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肺炎,来自中国医学科学院专家组的9个回答
1月27日,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所长金奇教授,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系单广良教授,中国医学科学院呼吸病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日医院副院长、呼吸中心常务副主任曹彬教授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呼吸病学研究院、中日医院呼吸中心副主任詹庆元教授,分别从病毒学、流行病、临床和呼吸危重症等方向,对此次新型肺炎疫情进行了解答。
1.冠状病毒与“新型”冠状病毒有何差异?
金奇教授:
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冠状病毒。冠状病毒,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一大类病毒,用专业术语来说它属于套式病毒目、冠状病毒科、冠状病毒属,是一类具有囊膜、基因组为线性单股正链的RNA病毒,可分为α、β、γ、δ四个属。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之前,共发现6种可感染人类的冠状病毒,人在感染上述病毒后,会表现为从普通感冒到重症肺部感染等不同临床症状,例如我们熟悉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而只要是重呼吸道感染类疾病,都可以叫SARI,SARI的全称是“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infection”,中文译为“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
引发此次疫情的新型冠状病毒,“身份”已被确认:它的中文名称是新型冠状病毒武汉株01,分类学为2019-nCoV, 属于冠状病毒β属。该病毒于2020年1月6日被分离出。之所以被称为“新型”冠状病毒,是因为此次武汉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是一种以前尚未在人类中发现的,属于和SARS、MERS不一样的新分支。成功确认病毒“身份”,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下了重要基础。
根据对既往SARS、MERS等冠状病毒理化特性的研究得知,冠状病毒(也包括新型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但氯己定(洗必泰)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2.有人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比SARS温和,这种说法可靠吗?
单广良教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处于流行期,人们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来源、传染性、感染的传播途径和诊疗方法等尚处于逐渐发现和不断认识阶段。仅根据目前观察到的表面现象,简单地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与SARS从致死的危害、传染力和传播速度作比较,还缺乏临床上系统的、可比的数据支持和充分的流行病学证据。目前我国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的紧要关头,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比SARS病毒温和”的说法,有可能会令人误解,甚至削弱大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的重视程度,更有害的是可能造成部分人产生松懈和侥幸心理。
我国学者最新发表在Lancet杂志上对武汉41例2019-nCoV感染病例的研究结果显示,2019-nCoV感染具有与SARS相似的呼吸系统疾病临床症状,病死率也不容小视。因此,目前对这一正在流行疾病危害的严重性和积极防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3.新型冠状病毒真的来源于蝙蝠吗?传染过程中是否存在“中间宿主”?
金奇教授:
越来越多的科学证据提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起源于蝙蝠。但关键问题是,蝙蝠病毒正常条件下不能直接感染人类,可能通过“中间宿主”感染人类。现在问题是,“中间宿主”到底是谁?有科研论文和社会上的流行说法将“犯罪嫌疑人”指向蛇、豺等动物,都需要进一步去确证。
实际上,“中间宿主”的确定需要严谨、公认的科学流程:在“中间宿主”中分离到可在其体内繁殖复制的病毒;分离出的病毒能够在动物模型上显示致病性及病理特征等;确认该病毒在感染传播链中的位置(是通过携带病毒的动物感染人,还是已经感染病毒的人再感染动物?)等等。总之,不能轻易得出结论,应鼓励继续通过各种科学手段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溯源研究。
4.目前,全国确诊和疑似病例数增加这么快,请问是否已经出现了“超级传播者”?
金奇教授:
目前此次疫情中尚未确认出现“超级传播者”。所谓“超级传播者”是一个流行病学专业术语,一般指具有较强传染性的感染者,比其他患者更容易传染其他人,从而影响疫情的扩散速度及规模等。
“超级传播者”的产生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首先根据生物进化规律,即向有利于物种生存的环境适应性变异。病毒繁殖严格依赖人体细胞提供场所及所需物质,所以病毒进化的最终目标,一定是增强感染性,降低致病性(当然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病毒致病性增强的现象),否则细胞全部被病毒杀死,病毒自身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当病毒在人体内发生变异导致感染性增强,那么这个被感染的人就是一个“超级传播者”。
当然,一人感染多人的现象不止因为出现“超级传播者”。感染病毒的个体产生的病毒量大(重症患者等)、通过咳嗽等方式释放的病毒多、以易传播的方式与其他人接触多(面对面交流等),以及被感染个体与多个其他未被感染的人同处某种相对封闭的环境等都会造成一人引发多人感染的现象。
5.新型冠状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的方式有哪些?
