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金策丨卓勇良:缩小城乡差距 农村要“联锁”城市化
缩小城乡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之一。
面对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历史使命,浙江应当如何扬长补短,在缩小城乡差距方面持续贡献经验,为全国探路?近日,涌金君就此采访了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新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卓勇良。
嘉宾:卓勇良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新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信息化发展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浙江省之江区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曾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所长,从事浙江改革发展研究40余年。
“人民至上”的生动实践
与此同时,浙江各届党委和政府抢抓改革开放机遇,创新发展战略、强化公共服务,多次出台重要政策措施,支持个私企业,加快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和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加快电力、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均衡之上更均衡
均衡,是浙江发展的一大亮色。2007年开始,浙江的城乡收入倍差从2.489逐年降低;2008年,浙江农村居民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占比超过50%。
但是,当前从收入总量看,浙江的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从浙江省内看,农村产业层次偏低、区域间的不均衡发展等问题依然存在。
根据省统计局的数据,2020年,全省有7个县(市)的农民人均收入刚刚迈过2万元的“台阶”,还有15个县(市、区)的城乡收入倍差大于2.0;
2020年,全省城乡人均收入倍差最高的5个县(市、区)和最低的5个县(市、区)之间的差距达0.7左右。
卓勇良认为,浙江应围绕“人民至上”这条最重要的发展经验,进一步发挥在城乡产业融合、制度融合、要素融合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全省居民收入。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关键在于增加农民收入。卓勇良认为,浙江有限的地理空间资源条件,决定了浙江农民必须跳出农业发展农业、发展产业,在城与乡的融合联动中获得更高质量的发展,才能和城镇居民一起实现共同富裕。
比如,在抓好大企业发展的同时,浙江要着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及灵活就业等新型就业模式健康成长,进一步激活经济发展活力,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创造、培育新途径、新增长点。
浙江还必须进一步优化农村居民的收入结构。在浙江,农业及工矿用地仅占1/4,3/4是山林、园地和水面等,生态优越,非常适合发展乡村文旅产业。
然而十余年来,农村居民来自三产经营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2020年仅占10.8%,这也使得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比偏低,仅占收入的3.0%。
农村“联锁”城市化
缩小城乡差距不可能一蹴而就。
卓勇良建议,浙江农村应以联锁城市化发展为关键,将农村的发展与城市“锁定”,进一步拓展农村的产业链、价值链,创新生态价值转化机制;
城市要进一步发挥好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平台作用,增强带动农村发展的引擎,加快农业人口市民化,提升农业人口市民化比率。
“浙江应推动农民进城,市民进村;资本下乡,生态入城。”卓勇良解释:
市民要“下乡”,寻找生态绿色的休憩田园,农民要“进城”,提高收入、共享现代化的生活质量和均等化的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
城里的工商资本要“下乡”,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里的生态农产品、生态旅游产品要“进城”,吸引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
在城与乡的联动中,城与乡将成为发展共同体,城乡关系也将被重塑。
同时,浙江应在城乡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着力,加快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提高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制度的均质化程度。
卓勇良认为,农村的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应努力向城市看齐,某些服务的人均收入水平甚至要适当超越城市,以弥补规模经济的不足。而整个过程必须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不吊高群众胃口,不提超越发展阶段的目标,围绕缩小城乡差距,稳扎稳打,加快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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