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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节到了,说说低价凶宅的那些事儿

可鑫 地产情报站 2024-04-11
以往提及凶宅,很多人都会敬而远之,毕竟中国人凡事图个吉利,总感觉曾经有人“横死”的房子住着会不太舒服。不过一线城市的凶宅,有的甚至比市场价便宜百万。对于胆大的刚需来说,私下低调购买至少可以安家,相比高昂买房款来说成为了一条捷径。
 
热门日剧《卖房子的女人》中有一个售卖“凶宅”的案例。女主出于职业道德,明确告知买方这是个凶宅,但是老夫妻觉得价格太实惠了,还是忍不住表示要去看看。

听到如此诚实的房屋描述,老两口顿时被吓傻。


不过,也有胆大的买家并不在乎房子的过往。房子最终卖给了一位护士,因为她在医院每天面对生死,已经习以为常,买房只求便宜就好。
 
香港的住房条件大家都知道,当地居民对于房子的极度渴求,已经让极重视“风水命理”的港人开始“百无禁忌”。香港《明报》和《苹果日报》曾刊登出一则新闻,“8.8万人抢公屋凶宅!申请者百无禁忌:我系死穷鬼”。


即使凶宅里发生过各式各样曾经轰动的社会案件,“双尸命案”“自焚案”,被披露的案件细节和新闻图片都看得叫人头皮发麻,但这些都未曾动摇申请者们的热情。


“鬼有什么好怕的,我们都是穷鬼。”“睡鬼屋总好过睡劏房!”还有部分申请者反映:“哪怕是至邪凶宅,都唔惊,我都系穷鬼啦”。带些心酸的回答却是实情,在香港能住上凶宅公屋都已属于不错的选择。
 
在香港,曾经发生过命案的公屋会被房屋署纳入计划,提供租金优惠,一经推出就得到极大的欢迎,申请凶宅的人数也在逐年上升,需要等待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其实抢凶宅不只是香港独有的现象,在南京,碎尸案“凶宅”别墅拍出了786万,被神秘买家全款买走。而该套房子比周边二手房的价格便宜了近800万。
 
其实北京的凶宅也相当多,总数有将近3000套,以朝阳区居多,而且也卖得最好。香港对于凶宅的统计更为全面,精确到了个位数,当地的凶宅总数已超过3000套,买的人也不少。  
 
网传北京天通苑地区凶宅统计
 
而广州和上海分别也有数千套这样的凶宅。南京的房产中介建立了专门的凶宅档案,系统中还给编了序号,价格往往较为低廉。
 
对于讲究风水的人来说,他们对死过人的房子唯恐避之不及。但是近年来由于房源紧缺、房价高昂,懂得生财之道的人也最先在这块别人不敢轻易涉足的领域做起了生意。

因此也催生了不少抱着想从中捡漏、低价收购凶宅的人。他们购买凶宅后,会再以低廉的价格出租。还有一些凶宅房产被中介公司从房主那里收走,签期一般较长,进行一系列刷白、装修之后,就会又以崭新的面貌再进行出租。据某大型中介机构内部人员透露,“如果要销售,肯定得跟买主说,如果是出租,一般不讲是‘凶宅’”。
 
在香港也不乏愿意租住凶宅的人。女星梁咏琪的妈妈就是个不在意这些的香港人,她曾经毅然以1500万买下了一座凶宅。而该凶宅里曾发生过弑母案件,现场比较血腥。
 
在内地同样不乏凶宅买家。主要有以下人群:看惯生死的医生、警察,学区需求者,投资客,部分被低价所吸引的刚需人群。有统计发现,凶宅购房者中,老年人占据多数,大概他们见多识广,早已将这些事看得很淡。
 
2011年,南京365地产网二手房频道公布了一条房源消息,“地铁3号线旁3房超低价凶宅”。根据消息,这套房子三房两厅一卫,116平方米,总价55万,几乎只有市场价的一半,比市场价便宜了50多万。该条消息公布不久后,凶宅就被一位投资人买走。
 
而现实中,有些人甚至跪求一套便宜的凶宅,站长看了网民的评论都有点hold不住。从评论看,这些潜在的凶宅刚需买家,未必真的胆子大,但穷那是肯定的。不过在房价高企的今天,胆大能省大钱,倒也给解决住房难题另辟了一条蹊径。


不过,在这方面也有胆小、误租、误买的。
 
据报道,黑龙江哈尔滨一名女大学毕业生跟友人合租该市一个房屋,她入住后发现卧室内传出阵阵恶臭。在一次偶然机会下,她发现跟自己签租约的男子原来是假房东,报警后更惊讶发现该出租房竟是凶宅。于是赶紧搬离。好在她是租房,发现不妙之后解约就好。如果是买房人被中介欺骗高价买下凶宅,那再想解套就只有打官司了,劳民伤财还要搭上精力。
 
2014年在北京买房的李先生,花费268万元购买了周先生的一套房子,随即办了房屋过户手续。买房后,李先生从邻居议论中得知,该房内是典型的凶宅。随即起诉法院判令解除合同,退还房款还要赔偿损失。
 
而某大型房地产中介机构早在2014年就在北京建立了凶宅数据库,随之,上海、广州的凶宅数据库也悄然上线。据报道,在这家公司的凶宅信息平台,内部员工输入小区的名字,便会检索出该小区内统计在册的凶宅信息。信息列表中,凶宅被一一编号,具体位置也有详细显示。但这信息不对外开放,因为中介是靠卖房、租房赚佣金的,你懂的。
 
那么,对于胆小的、不想买凶宅的人群,应该如何避免误入凶宅呢?
 
首先在买房子之前应该尽可能从多方面了解房屋信息。不能只听卖方、中介的一家之言,最好亲自走访房屋所在的楼层、小区,和周边的邻居多聊聊天。还可以在购房合同中增加对凶宅的约定条款。因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那么业主不披露的话就属于重大隐瞒了,未来要求撤销合同或退房就有了依据。
 
在委托合同及购房合同中约定这一项,不管是对购房者还是对中介来说,都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款,即享有合同解除权,并且合同没有履行终结的,买房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合同损失。
 
有的人厌恶凶宅,有的人抢购凶宅。因为每个人的需求、价值观、背景都不同。而对于刚需,“看淡生死,觉悟人生”,这大概就是入住凶宅的最高境界了吧。在万圣节之际,有想捡漏买凶宅的吗?大家对凶宅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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