总是一副无比“亲民”的模样,私下里却几乎无一不是视粉丝为寇仇的。一群男男女女为了一睹黎明的风采,捧着献花在他下榻的酒店门口苦苦等了四五个小时,好不容易盼来了这“黎天王”的座骑,谁知下来一群墨镜黑衣的保镖们气势汹汹地一顿猛推,黎明在保镖们的簇拥下扬长而去,自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看别人一下。
那个唱《大中国》的高枫到老魏所任教的大学来演唱时,据说学生们都打破了门窗,“我爱你”的喊声响彻云霄。告诉我这话的学生很有些“与有荣焉”的神情。后来我在上课时说:我为你们这样的表现感到羞耻,拜托你们不要再让人将“大学生”这个名字和“弱智”、“幼稚”等同起来。学生们很惊讶地看着我,我说:道理其实很简单,无论做什么,永远不要以不尊重自己的方式来表达。
这些年来,我几乎对每一届的学生都强调同一句话:无论多么高贵的人,如果他不尊重你,那你就一定不要尊重他;无论多么卑微的人,只要他尊重你,你就一定要尊重他。
最让人深恶痛绝的是商业机构别有用心炮制而由媒体煽风点火普及的一个词,那就是“粉丝”。这个由英文音译而来但却附加了强烈“中国特色”的词汇包含着太多自虐的意味。我置身的这个“娱乐之都”就是一个专业的“粉丝”制造工厂,先是由“职业粉丝”(也即雇佣兵)形成示范效应,再由媒体精心选择“粉丝”语录和“粉丝”故事,加以烘托造势,以期“感动中国”。老魏清楚地记得有个阶段长沙的电视、报纸都在炒作一个所谓“铁杆粉丝”在遭到保安阻扰时“感人的”豪言壮语:“就是爬也要爬过去见心中的偶像一眼!”
老魏一度感到困惑的是:为什么媒体这样津津乐道于那些明显违背做人常识的追星故事呢?比如浓墨重彩地渲染某男某女多年来搜集关于某女星的所有唱片和纪念品,某女宣布非明星不嫁,某男要隆一个明星鼻子,某高中生会考前夜还跑去看明星演唱会,某大学生省吃俭用奔波各地追着看谁谁谁的所有演唱会......
好在一个做“娱记”的学生帮我解开了谜团。她说你以为这些故事都是我们采写的啊,其实很多都是明星背后的“推手”公司所提供的。比如署名为她采写的某“钢琴王子”的长篇专访,其实她根本没写一个字,人家甚至不允许任何记者单独采访“钢琴王子”,所有的文字材料都出自那个公司。什么美国总统、英国女王是他的“粉丝”啦,根本无处查证也无需查证。那个“王子”的父亲倒是喜欢露脸,只可惜笑话连篇。比如在简短的新闻发布会上,他一上来就说:“我第一次来长沙,感觉长沙变化好大啊!”惹得哄堂大笑,他老人家接着说:“长沙做为湖南的首都......”
至此我才明白,造星者们苦心孤诣地营造“粉丝文化”,将盲目追崇包装为“年轻人的个性生活方式”,附加上“时尚”、“潮流”、“新派”、“反叛”的动人色彩,其高雅口号的背后,其实还是不可告人的商业目的。尤其险恶的是,经过精心炮制和意义引导,“粉丝”这个词汇已经包含着不惜一切、“无限忠于”的意味了。原本就缺乏判断力的青少年是很容易被这种“粉丝文化”所感染、所吸引的,而且本能地将父母和师长的劝导视为“代沟”。
对待名人明星,我们这个社会最欠缺的一个基本常识就是平等理念。影视红人、体坛明星、著名作家这些群体虽然璀璨耀眼,但都只是我们的欣赏对象。当然,也包括政坛明星。我们可以喜欢,可以关注,可以赞美,前提是有尊严地做这一切。任何人的伟大高贵,都不应使我们自己“卑贱到尘埃里”。否则,我们就不配称为一个自尊的、平等的、人格健全的人。
他是一个优秀歌手,我是一个真心听众;他是一个体育健将,我是一个热情观众;他是一个杰出作家,我是一个忠实读者。如此而已,何必要用“粉丝”这个恶俗不堪的词汇来玷污彼此之间平等而美好的关系呢!
淹没于群体之中的“粉丝”,到底是找到了自我还是失去了自我?
作为写几行文字的老魏,可从来都不敢拿任何人当自己的粉丝,因为我深知自己无论从德行还是才学来说,都不足以值得任何人“粉”。我自己也不会“粉”任何人,这样我才能独立、平等、自由地做出评判。
譬如我最喜欢的名人一是鲁迅,一是托马斯杰斐逊,但读到关于他们的负面信息我就能心平气和,不至于脸红脖子粗地立马和人吵起来。道理很简单:我只是热爱他们的读者,而不是愚忠的粉丝,了解到他们人性的多样性,只会丰富我的认知,既不会让我愤怒地拒绝面对真实,也不会因为某些材料损毁了他们的形象而让我“因爱生恨”。
我很纳闷那些动不动说“我的粉丝”们的伙计:你小子何能何德,真自己拿自己当什么神供着了啊!“人设”崩溃之时你就等着铺天盖地的口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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