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青年的脑子里,进的都是酒水!
怀侠肝义胆气魄,写痛快淋漓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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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善饮”算得上是一个较为流行的刻板印象,这一大半是拜“诗仙”李白所赐,所谓“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但凡与“作家”“诗人”名号挨边的,不论文作得怎样,诗写得如何,首先要承担起喝酒的责任。酒喝不好,别说作文写诗的能力,就连作文写诗的资格,都要大受质疑。
老魏大学读的中文系,每次集体活动的高潮必是拼酒。一番厮杀下来,自有兄弟“酒后吐真言”,连深藏于胸的女同学的名字都吐了出来。其他喝得半醉的,全都围过来坏坏地呐喊,生怕还有地球人不知道似的。
所谓集体记忆不外乎如此:一大堆坏人围观一小撮傻人。
酒这个东西,可以让人放下伪装,彼此窥探隐私和阴暗。两个同样喝高了的,难免产生“酒逢知己千杯少”的错觉。
有笑话说某酒馆内,两个人把盏言欢,一个问另一个贵姓,答曰姓张,这人就击节大呼“有缘有缘我也姓张,干一杯!”于是干杯。另一个反过来问你哪里人氏,答曰湖南人,那人就拍肩而嚷“有缘有缘我也湖南人,干一杯!”,于是再干杯。接下去,又相互问答湖南哪个市,哪个县,哪条街,居然都雷同,有缘有缘太有缘,于是一杯一杯又一杯。酒馆老板在不远处摇头苦笑,说:“哎,老张头的两个酒鬼儿子又喝高了!”
金庸写豪杰与豪杰相识,多半都是在酒场上,一方往死里喝而居然喝不死,另一方就要心悦诚服、引为同道。现在来看,这样的交友标准真还颇有远见:喝死人同桌者均须赔钱,这事儿已经耳闻多起了。
任何事物,但凡有人总结出规则,则必然有人反其道来利用该规则。“酒后吐真言”也是如此,自个儿灌几口酒,就要别人来相信他说的就是“真言”。友谊如此,爱情亦然。对心仪的女孩子表白,被接受了就是“酒后真言”,被拒绝了则是“酒后胡言”,打脸也就没有那么痛了。
不过也有剑走偏锋的,多年前老魏听说有团省委年轻干部酒后去敲书记家的们,面对一把手声情并茂地宣布说:“我就是一个坚定的爱国主义者!”
老魏年轻时候的梦想是做文人,所以先从文人喝酒的做派学习起。大学混文学社,于文学无甚心得,于女文青更无收获,唯喝酒有了正当理由。白酒啤酒红酒,还有农家酿的米酒,简直要算得是“见佛杀佛见魔杀魔”。
贾平凹这境界,啧啧!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不免心有余悸:以我们那时候的经济实力,可能也就能助长“啤酒肚”的啤酒安全一点,其他那些酒的来源与品质都很可能暗藏杀机。
我曾经目睹过酒厂用自来水和酒精粉末搅拌生产“五加皮”“竹叶青”“谷液香”和散装白酒的场面。天知道那一大罐一大罐的“酒”销往了何处,进了谁人的肚里?
