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尚未忏悔,人们已经开始原谅……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秦兽 Author 肉做的铁
“魔鬼尚未忏悔,人们已经开始原谅”是此间常态,所以我这种主张有能力就以血还血、无能力也绝不原谅的人已经成为另类。
因为此间最大行其道的是“要学会感恩”。
感恩是没错的,得遇恩人不感恩,算不得人,人与人之间偶有龃龉或者小冲突,当时可能很生气,事后大可释然一笑,再相逢一杯酒下肚大家还能做朋友。
但有些事的性质不一样,不可原谅,比如这几天董事长公公强奸儿媳妇一事,一面是网友的怒火,一面是主张宽容的道德B,有群友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想必那儿媳妇也有问题”,我反驳说:来,你把脸凑过来,我教你咋样把一个巴掌拍响山响!还有的鸟人说女人如果拼命反抗,肯定不可能得逞的,不等我说话,另一位群友发话了:让你老婆和我来做这个试验,她尽管反抗,我很乐意牺牲一下……
而且我特想不通的是,这种反人性的恶心事发生后,居然还有人在留言区写下:他强了你老婆,你搞了他老婆不就扯平了?
我真的想不明白写下这留言的人脑子里在想什么?这事儿能拿来开玩笑吗?其实何止这事,比这严重多了的事情多了去了:我国初步控制了疫情的时候,看到国外新冠泛滥,有人喊出:“冠冠加油!”,听说叙利亚球员染了新冠,有人喊出:“重大利好!”长沙男童被疯子打死,有人说一定是那孩子惹了疯子,缪可馨跳楼,有人为袁老师点赞……
针对那些对他人的苦难无动于衷甚至冷嘲热讽的人,我想提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我们怎样才能做个文明人?
我觉得文明对中华民族来说是一件历史悠久又极其简单的事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已经说明了作为一个文明人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如果这话不好懂,我觉得用一句话就可以衡量一个人是否是文明人:对同类、对生命、对世界的怜悯心。
有了对同类的怜悯心,我们就会见不得有人受苦,见不得有人遭受不公,就会具备人类最基本的人性。
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有一个著名的论断:人类文明最初的标志是“一段愈合的股骨”。
因为在原始社会,断了股骨的人不能打猎也很容易遭到猛兽袭击,除非有人照顾他,否则必死无疑,而“愈合的股骨”说明人类不再食用同类并开始帮助处于困境中的同类,怜悯弱者、帮助弱者是文明的起点,也是人类告别野蛮走向文明的标志。
那些喊“冠冠加油”的人,你们走出原始社会了吗?
我认为很多人现在并不具备这种作为人类的基本配置:怜悯心。
因为我们缺乏怜悯心,所以这么多年来,坏事降临在其他人头上,我们就看热闹、幸灾乐祸,坏事降临在自己头上,就默默忍受、自认倒霉,反正只要能活下去,没有啥是不能忍的,也没有啥是必须计较的,甚至有些明明是恶行、罪行的事,也会成为有些人嘴里磨练心智的“进阶之石”,应该感恩,比如:“要感激那些曾经伤害过你的人,正是他们让你变得强大。”
伤害就是伤害,没有一种伤害是心存善意的,我感激你个锤子!
综合以上种种再看这个案件,我最见不得的正是这样一种论调:父亲有养育之恩,做儿女的理当感恩,何必非要计较?尼玛,你先把你老婆送给你老爸“感恩”一下!
一个连公公强奸儿媳妇都能“宽容”的民族,还有什么恶行是他们不能放纵的?
我想起来一个故事:
一帮土匪抢劫了一个地主,要杀地主,地主磕头求饶,土匪头子看到地主老婆漂亮,就跟地主说:这样吧,我搞你老婆,你在旁边给我磕头,我要是满意了,就不杀你。地主满口答应,事毕,匪首满意而走,饶地主不死,地主老婆哭骂地主窝囊废,地主起身扇了老婆一巴掌:你懂个屁!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趁他玩儿得高兴,老子偷偷少磕了好几十个头呢,便宜占大了!
那些口口声声要“感恩”的人,祝你能当个地主!
正常来讲,当你看清一个人、一个事物的丑陋、丑恶本质之后,你怎么宽容他(它)?哪怕你真的不计较了,难道你们还能和谐相处吗?
感恩是很容易说出口的,宽容也是喜闻乐见的,哪怕心里并不感恩、也依然记恨,但嘴上表现美德总是一件外表光鲜的事情,而公然宣称“绝不宽容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毕竟我们在虚伪的道德遮羞布之下生活了几千年,公然主张报复,似乎有违“传统美德”,让我说,去特么的传统美德,让人扭曲、虚伪的一定不是美德,而是残害人性的工具!而且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你能无底限的原谅谁,谁就能无底限的伤害你。
对一个民族来说,宽容恶是没脊梁、没担当的表现,对一个人来说,宽容恶是没有尊严、放弃良知的表现。
很多人善于为恶行和罪行寻找合理性、合法性的辩护,这已经突破人类认知和良知的底限,而现在已经到了不仅要寻找合理性,还要感恩,真是穷极人类的想象力,我们继续分析这个案例如下。
这个董事长杨光金出了这种事,他老婆先是宣称是公媳通奸,不存在强奸一说,继而是受害人的哥哥也反对报警,说是怕影响自己的婚礼,周围邻居也劝说:家丑不可外扬、好歹他是你爹,有养育之恩……
其实这种情形我们应该很熟悉:当一件恶行甚至罪恶形成的时候,我们似乎总是习惯了去劝受害人宽容、放弃追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恶人有恶报,自有老天替你讨公道……诸如此类的说法,却对造成后果、该承担责任恶人的视而不见……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凶狠霸道、不择手段是恶人的通行证,软弱可欺、过度善良是好人的墓志铭。
所以长期以来我们就形成了恶人走遍天下,好人寸步难行的奇观,而这种奇观的形成,和苛责善良、放纵恶行的大环境有极大关系。
一方面是对恶人恶行无底限的宽容,一方面是对受害人无上限的嘲弄,一方面是对身边人的苦难无动于衷,一方面又对远在天边的他国虽远必诛……这是怎样的世间啊?
上文说了,我并不是主张睚眦必报,而是认为要有基本的人类价值判断:初次的冒犯、偶尔的误会,大可一笑了之,但这种性质恶劣的大恶,必须主张讨伐:只有做了坏事必将得到该得到的惩罚,坏人才会害怕,好人才有活路。
而对那些已经形成的伤害,我主张能讨回公道的一定要讨回公道,没有能力报复的那就老死不相忘来,但是轻易不要心口不一地跟别人说你原谅了谁:宽容不是嘴头子上的高光,我不去想这件事只是想把自己从负面情绪中解放出来,跟伤害我的人无关。
“好人有好报”是应该的,但“坏人有坏报”才是公平的,才是更重要的,才是社会公平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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