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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已有家长被骗!关于孩子上学→

平安黔南
2024-08-26

“钱已经给你转过去了,孩子读书的事情还要麻烦你多帮忙!”


“我家姑娘读书那个事情办得怎么样了?能不能进去这个学校读书啊?”


“没得问题!你放心,钱到账之后我会去帮忙托关系的……”

父母为孩子读书操碎了心,这就给了有心之人可乘之机!


有熟人!托关系!帮疏通!这些“话术”一骗一个准!


李某原本只是在龙里县街上做点小生意的生意人。2021年6月,其朋友杨某波带着杨某1来到李某店里,打听其是否认识教育系统的人,能不能帮忙安排杨某1的孩子到龙里的学校就读。李某一开始说得含糊不清,表示自己“不是很熟悉”,但接连几次,杨某波和杨某1都到店里来讨论孩子到学校就读的事情。听到两人的口风李某觉得杨某1着急让孩子上学,开始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


于是,李某向二人表示自己认识教育系统的人,可以托关系让他们的孩子到想入学的学校就读,但是需要钱来跑关系,请客吃饭等,让杨某1先转6000元给自己,自己去找人帮忙。


杨某1半信半疑地先把3000元转给了李某,剩余的3000元表示等到事情办完后再转。随后不久,杨某2和卢某敏通过杨某波的介绍找到李某疏通关系帮孩子进校读书,同样把3000元转给了李某。


拿到钱的李某,根本就不认识所谓教育系统的人,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跑关系”。其把得到的钱全都花在了自己的店面上。


“还有3000元的尾款你们也抓紧时间转给我,人家说了钱不到位办不到。”20多天后,李某开始催收剩下的尾款。为了孩子顺利读书,杨某1等三人将剩下的3000元转给了李某。


时间辗转2个月过去了。期间,杨某1等三人多次询问李某事情办得怎么样了,李某以各种借口欺骗,一会说自己在找领导吃饭,一会又说马上可以报名了。但是直到开学杨某1等三人的孩子都还没有收到报名信息。

察觉不对劲的三人立即打电话给李某,但是电话却一直无法接通。三人前往李某店铺寻找,却发现店铺早已关门。三人意识到被骗,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很快锁定了李某的位置,前往其在遵义的住所将其抓获。

审讯期间,李某交代,自己根本没有什么教育系统的熟人,也办不了孩子读书的事情,但是自己当时生意资金周转困难,见杨某1等人为孩子读书的事情着急,就顺势编了这个理由骗取杨某1等人的钱。因为办不到,害怕杨某1等人找自己还钱,自己就把原有的手机号注销重新办了一个号码,同时还将店铺关闭,回到了遵义住所。


案发后,李某家属共退还被害人杨某1等三人人民币18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2024年5月11日,该起诈骗罪案件在龙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我错了,我不该有这种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想法。”李某忏悔到。


经审理,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李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有话说

孩子上学是“大事”,不少家长为此煞费苦心,这也让骗子找到了“商机”。家长应该要提高警惕,切勿信任所谓的掮客,所谓的“关系”,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同时,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请立即报警!

来源:平安黔南供稿:龙里县人民法院
责编/一审:冯 薇
二审:彭 悦
三审:王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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