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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样本采集和运送原则
细菌标本采集和运送原则:
1、发现感染应及时采集微生物标本作病原学检查
2、尽量在抗菌药物使用前,或停药3-4天后采集标本,如不能停用抗菌药物,应于下次抗菌药物应用前采集。应在感染的急性期或伤囗局部治疗前采集标本。
3、选择正确的部位,并以适当的技术、方法与容器收集足量的标本。
4、采样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将污染情形降至最低。
5、收集真正感染的病灶处的标本,且避免邻近区域常居菌群的污染。
6、采用专用无菌容器收集标本。容器须灭菌处理,防止渗漏,但不得使用消毒剂。标本中不可添加防腐剂。
7、采样后立即送检,最好在2h内。如不能及时送检,请将标本置于适当的储存环境待送,但存放不能超过6h.。
8、以棉拭子采集的标本如咽拭子、伤囗拭子等宜插入恰当的运送培养基送检。
9、混有正常菌群的标本如痰等,不可置肉汤培养基内送检。
10、每份标本都应贴上标签并标明必要信息,在检验申请单上填写足够的有关临床资料。(要标明病人姓名、住院号、标本来源、检验目的、采集部位、采集时间等。)
11、同一天同一检测目的的标本(血液标本除外)一般只需检测一次(份)。涂片检查最好和细菌培养同时做!
储存环境 | 标本来源 |
4°C冰箱 | 痰、尿液、粪便、导尿管、静脉导管、脓液和伤囗分泌物细菌或真菌培养;无菌体液(胸腹水、心包液、关节液、鞘膜积液、胆汁)真菌培养. |
室温(25°C) | 生殖道、眼、耳、喉、血培养、血管导管尖、活检组织细菌或真菌培养;无菌体液(胸腹水、心包液、关节液、鞘膜积液、胆汁)细菌培养;厌氧菌培养。 |
立即送检 | 脑脊液培养、气管冲洗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