曹彬教授:
从目前的情况看,95%以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都与武汉有关:去过武汉,或从武汉来,从一些聚集性病例的发病关联次序和医务人员感染情况判断,人传人的特征十分明显,且存在一定范围的社区传播。中国研究者对深圳一个出现家族聚集性病例的家庭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显示从几个患者身体里分离的病毒序列几乎一样,提示为同一个来源,确认了新型冠状病毒可以人传人。
通常病毒传播主要有三种传播方式:
一是飞沫传播:通过咳嗽、打喷嚏、说话等产生的飞沫进入易感粘膜表面;
二是接触传播:在接触感染者接触过的东西后触碰自己的嘴、鼻子或眼睛导致病毒传播;
三是空气传播:病原体能在长时间远距离散播后仍具有传染性。对于新型冠状病毒,以上三种传播途径的隔离防护措施都要做好。
6.如果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会出现哪些症状?
詹庆元教授: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通常患者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大约半数患者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少部分患者可快速发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重症及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能是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尤其引起注意的是,部分患者发病时症状轻微,没有发热。大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根据今年1月发表在《柳叶刀》上的研究来看, 患者发病时的常见症状为发烧,咳嗽和肌痛或疲劳。全部患者均患有肺炎,胸部CT检查发现异常;并发症包括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急性心脏损伤和继发感染。
值得注意的是,武汉当地医院已发现多个“不典型”病例。患者不是以呼吸病症状前来看病的,他们有的出现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有的心慌、头疼、患结膜炎,甚至仅有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的。这类“非典型”患者会是隐性传染源,需第一时间加以鉴别诊断,尽早隔离。
7.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属于乙类传染病,国家为何要对其按甲类传染病管理?
单广良教授:
目前,即使在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毒力和传染性还需进一步观察和认识的情况下,对感染患者采取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完全是出于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考虑。鉴于目前春运高峰人口大量流动,以及国内多省出现的新发病例均有明确的在武汉期间的密切接触史,所以对武汉采取暂时的交通限制,可以有效地遏制疫情上升的势头,也是最大程度地控制流行扩散的有力措施。
8.公众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特别是免疫力低下、有慢性病的易感人群如何进行防护?
曹彬教授:
新型冠状病毒已经确定可以人传人,以呼吸道传播为主。免疫力低的老人固然要注意防护,平时很少生病的年轻人也要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免疫力强”的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样存在很大威胁。从目前的情况看,72%的感染者是超过40岁的人群,男性感染者占64%,40%的感染者本身还有其他疾病,比如糖尿病,高血压等。国家卫健委23日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重点关注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特殊人群,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9.市面上口罩种类这么多,哪种可以用来防新型冠状病毒?
曹彬教授:
目前市面上的口罩有以下几种:
一是纱布口罩:此类口罩面部密合性差,防毒效率低,不能作为医用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二是聚氨酯纤维口罩:普遍既没有飞沫隔离的作用,也起不到阻挡雾霾的效果。
三是一次性医用口罩:种类较多,如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用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一般防护,或在有创操作过程中的飞沫隔离。
注意要选择含有过滤层的医用口罩才能达到阻挡液体、颗粒过滤等效果,尤其推荐使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四是医用防护口罩、N95口罩:能阻止经空气传播的直径≤5μm 感染因子或近距离<1m 接触经飞沫传播的疾病。能过滤≥95%的非油性颗粒。具体包括:N95、KN95、DS2D等型号可以选择,但医用防护口罩佩戴方式很重要,若佩戴错误会影响过滤效果。
很多人询问呼吸道病毒传播时是否只有N95才管用?以流感这种人群普遍易感的传染性疾病为例,2019年3月美国医学协会杂志(JAMA)发表了文章,证实在门诊医护人员中,N95与医用外科口罩在预防流感方面没有显著差异。患流感的儿童,如果正确使用口罩,其家庭成员被诊断出这种疾病的可能性降低了80%。而使用的口罩类型之间的差异是微不足道的。
甲型流感病毒与新型冠状病毒都属于可经飞沫传播的RNA病毒,我们可遵循美国CDC的推荐:在离病人六英尺以内的地方戴上口罩,将口罩的带子固定在鼻子、嘴巴和下巴上。尽量不要再碰口罩,直到你取下它;如果你得了呼吸道传染病,在接近别人之前要戴上口罩,如果你需要去看医生,戴上口罩,以保护候诊室的其他人;如果呼吸道传染病在社区蔓延,或者你有很高的并发症风险,可以考虑在拥挤的环境中戴口罩。戴完口罩后,把它扔掉,然后洗手;永远不要重复使用口罩。
因此,与其使用高级别口罩,不如选用普通医用口罩,并严格遵循佩戴规则。
佩戴过后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以防引起再次污染。应折叠好,扔到标有“医疗废物”的医院垃圾箱,或者封闭处理的有害垃圾箱。折叠完口罩记得洗手!因为折叠的过程同样也可能接触到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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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编辑:张爽
审核:管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