多年后,眼见我一辈子单身的大舅舅因为“脑梗阻”“脑坏死”而致瘫痪,我才恍然明白:那些最低端的“散装白酒”,其实就进了像他那样游弋于城市边缘的讨生活者的肚子里,损毁着他们的大脑神经和身体器官。
而更“高级”一点的瓶装酒,进的或许就是我这样的“文艺青年”的肚子里。只是因为年轻的原因,荷尔蒙和多巴胺让我们误以为那种烧灼感、晕眩感、恶心感就是“青春的浪漫和豪迈”,就是“文人的诗意与癫狂”。
更讽刺的是,后来才知道,狂喝滥饮的文豪固然不少,但滴酒不沾的名家亦比比皆是。
某一年,参加一个“官场小说作家笔会”,赴会的五个湖南作家当中,论作品老魏叨陪末座,论酒量居然可以拔得头筹:阎真和王跃文这个“阎王组合”名号吓人得很,酒量却相当之平易近人;肖仁福老夫子小说中写吃喝嫖赌抽绘声绘色,自己却基本上算是一个养生达人;就算是在商海遨游的浮石,也丝毫没表现出酒量上的气度。
右起:王跃文、肖仁福、魏剑美、浮石、阎真
都说“无湘不成军”,能打仗,擅出书,爱吃辣椒的湖南人,作家中真还没有什么“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呵”的“酒中仙”。何立伟老师是圈子内公然的全才,唯喝酒“稍逊风骚”;“长沙骡子”何顿被称为“中国当代的狄更斯”,但喝酒这事上与狄更斯可就相去千万里,据说狄更斯在小说中所写喝掉的酒达7000桶;儒雅谦和的唐浩明老师,则是“君子饮酒,三杯为度”;老魏的“大师兄”,诗人、藏书家彭国梁彭胡子,从来只爱喝茶不爱酒。
老魏能想起来的,大约只有一个“老顽童”姜嗲姜贻斌。此翁据说可以从早酒喝到午酒再到下午酒,接着就是“晚来天欲雪,能饮三斤无”。这里的“雪”可以换成“雨”,换成“雾”或者“风”、“晴”,无论什么,有个名义就好,三斤过后尽开颜。
正常情况下,晚宴过后是夜宵,或者卡拉哦客屋里吹啤酒。最神奇的是,此翁醉醺醺回家还能写小说,写就写罢,居然还连续好几年是全国写得最多的。要不是因为莫言得了诺贝尔奖名头实在太大,很多人还一直拿姜嗲当成《酒国》的作者呢。
所以说,喝酒这事与文学其实没几毛钱关系,既不呈现为正比例,也不呈现为反比例。之所以给人感觉“文人善饮”,实在是因为“借酒发疯”看上去更有名士风度,所谓“痛饮酒,熟读《离骚》,乃可称名士”。你只喝酒,不装腔作势读读《离骚》,那和普通的酒疯子怎么建立“区位隔离”呢?反之,你一天到晚读死书,岂不就是书呆子一个?
有事没事将读书和喝酒扯到一起,风雅和情趣就都有了。所谓“琴棋书画诗酒花”,其实就是古代骚客的几件凡尔赛道具。
写《酒德颂》的刘伶,自然是时时处处都拿酒说事的。陶渊明、李白、柳宗元、欧阳修,苏轼,甚至于李清照这样的女才人,不管性情如何,经济状况怎样,也总习惯性借酒抒怀。没个酒字,你都不好意思装文艺范。就连嘲笑他人文章写得烂,都要说“等他丫写好,咱们拿来盖酒坛子吧!”。
刘伶醉酒。
至于书画家,那就更不用说了,怀素和张旭这两大牛人的书法水平怎么样,俺老魏不敢置喙,但他们喝酒厉害的名号可一开始就如雷贯耳。待得老魏看他们的作品,单那狂放不羁的走位就不能不让人信服,这两大爷还真喝得不少。
所以说,文人喝多喝少甚至能喝不能喝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势已喝和作势要喝,这样才便于炮制轶事和传播轶事。
曹雪芹自称“举家食粥酒常赊”。说实话,混到“举家食粥”的地步还要坚持赊酒喝的人,在现实生活中老魏还真没看到过。在丰润区治超站被罚款2000元的大卡司机,你听说他在喝农药之前还去卡拉OK了吗,仅仅因为他热爱音乐?
但人家曹雪芹要的就是一个传播要素,“再穷不能穷酒杯,再苦不能苦酒虫”。而他所写的皇皇巨作《红楼梦》,被捧为“古今第一经典”,其实也只反反复复写了两件事情:男人的喝酒和女人的吃醋。
据说发明酒的人叫杜康,他的儿子黑塔发明了醋。这对父子组合倒也满足了人类的基本需要:男人喝酒,女人吃醋。而文人最爱的,也正是写写自己如何喝酒,以及写写女人怎么吃醋。
也正因此,每次进超市,老魏都会下意识地首先看一看酒,再看一看醋,便感觉自己的文学素养又有了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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